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6日,一樁因“轉賣癌癥止疼藥”引發(fā)的案件引發(fā)全網(wǎng)熱議。遼寧男子張某在妻子癌癥去世后,將家中剩余的鹽酸曲馬多等處方藥通過病友群轉賣,獲利僅220元,卻被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案件背后,是法律剛性與人情困境的激烈碰撞。
病友互助變“販毒”?
2019年,張某妻子確診癌癥,治療期間購買大量止痛藥。2022年妻子離世后,張某將未過期的鹽酸曲馬多、羥考酮等藥品掛上“癌度APP”病友群,標注“低價轉讓”。買家聞某以220元購得兩盒藥,交易通過閑魚以“耳機”名義完成。
“我只想處理掉浪費的藥,根本不知道這是違法!”張某在庭審中哭訴。但法院認為,張某明知藥品屬國家管制類精神藥品仍出售,且買家有吸毒史,構成“販賣毒品罪”。2023年8月,張某獲刑6個月,罰金2000元。
治病救人還是觸犯紅線?
張某辯稱:藥品來源合法(妻子治療剩余),無牟利意圖,僅想“病友互助”;交易未直接涉及毒品,買家尿檢陰性,未造成實際危害。
檢方指控:鹽酸曲馬多屬第二類精神藥品,非法流通即觸犯《刑法》;買家聞某有吸毒史,交易存在“毒品濫用”風險。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指出,此案暴露了司法實踐中“管制藥品”認定的模糊性:“若賣家不知藥品性質(zhì),且交易未破壞毒品管制秩序,是否應一刀切入刑?
一紙判決摧毀三代人
判決后,張某家庭陷入絕境:個人:公職被開除,失去經(jīng)濟來源;兒子:求職政審受阻。未來蒙上陰影;老母親:87歲高齡無人贍養(yǎng),家庭瀕臨崩潰。
“我寧愿自己坐牢,也不想連累家人!”張某刑滿釋放后,多次申訴未果。律師表示,此類案件申訴成功率極低,法律糾錯成本高昂。
一盒止痛藥,撕裂兩個家庭
張某的遭遇,撕開了中國特殊藥品監(jiān)管的深層矛盾。當癌癥家屬在“浪費藥品”與“觸犯法律”間掙扎,司法能否多一些溫度?或許,這不僅是張某一家的困境,更是千萬家庭的隱憂。
對此有網(wǎng)友指出:“法律不外乎人情,220元判半年太重了!”也有網(wǎng)友認為:“買家有吸毒史,賣家難道不該擔責?”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