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發布、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據上海發布消息,上海市委常委會6月12日舉行會議,傳達中央紀委關于給予朱芝松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國家監委關于給予朱芝松開除處分的決定。市委書記陳吉寧主持會議并講話。
會議指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朱芝松的處分決定,充分表明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一以貫之、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態度,堅決擁護黨中央決定。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定上來,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以實際行動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會議指出,要旗幟鮮明、警鐘長鳴,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擺在首位,樹牢規矩意識,時刻敬畏法紀,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要系統施治、標本兼治,堅持黨性黨風黨紀一起抓、正風肅紀反腐相貫通,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續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深化風腐同查同治,持續抓好“凈風行動”。以改革精神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推動各類監督力量貫通協同,更大力度織密監督網。
會議強調,要以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為契機,強化警示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把錘煉黨性、提高思想覺悟作為終身課題,在理論武裝中堅定黨性,在小事小節中涵養黨性,在“三省吾身”中檢視黨性。樹牢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推動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關系、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系、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系。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擔起政治責任,各級領導干部要敢抓敢管敢較真,全市廣大黨員干部要強化黨的意識、黨員意識,恪守嚴的紀律、發揚實的作風、保持廉的操守,以作風建設新成效激發干事創業新動力。
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開除朱芝松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6月10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第二十屆中央候補委員,上海市委原常委、浦東新區區委原書記朱芝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朱芝松(資料圖)
經查,朱芝松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由他人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組織原則缺失,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違規決定降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格,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朱芝松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朱芝松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上海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上海市浦東新區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2024年11月27日消息,朱芝松被查。
據公開簡歷,朱芝松生于1969年2月,1989年畢業于哈爾濱工業大學,長期在上海航天系統工作,歷任上海航天局局長助理、副局長等職,2008年出任上海航天局局長。
2014年,朱芝松調任上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任職1年多,于2015年調任閔行區委副書記、代區長,次年1月出任閔行區區長,2017年任閔行區委書記。
2019年,朱芝松任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洋山保稅港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協助副市長聯系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建設等工作。
2021年,他任上海市委常委,浦東新區區委書記,至被查。
朱芝松是二十屆中央候補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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