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青海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楊發森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陜西省漢中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漢中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作為“70后”的楊發森曾50歲任烏魯木齊市委書記,在2023年擔任青海省委政法委書記時,他是當時最年輕的省級政法委書記。
楊發森講話畫面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
最高檢通報,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發森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楊發森利用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阿克蘇市依干其鄉黨委書記,阿克蘇市委常委、副市長,阿克蘇市委副書記,拜城縣委書記,庫車縣委書記,和田地委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烏魯木齊市委書記,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去年10月1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通報,楊發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簡歷顯示,1971年2月出生的楊發森是甘肅古浪人。1994年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市庫木巴什鄉黨委任秘書,此后便長期在新疆任職,曾在阿克蘇、和田等地擔任領導職務。2018年2月,任和田地委書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四師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
2021年,楊發森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并兼任和田地委書記。2021年10月,楊發森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烏魯木齊市委書記,這一年他50歲。
2023年5月,青海日報曾發布消息稱,當年5月15日,楊發森以青海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的身份陪同調研。上述信息顯示楊發森履新青海省委政法委“一把手”,當時52歲的楊發森也是最年輕的省級政法委書記。
今年3月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了楊發森被“雙開”的消息。經查,楊發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規借用車輛;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贈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貪欲膨脹,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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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網記者3月2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青海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楊發森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楊發森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楊發森主持會議畫面
主動投案
曾獲“全國優秀縣委書記”稱號
公開資料顯示,楊發森出生于1971年2月,甘肅古浪人,曾任新疆阿克蘇地委委員、庫車縣委書記,和田地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和田地委書記等職。
2015年6月30日,時任庫車縣委書記的他被授予“全國優秀縣委書記”稱號。2021年2月25日,時任和田地委書記的他獲“全國脫貧攻堅先進個人”稱號。
2021年3月,楊發森出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2021年10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烏魯木齊市委書記。2023年5月,他調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24年10月1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消息,楊發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廉潔底線失守
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2025年3月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楊發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楊發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規借用車輛;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贈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貪欲膨脹,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楊發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楊發森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青海省委:
堅決擁護黨中央決定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決定
據《青海日報》3月17日消息,3月14日,青海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吳曉軍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
會議提到,中央嚴肅查處楊發森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反腐敗斗爭進行到底的一貫立場,釋放出一朝腐敗必將終身追責的強烈信號。省委堅決擁護黨中央決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決定。
全省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刻汲取楊發森案件教訓,切實做到舉一反三、警鐘長鳴,規規矩矩遵紀守法,清清白白做人做事。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省委對反腐敗斗爭的決策部署上來,堅決打好反腐敗斗爭攻堅戰、持久戰、總體戰。要堅決扛牢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加強經常性監督和全方位管理,讓黨員干部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要扎實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和省委作風建設提升年相關工作,切實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發展環境。
據最高檢6月5日消息,青海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楊發森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陜西省漢中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漢中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楊發森簡歷照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
被告人楊發森利用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阿克蘇市依干其鄉黨委書記,阿克蘇市委常委、副市長,阿克蘇市委副書記,拜城縣委書記,庫車縣委書記,和田地委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烏魯木齊市委書記,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楊發森,男,漢族,1971年2月出生,甘肅古浪人。
楊發森長期在新疆任職,出任和田地委書記,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自治區黨委常委、烏魯木齊市委書記,2023年5月轉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24年10月,楊發森主動投案,接受審查調查。
今年3月,楊發森被雙開。
經查,楊發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規借用車輛;
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贈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貪欲膨脹,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楊發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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