5月30日,在中國香港發生了一件大事,32個國家代表,400人見證下,國際調解院正式成立!簽約國家總人口超20億人,與會代表現場簽署《公約》,我國外長王毅為這一盛大事件做現場致辭。
王毅表示,不同于以往那些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此次落成的國際調解院是世界上第一個,以調解這種方式解決國與國爭端的法律組織。王毅同時在現場給了發展中國家一句話:有了這個機構,你們在全球事務中的話語權將大大提升。
外媒報道時,將其描述為要同海牙國際法庭分庭抗禮的機構。
和國際法院,海牙相比,國際調解院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或者說出彩的地方?綜合媒體新聞及各方所透露的信息,我從爭端解決方式,法律約束力,參與主體以及效率和政治敏感度等方面說一下三者的異同。從爭端解決方式看,國際調解院傾向于調解和協商,而國際法院會直接采取判決,海牙常設仲裁法院則是仲裁。從法律約束力這個層面看,國際調解院調解結果不具強制性,依賴當事人自愿執行。后兩者的判決則具備法律效應。從參與主體這個層面看,相比于海牙和國際法院,國際調解院的主體更加多元,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企業。
效率上面看,無論是海牙還是國際法院,審理或者是仲裁的周期都格外長,而國際調解院則以成本低周期短程序靈活的優勢獨樹一幟。
國際調解院不僅適用于國家間的爭端,企業投資的爭端在這里都可幫忙解決,后兩者則主要適用于國與國之間的主權爭端。那么,國際調解院相比于后兩者,出彩在哪里呢?相比仲裁和司法裁決,調解更強調協商、妥協、雙贏。尤其適用于“不必撕破臉”的爭端,比如貿易摩擦,跨國商業糾紛,以及國與國之間的低烈度矛盾。
另外,相比于國際法院和海牙,調解沒有“贏者通吃”的說法,調解結果更有利于當事人接受。
其實這種調解形式在如今的多極化時代反倒是更受歡迎。
要知道,中國調解國際爭端有很多成功案例,換句話說,我們是最有資格主導這一機構的國家。
現在回頭看,無論是伊朗和沙特破冰、緬甸內部各派之間的調和,亦或是阿富汗問題多邊對話,中國都扮演了關鍵的斡旋角色。我們不是某些國家那般動不動制裁別人、出口強權,而是秉持著勸和促談的理念,以解決問題為宗旨。
西方喜歡定規則,但往往他們的規則帶著意識形態預設,調解也變成了站隊游戲。而中國更看重實效:怎么讓各方坐下來,怎么推動談判取得實際成果,怎么讓沖突降溫。我們解決的是問題,不是搞輸出價值觀那一套。
所以,當國際調解院總部設在香港,并不是“占便宜”,而是水到渠成。我們有實際記錄、有可信經驗,也有一整套“協商型文明”的話語體系。誰更適合主持調解,答案一目了然。
說到這里,有些朋友會問,這個國際調解院 對我們,或者對世界接下來的局勢,有什么幫助嗎?
對我們來說,有利于我國國家軟實力增加。中國一直在講“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但具體怎么構?國際調解院就是一個非常得力的平臺。不是用軍艦去“維和”,不是靠資本收買人心,而是靠調解沖突,解決爭端——這才是真正的世界大國擔當。
尤其是近些日子,中美因關稅博弈愈演愈烈,中西方裂痕不斷加大。在此背景下,國際調解院是一個外交緩沖區,能讓中國在對抗強壓的同時,依然保持著和平使者的的形象。綜上所述,國際調解院不是海牙的姐妹版,而是我們給全球廣大發展中國家,提供了全球治理的另一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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