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絡直播社交的火爆,連麥互動、彈幕交流等社交形式深受大眾喜愛,成為人們線上社交娛樂的重要方式。然而,惡意炒作、低俗互動、隱私泄露等亂象也隨之滋生。為規范網絡直播社交行為,維護用戶合法權益,營造清朗網絡社交環境,6月10日,網信辦聯合工信部等多部門官網發布消息,經深入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共同起草了《網絡直播社交行為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細化平臺與用戶責任規則
《辦法》共七章五十七條,涵蓋總則、直播社交平臺經營者、主播、用戶、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全面規范網絡直播社交各環節。
在平臺責任層面,《辦法》明確直播社交平臺經營者需建立健全平臺協議規則,強化對主播和用戶的身份認證與資質審核。要求平臺完善內容審核機制,對違規社交行為及時處置,如對惡意引導輿論、傳播低俗內容的直播間進行封禁;同時依法依規報送數據信息,搭建用戶投訴反饋渠道,協助處理侵權糾紛,切實壓實平臺主體責任。
針對主播和用戶,《辦法》同樣提出嚴格要求。主播需建立內容發布審核制度,確保直播內容積極健康,不得進行虛假人設炒作、低俗互動等行為;用戶在參與直播社交時,也應遵守法律法規,禁止發布人身攻擊、謠言誹謗等有害信息。此外,《辦法》還規范了直播社交服務機構行為,要求其加強主播培訓管理,建立直播內容風險評估和糾錯機制。
推動網絡社交生態良性發展
網信辦相關負責人指出,網絡直播社交行業涉及平臺、主播、用戶、服務機構等多方主體,形成復雜的網絡社交生態系統,平臺在其中起到核心管理作用。近年來,網絡直播社交快速發展,為用戶提供了多元社交場景,在文化傳播、社交娛樂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但不良社交行為不僅損害用戶體驗,更擾亂網絡社交秩序,影響行業健康發展。
該負責人表示,《辦法》的出臺將加強網絡直播社交常態化監管,凈化虛擬互動空間,保障用戶和從業者合法權益,推動行業規范發展。通過明確各方責任,規范社交行為,有助于構建健康、有序、文明的網絡社交環境。
下一步,多部門將根據社會反饋意見完善《辦法》內容,加快推動其出臺實施。隨著《辦法》落地,網絡直播社交有望告別無序發展,進入規范運營新階段,為用戶帶來更優質、安全的社交體驗,助力網絡社交生態實現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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