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交通委發布2024年共享單車的運營監管情況,并公示了過去一年因違停行為被列入限制騎行黑名單的人數,共有1105人被納入三家單車企業聯合限制騎行名單。
2024年,北京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累計騎行量11.44億人次,日均騎行量312.58萬人次,同比增長5.12%,車輛日均周轉率為3.31次。此外,根據《北京區域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規范用戶停放行為聯合限制性公約》(以下簡稱《公約》),2024年共有1105人被納入三家單車企業聯合限制騎行名單。
何種行為會導致騎行者進入黑名單?記者注意到,《公約》從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是由北京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牽頭,會同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美團單車)、上海鈞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單車)、廣州騎安科技有限公司(青桔單車)三家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四方共同簽署的一項行業公約。對于存在多次違規停放共享單車等不文明行為的用戶,多個平臺將共同限制其使用車輛,實施聯合限制措施。
共享單車作為一種綠色、環保、健康的出行方式,有效解決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難題,在緩解交通擁堵、助力減排降碳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同時也引發了亂停亂放、占用車道等諸多城市管理問題。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清運、調度不及時;另一方面,也有騎行人常為圖便利隨意停放,造成秩序混亂。
《公約》明確,在一個自然月度內,如果用戶將共享單車停放在北京市域內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路(含主輔路出入口與隔離帶、橋區路段)上一次及以上、禁停區三次及以上、入欄管理區電子圍欄以外區域六次及以上,或因惡意破壞共享單車、私自占有共享單車、利用共享單車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而被企業采取風控措施,則該用戶將被納入共享單車企業的聯合限制措施對象。
對一個自然月內被納入聯合限制措施對象的用戶,自公示之日下個月1日起7個自然日內不得使用所有品牌的共享單車;對連續三個月被納入聯合限制措施對象的用戶,自公示之日下個月1日起15個自然日內不得使用所有品牌的共享單車;對連續六個月被納入聯合限制措施對象的用戶,自公示之日下個月1日起30個自然日內不得使用所有品牌的共享單車。對已購買次卡、周卡、月卡等騎行卡的用戶,騎行卡有效期將相應延長,延長時長為該用戶納入聯合限制措施名單的時長。
每月15日前,共享單車企業將通過其APP、官網等官方平臺統一向社會公示上一月聯合限制措施對象的名單表(采取通行的公民隱私保護方式,只公示手機號前3位及后4位),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名單內用戶如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限內向北京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提出異議申請,協會將在接到用戶異議申請5個工作日內告知異議申請人結果。
記者/裴劍飛
編輯/白爽 楊夢璇(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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