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深夜的寂靜被一通泣不成聲的電話打破。19歲的婷婷蜷縮在房間角落,顫抖的手指按下母親的號碼:“媽...我對你...太失望了...”母親尚未回神,電話已被掛斷。下一秒,婷婷按下更沉重的數字——110報警中心。
警方迅速抵達現場,只見少女哭得撕心裂肺,淚水浸透衣襟。年輕的軀體在警服包圍下蜷縮如受驚幼獸,任憑民警如何詢問,她只是死死咬住嘴唇,淚珠成串滾落。就在男警員束手無策時,一名女警輕輕蹲在婷婷面前,用紙巾拭去她滿臉淚痕:“別怕,告訴我發生了什么?”
“他...強奸了我...”少女終于擠出破碎的詞語,卻在施暴者姓名前再度沉默。
當女警握住少女冰冷的手時,偵查員的目光掃過臥室——床鋪被褥混亂地絞纏成團,一條沾染暗紅血跡的女式內褲刺目地搭在床沿。詭異的是,血跡不僅出現在內衣上,更深深嵌入婷婷的指甲縫隙里。“例假期間的血不該出現在指甲里,”女警敏銳意識到,“除非...是從施暴者身上抓下的血肉。”
法證人員如考古學家般屏息操作。鑷子探入少女指甲縫隙,提取出微小的皮膚組織;棉簽輕觸下體,采集混合體液。實驗室燈火徹夜未明,顯微鏡下呈現殘酷真相:指甲中提取的DNA與內褲經血同源,卻指向另一個驚悚事實——施暴者竟是婷婷的生物學父親。
2013年10月30日清晨?,當民警破門而入時,文華初正在餐桌前慢條斯理吃著早餐。面對DNA鐵證,這個中年男人竟扯出荒誕辯詞:“她媽同意我這么教的!再說...”他舔了舔嘴唇:“是婷婷主動勾引我!”
女警再次見到婷婷時,少女眼中熄滅的怒火被重新點燃。她終于吐出那個血色午夜的全部真相:
“那晚媽媽上夜班,我穿著內衣睡著了...突然有只手摸我胸口...”黑暗中浮現的竟是父親扭曲的臉。驚醒的婷婷還未來得及呼喊,文華初已撕碎女兒最后防線。19歲的指甲劃過禽獸父親的脊背,留下帶血的抗爭印記。
隨著審訊深入,更黑暗的真相浮出水面——這已是?短短七天內的第四次強奸?。最初那次奪走處子之身時,文華初發現妻子肖華竟對女兒異樣毫無察覺,欲望的閘門就此崩塌。每當妻子夜班離家的時刻,就成了婷婷的受難時刻。
更令人發指的是文華初精心構建的犯罪邏輯:他將婷婷開始學化妝視為“發情征兆”,把妻子擔憂女兒“大齡未戀”的嘮叨曲解為行動指令。“你媽怕你嫁不出去,爹得親自教你!”——這竟成了他侵犯親生女兒的說辭。
2013年11月初?,案件即將移送檢察機關時,婷婷突然沖進警局哭求撤訴:“我爸會改的!我相信他!”在場警官無不震驚。追問之下,少女崩潰道出原委——母親肖華日夜逼迫女兒簽下諒解書,甚至以斷絕關系相脅。
“算媽求你,家丑不可外揚啊!”肖華拽著女兒手腕的指痕,比強奸案傷痕更深地刻在婷婷心上。這個本該成為女兒最后庇護所的母親,此刻卻成了犯罪同盟。
法庭最終無視這份染血的諒解書。DNA鐵證和婷婷最初的報警記錄形成完整證據鏈。法官宣判時特別強調:“被害人諒解不影響強奸罪構成,尤其針對監護人性侵案件!”
文華初被判十年有期徒刑。法槌落定瞬間,旁聽席上的肖華突然尖叫:“他是孩子親爹啊!”而婷婷靜靜望著囚服加身的父親,臉上淚痕已干。人們后來才知道,她自幼就被父親威脅:“敢告訴你媽,就把你扔進河里!”
這間彌漫血腥味的臥室,終將成為婷婷余生逃不脫的夢魘。肖華勸女兒寫諒解書時用的信紙,還沾著女兒當年學畫畫的彩墨——那些曾描繪彩虹的顏料,最終記錄下人性最深的黑暗。
責任編輯:胖胖_QN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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