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費近60萬元買蔚來ES8的時候,看中的就是首任車主不限里程終身質保、免費換電的權益,結果現在廠家單方通知我取消了,這是哪門子的道理?”
最近,家住河南的高先生遇到煩心事:他在7月9日收到蔚來汽車的短信通知,將在7個工作日后取消其終身免費換電、終身質保等核心權益,理由是車主一年跑了17萬公里,遠超行業標準和日常使用場景。
車主收到的短信截圖
無獨有偶——
因每年行駛公里數大,蔚來車主被收回終身權益
經商的高先生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反映說,自己2020年花費不菲購車就是看中了蔚來的服務,才接受了高溢價。這輛車陪伴他前往各地,無論是商務出行還是外出旅游都會開。“我做生意需要在江蘇、上海、浙江、廣東等沿海城市來回跑,尤其是這兩年跑的比較多,最近一年跑了有17萬公里。”
車主王先生也遇到了同樣的情況,他近兩年來行駛里程高達35萬公里,提供的僅兩年的地圖軟件軌跡就涉及全國32個省份、311個城市。王先生稱自己曾是蔚來忠實粉絲,參加過很多蔚來官方組織的活動,包括自駕游,但如今他的終身免費車聯網流量、終身質保、終身免費換電等權益也被取消。
車主點亮了32省311市
車主質疑——
廠家曾多次宣傳使用成本低,車主權益中未約定公里數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查詢發現,早在2022年,蔚來CEO李斌就曾公開稱蔚來使用成本低,用戶3年可以省出一輛寶馬X3。
一些被收回權益的車主表示:“購買蔚來時,簽署的《蔚來車主基本權益告知書》中沒有對使用公里數進行限制,而且廠商也經常宣傳開蔚來省錢。現在蔚來因為我們開的公里數比較大就要收回權益,這不合適。”
客服回應截圖
高先生與蔚來專屬客服溝通時提到,購車時簽署的蔚來車主權益中,并未約定一年不得超過多少公里。客服解釋,公司是按照《權益告知書》執行,因車輛近一年的里程遠超行業標準和日常使用場景,所以收回車主權益。高先生質疑,權益告知書中并未約定多少公里算行業標準,什么場景才算日常使用場景,客服也承認確實沒有詳細說明。
記者注意到,《蔚來車主基本權益告知書》中約定,蔚來汽車被用于出租或其他運營目的、比賽競技、表演娛樂、試驗、軍事行動、征用等特殊使用條件或目的時,廠家可收回權益,但未對公里數進行約定。
蔚來車主基本權益告知書
多位被收回權益的車主表示:“我的行駛證是非營運車輛,如果蔚來能拿出我違反告知書的證據,收回我權益,我沒話說。”
7月21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蔚來官方客服,對方表示會由專人回電答復,截至發稿未獲回應。
律師說法——
廠家單方取消車主權益,有違契約精神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蔚來在銷售車輛時向車主承諾終身質保、終身免費換電等權益,且未提及里程限制,卻以車主行駛里程過高為由取消權益,這與最初承諾不符,有違契約精神,會讓車主感到被欺騙,損害企業品牌形象。
此外,蔚來在未與車主充分溝通協商的情況下,突然發短信告知車主7日內終止權益,沒有給車主緩沖期,這種處理方式過于強硬、剛性,未能尊重車主權益,也不符合良好的商業服務規范。
趙良善表示,蔚來稱車主里程超出日常標準,屬于“車輛用于特殊使用條件或目的”,但《車主權益告知書》中未明確日常使用場景的里程閾值,也未將“超出日常使用場景”納入特殊使用條件范疇。每個車主購車使用目的不同,不能僅憑公里數就認定車輛用于特殊使用條件或目的,從而取消車主權益,因此其做法缺乏合理依據。
趙良善認為,從法律視角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蔚來在《車主權益告知書》中未提及里程對權益的影響,卻以里程過高取消權益,與法律背道而馳,涉嫌虛假宣傳或誤導性商業宣傳。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謝濤 編輯 劉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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