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翔安中學是2023年2月13日成立的公辦完全中學,是廈門市、翔安區(qū)兩級政府重點打造、社會高度期待的一所新型優(yōu)質學校,定位為廈門市東部市級中心品牌學校、對標省一級達標高中建設校。學校獲得“廈門市首批中小學科學教育實驗校”“廈門市普通高中特色項目建設校”“廈門市中小學科學創(chuàng)新教育聯盟校”等多項榮譽稱號。
學校地處廈門市翔安區(qū)南部新城金海街道轄區(qū)新澳路與蓬萊路交叉路口地段(地址:廈門市翔安區(qū)新澳路1111號)。學校區(qū)位優(yōu)勢顯著,距離翔安隧道口1.2公里,距離翔安大橋5.8公里。學校總占地面積130畝,教學設施完善,實驗室、圖書館、功能室、多媒體電教設備、會議場館等設 施完備齊全,學校校園面貌兼具現代氣息和人文情懷,誠摯邀請您的加盟!
因工作需要,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按照《廈門市翔安區(qū)教育局關于翔安區(qū)中小學幼兒園非在編教職工及編外聘用人員加強規(guī)范管理和調整工資福利待遇的通知》(廈翔教〔2022〕26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將2025年公開招聘非在編合同教師公告予以公布。
招聘崗位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4.熱愛教育事業(yè),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5.報考普通中學和職業(yè)學校崗位的須具備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
6.具有所報考學科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
7.所學專業(yè)須符合崗位學科要求,并與所報考崗位的學科專業(yè)范圍要求一致(與每年廈門市教育局發(fā)布社會招聘公告一致)
8.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90年6月之后出生);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在校在讀未畢業(yè)畢業(yè)生;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被開除公職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7.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8.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以及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9.現役軍人;
10.在編教師;
11.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12.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3.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考試、聘用全過程,一經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根據不同階段,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聘用資格或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
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發(fā)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下午5: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請掃下面二維碼報名。
3.線上提交資料:
報考者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個人簡歷及相應附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獲獎證書等)按順序掃描成PDF打包發(fā)送到郵箱 xmsxazx@163.com。文件、郵件均命名為“應聘崗位-姓名-手機號碼”。
報考者須認真閱讀本公告中招聘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本人應對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確性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學校組織相關骨干人員對報考者的網上報名信息進行審核。 初審結果將通過網站、電話或短信進行通知,請報考者自行關注。
(三)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
資格初審后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資格初審通過的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原則上學校將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四)資格復審
學校組織相關骨干人員對擬進入面試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核。具體人選、時間、地點等通過網站、電話或短信通知。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裝訂成冊。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1.簡歷;
2.戶口本;
3.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或職稱文件;
4.教師資格證書;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明;
6.學歷、學位證書(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 學歷報考者,須提供“學信網”“學位網”查詢認證或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加蓋原件復印件印章的學歷認證報 告);
7.獲獎證書
8.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9.報考承諾書(資格復審通過后填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者方可參加面試,報考資格的最終確認以擬聘用階段的審核為準。
(五)面試
面試以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結構化面試等形式進行。面試由學校自行組織。面試方案提前報區(qū)教育局,經審核同意后實施。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按崗位擬聘人數1:1或低于1:1比例參加面試的,合格成績?yōu)?0分(含)以上。面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用。 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和結構化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片段教學成績占比70%,結構化面試成績占比30%), 折合總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聘用
1.體檢
體檢人選在總成績合格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 體檢由各校按規(guī)定組織實施,根據《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 年修訂)》執(zhí)行,如《福建省 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 年修訂)》沒有規(guī)定,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實施細 則》執(zhí)行,(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 供相應的醫(yī)學證明并與翔安區(qū)教育局約定延緩體檢的合理期限),體(復)檢費用自理。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的醫(yī)院集中體檢。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日內向學校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學校組織到三級及以上醫(yī)院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人員應根據通知按時參加體檢,并配合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或學校公告欄上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結果無異議或經區(qū)教育局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應于公示期滿后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xù)所需的材料,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后,再選派到相關學校。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供聘用手續(xù)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相關說明
(一)持下述學歷(位)報考人員應于面試資格復審時 提供書面認證報告或網上學歷學位查詢認證,具體如下:
1.境內學歷(位)報考者的學歷、學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 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以下簡稱“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上查詢認證。
2.境外學歷(位)持境外學歷(位)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屬于國內院校與境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3.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yè)”學歷根據《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yè)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 業(yè)”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 號),經修讀達到畢業(yè)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yè)”證書的報考人員,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
4.提醒事項
請報考人員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應認證報告或網上查驗準備。情況特殊未能在資格復核時提供認證報告(網上查詢認證)的,應與招聘單位協商同意并書面承諾后可適 當延長提交時限(延長時限原則上不超過 2 個月)。報考人員做出書面承諾后可先行參加考試,若逾期未提供或提供的認證報告(網上查詢認證)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
(二)報考高中教學崗位的,須持有高中(含職業(yè)學校)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教學崗位的,須持有高中或初中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三)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港澳臺人員(不得持有外國國籍),按照國家、省和我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報考人員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 規(guī)行為的,一經查實,除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聘用前,各校應通過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 (https://zxgk.court.gov.cn/)核實擬聘用人員有無失信被執(zhí)行情況。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不得報考或者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六)聘用前,學校將通過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教 職工準入查詢模塊查詢擬聘用人員《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關于落實從業(yè)禁止制度的意見》規(guī)定的性侵等違法犯罪信息。擬聘用人員經查詢發(fā)現有《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關于落實從業(yè)禁止制度的意見》規(guī)定情形的,不得報考或者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七)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八)本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 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工作要求
(一)學校高度重視,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統(tǒng)籌、溝通、配合,認真做好資格審核、考試、聘用等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嚴格程序,規(guī)范操作,嚴肅紀律,主動接受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用人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人事、財務、監(jiān)察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三)咨詢方式
聯系電話:7066111;
聯系人:黃老師;
辦公地點:廈門市翔安區(qū)新澳路1111號
(四)監(jiān)督電話:7066119
本公告僅適用于本次非在編合同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廈門市翔安中學負責解釋。情況確實特殊的,由學校提出意見,報區(qū)教育局研究后作出決定。
來源:廈門市翔安中學
校對:朱銘榕 洪麗敏
審核:任旭萍 朱毅力 陳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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