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以來,中紀委分2次面向全社會公開通報了3起領導干部違規(guī)吃喝問題的典型案件。
第一次通報的案例發(fā)生在河南省信陽市。今年的3月22日(周六),該地10名政法系統(tǒng)的領導干部違規(guī)吃喝,5人喝了4瓶白酒,事后一名干部死亡。
第二次通報的案例分別發(fā)生在湖北省黃岡市黃梅縣和安徽省安慶市宿松縣。先說黃梅縣的案件,2025年清明節(jié)期間,一名在四川成都任副區(qū)長的領導(原在黃梅縣工作)回湖北老家祭祖,于是邀請原同事聚餐,最后造成該縣的縣委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長死亡。
再看宿松縣案件。4月27日(五一節(jié)前的工作日),該縣千嶺鄉(xiāng)的副書記邀請鄉(xiāng)長、人大主席、黨委委員、副鄉(xiāng)長、派出所長等一眾領導干部聚餐,7人飲用白酒,最終飯局組織者本人,也就是副書記,飲酒過量,因胃內容物返流窒息死亡。
體制內的“吃喝風”由來已久、根深蒂固,雖然從2013年以來一直強調不能違規(guī)吃喝,特別是2019年以來更是反復嚴查,但時至今日仍然禁而未絕、反彈回潮。以至于今年國家都專門搞了學習教育,重點之一就是集中整治違規(guī)吃喝。
但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仍然被抓出典型,并且還是“喝死人”的案件,實際上沒有被曝光的吃喝肯定更多。
針對體制內的“吃喝風”屢禁難絕問題,今年中紀委的兩次通報,是釋放出了三大重磅信號:
一是高規(guī)格的提級查處。無論是河南羅山縣案件,還是湖北黃梅縣案件、安徽宿松縣案件,通報里都提到案件由省紀委“提級辦理”。特別是安徽宿松縣的涉案人物,都是些鄉(xiāng)鎮(zhèn)的科級干部,按道理只要縣紀委查處即可,但也上升到省級辦理的高度。
說明了什么?膽敢頂風作案,就一定給你嚴肅處理,讓你找不到關系撈人說情。
二是只要上桌,不管喝不喝酒,都要處理。上述通報的三起案例中,除了死亡的,只要上桌了、和這個事件沾邊的,都受到了處理。如安徽宿松縣案例中,鄉(xiāng)紀委書記李某某、人大主席羅某某、宣傳委員黎某某是沒有喝酒的,也照樣一擼到底,降為二級科員;還有組織委員方某、副鄉(xiāng)長石某某、派出所在洪某某,也沒有參與喝酒,也都受到嚴重警告處分。
三是要追究領導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在以前來說,公務員喝酒出事的,一般只處理當事人,但現在不一樣了,還要追究履行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不力的問題。上述的3起案例,最終都追究了市、縣兩級的“一把手”和紀委書記的責任。只要在你的地盤、你的人出了事,就說明你管得不到位、監(jiān)督不到位,那也要被追責。
所以說,體制內的最嚴“禁酒令”是真的來了,公職人員們可不要不當回事。相信當前各地各部門的主要領導也在擔心受怕,以前是管住自己,現在還要管住下面人,壓力也不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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