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試行4.5天彈性工作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行‘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的2.5天休假模式。”近日,這樣的表述出現在四川省綿陽市商務局印發的《綿陽市提振消費專項行動2025年工作清單》中,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記者梳理公開信息發現,近年來,已經有多個城市發文鼓勵推行4.5天彈性工作制,即2.5天休假模式。法律專家認為,當前各地政策均為“鼓勵”而非“強制”,屬于指導性意見,而非強制性規定,沒有直接違反勞動法律法規關于標準工時的規定。(據6月9日法治日報)
圖片來源:新華社
“2.5天休假模式”并不是一個新鮮的概念。早在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就曾發文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探索這一模式,此后,江西吉安、河北、浙江等地紛紛出臺相關文件。然而,十年過去了,這一政策在大多數地方仍停留在紙面上,成為輿論場中的“老生常談”。盡管如此,每次有地方開始鼓勵這個休假模式,總會引發熱議。原因很簡單,工作壓力太大了,節奏太快了,大家真的太想休假了。哪怕是多半天假也好,這樣的樸素愿望背后,是對“說走就走”的旅行的憧憬,是對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本能追求。但是,當這個話題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提及,卻一直停留在“鼓勵”層面,而缺乏具體落實措施時,2.5天休假就成了一張虛幻的“大餅”,看得見,吃不著。
落實2.5天休假模式,存在很多現實阻礙,首先,法律就沒有提供足夠的支持。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個小時”,如果活不減少,人不增加,那一周要休2.5天的話,其他的4.5天勢必要干更多的活,就可能會要加班,那企業要么就要付出更高的用人成本要么就要承擔違法的風險,哪個企業會這樣沒事找事?
理想都是美好的,現實卻往往更加殘酷。許多勞動者連最基本的法定權益都難以保障——雙休日常常被加班侵蝕,年假成了“紙上福利”,有人求職時因要求雙休而被HR拉黑,有人好不容易攢假看演唱會,還要在現場打開電腦干活……在這樣的職場生態中,反復呼吁“2.5天休假”又沒有具體的配套措施,難免給人“何不食肉糜”之感,與大眾的實際需求脫節。
更值得警惕的是,這類政策可能在不經意間加劇社會不公。公務員、事業單位、高校教師等“體制內”職業,因工作性質相對穩定,福利制度較為完善,被認為是最有可能落實2.5天休假的群體。而私營企業員工、外賣員、快遞員等“打工人”面臨更嚴峻的生存壓力,加班是常態,休假是奢望。當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先行先試,公眾難免懷疑這是否會演變為新的“特殊福利”,此外,若窗口單位率先推行2.5天休假,會不會導致群眾辦事更難?這些擔憂并非空穴來風,反映出實實在在的公平焦慮,現實問題若不解決,民生政策若只惠及少數人,再美好的初衷都可能適得其反。
休假政策要真正落地生根,需要的是多方面的保障,而不只是空洞的鼓勵。當政策淪為年復一年的“復讀機式鼓勵”,當期盼始終無法照進現實,公眾收獲的只會是失望與質疑。與其精心描畫政策“大餅”,不妨先從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執法監管、推行企業試點做起,讓大家看到實實在在的改變,讓雙休成為常態,讓年假不再“紙上談兵”,讓加班費不再拖欠,讓企業“有條件”放假之余更要“有動力”放假。唯有如此,關于2.5天休假模式的討論,才不至于淪為又一場集體自嘲,政策善意才能真正轉化為民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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