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減量遏大”
事前預防交通事故
隴西公安交警
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現將近期查獲的典型交通違法行為
予以曝光
請廣大駕駛員朋友們引以為戒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違法時間】2025年6月1日21時54分
【違法地點】隴西縣文峰鎮寶鳳路路段處
【違法當事人/車輛】黃某某駕駛甘J6***6號小型轎車
【違法內容】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
【違法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條第二款之規定,決定給予黃某某處以罰款1000元,并處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案例二:
【違法時間】2025年4月22日18時09分
【違法地點】隴西縣紅李公路0公里700米處
【違法當事人/車輛】張某某駕駛甘J3***8號小型轎車
【違法內容】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
【違法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條第二款之規定,決定給予張某某處以罰款1000元,并處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案例三:
【違法時間】2025年05月03日09時06分許
【違法地點】隴西縣鞏昌鎮連天線1676公里100米處
【違法當事人/車輛】汪某某駕駛甘J9***1號中型普通客車
【違法內容】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違法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第四款,《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條第二款之規定,決定給予汪某某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并處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希望廣大市民進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自覺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駕駛
曝光臺猶如一面安全行為的“照妖鏡”
或許曝光的是別人
卻提醒了大家
來源:隴西縣公安局〡編輯 整 理: 掌上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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