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 年 6 月 6 日清晨 6 時左右,長春市還籠罩在一片寧靜之中,然而,兩聲來自公安局指揮中心值班室的電話鈴聲,如兩顆重磅炸彈,瞬間打破了這份平靜。
朝陽分局和二道河子分局分別報告:在各自管內的公廁里,驚現用麻袋裝裹的無名男尸。一時間,整個城市被恐懼和不安所籠罩。
正在指揮中心總值班的市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劉大鵬和孫萬勝,聽聞此噩耗,神色凝重。他們深知,這絕非普通案件,必須迅速行動。兩人立即率領市局刑警大隊的刑偵和技術人員,兵分兩路,馬不停蹄地趕往兩個案發現場。一路上,警笛聲劃破長空,引得路人紛紛側目,心中涌起不祥的預感。
到達現場后,警方迅速展開勘查和走訪工作。在朝陽分局管內的遼寧路 69 號附近公廁,一具男尸靜靜躺在那里。死者年齡約 30 歲左右,衣著樸素,身上滿是歲月和勞作留下的痕跡。
手掌上那厚厚的老繭,仿佛在訴說著他曾經從事過重體力勞動,或許是一位勤勞的農民,又或許是一名樸實的工人。
然而,此刻他卻已沒了氣息,生命永遠定格在了這一刻。而在二道河子分局管內的東大橋附近公廁,另一具男尸也被發現,年齡約 40 歲左右,同樣衣著簡陋,身份成謎。
警方仔細檢查尸體,發現兩名死者的致命傷均位于頭部,是被同一種鈍器砸擊所致,傷口觸目驚心,令人不忍直視。法醫經過專業判斷,確定兩人的死亡時間都在 6 月 5 日 12 時至 15 時之間。
此外,扎麻袋的兩根草繩經比對檢驗,系同一根草繩剪成的兩段。更為關鍵的是,兩只麻袋內都發現了半件毛背心殘片,拼合起來,竟成為同一件花色毛背心,且是從中間剪開的。
種種跡象表明,這兩具尸體的移尸手段、方式和投尸地點都極為相似,極有可能是同一案件中的兩名受害者。
面對如此復雜且棘手的案件,長春市公安局迅速在距離案發地點最近的清和街派出所設立破案指揮部。劉大鵬和孫萬勝兩位副局長親自坐鎮,協調朝陽分局、二道河子分局刑警隊以及市局刑警大隊,抽調精干警力,組成聯合專案組,對本案實施專案專辦。
他們深知,這是一場與兇手的賽跑,早一分鐘破案,就能早一分鐘給受害者及其家屬一個交代,也能早一分鐘消除市民心中的恐懼。
為了盡快查明尸源,專案組可謂絞盡腦汁。他們印發了大量帶有死者照片和遺物的協查通報,如同雪花般散發到長春市各分局轄區以及周邊郊縣公安局轄區。
每一張協查通報,都承載著警方的希望,希望能通過廣泛的傳播,盡快查明死者的身份和接觸關系。同時,專案組集中力量,繼續對兩個現場以及周圍地區進行地毯式勘查,不放過任何一個蛛絲馬跡。
7 時左右,朝陽分局刑警隊偵查員趙志成等人在遼寧路現場附近的路面上,發現了由南向北的斷斷續續的滴落狀血點。這一發現,如同一束光照進了黑暗的角落,讓專案組看到了破案的希望。
趙志成等人興奮不已,立即將這個發現迅速報告給專案組。專案組當機立斷,下令沿著血跡進行追蹤。
趙志成等人猶如訓練有素的獵犬,緊緊跟隨著這條斷斷續續的滴落狀血點。他們一路追蹤了三華里,終于在解放大路 97 號的一幢樓房的門前發現了可疑跡象 —— 血點到這里就消失不見了。
偵查員們沒有絲毫猶豫,迅速進入樓內,一層一層進行查找。每上一層樓,他們的心跳都在加速,仿佛能聽到兇手的心跳聲在耳邊回響。終于,在四樓的一家住戶門前,他們又發現了零星的血點。
找來宿舍管理員用鑰匙打開房門進入室內,眼前的景象讓他們倒吸一口涼氣。室內的寢室和廚房的地上和墻上,有大量的噴濺型血跡,地上還留有拖曳人體留下的拖痕,仿佛這里剛剛經歷了一場慘烈的殺戮。
通過搜查,警方在廚房門后發現了四件血衣。經就地化驗,血衣上的血型和兩名死者的血型相一致。同時,在室內的床下和抽屜里,還發現了 8000 余元的現款。
在 1985 年,這可是一筆巨款,相當于一個普通家庭多年的積蓄。據此,偵查員認定這個房間就是第一殺人現場,房間的主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經過宿舍管理部門的核實,這間宿舍的戶主是省委某機關的干部,但他平時并不住在這里。住在這里的,是他的內弟 —— 現年 32 歲的遼寧阜新人邵林祥。此人在阜新曾經因為盜竊罪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后,在 1984 年 9 月帶著妻子來長春投奔姐姐和姐夫,被姐夫安排在這間宿舍里。
邵林祥的過往經歷,讓他的嫌疑陡然增大。于是,印著邵林祥照片的通緝令被迅速發往各地,如同一張無形的大網,向他撒去。同時,偵查員們圍繞著邵林祥的鄰居和親友進行走訪,對邵林祥在長春市市內外的接觸關系以及可能的落腳點,分別采取措施進行控制。
專案組經過深入調查,發現邵林祥在案發后很可能前往遼源市。于是,專案組將這一情況通過吉林省公安廳通報給遼源市公安局,同時由朝陽分局派出五名偵查員趕往遼源市,在遼源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的協助下對邵林祥進行緝拿。
遼源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通報后,立即派便衣對遼源市造紙廠進行布控,并聯系造紙廠保衛科進行協助。他們深知,這是一場不能失敗的追捕,必須將兇手繩之以法。
6 月 7 日早上 8 時,邵林祥果然在遼源市造紙廠門前出現。他或許還沒意識到,自己已經陷入了警方的重重包圍。就在他準備踏入造紙廠的那一刻,便衣警察如神兵天降,將他抓了個現行。經就地突審,邵林祥對自己殺人劫財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原來,邵林祥見錢眼開,鬼迷心竅。在 6 月 5 日 12 時至 15 時之間,他用鈍器殘忍地砸死了兩名受害者,搶走了他們的錢財。
之后,在 6 月 5 日 23 時至 6 月 6 日 3 時,他將兩具尸體裝入麻袋,分兩次用自行車載到遼寧路和東大橋附近,拋尸在兩座公廁內。清晨 6 時,他以為自己已經逃脫了法律的制裁,搭乘去遼源的旅客列車去找李燕。然而,他萬萬沒想到,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最終,本案真相大白。見錢眼開、自以為得計的邵林祥,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在 1985 年 8 月,因搶劫罪,他被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并被槍決。他的貪婪和殘忍,不僅奪走了兩條無辜的生命,也讓自己走上了不歸路。
這起案件,也給當時的社會敲響了警鐘,讓人們深刻認識到,法律的尊嚴不容侵犯,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必將受到應有的懲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