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2月15日15時左右,大連西站(位于大連市西崗區的二等貨運車站,1927年建站,原名小崗子站,2017年撤銷)的一號貨倉北門正在進行卸載作業,執行卸載作業的是大連西站裝卸作業所一班二組,卸載作業內容系從一列貨物列車的敞車車廂內將黃麻通過叉車送入一號倉庫。
老照片 裝卸作業
15時08分,女叉車司機辛旦霞駕駛著一臺編號為4936的電動叉車正叉著一大包黃麻進入倉庫北門后不久,叉車的右前輪突然冒出濃煙,隨即起火,并迅速將叉在前面的黃麻包點燃。
辛旦霞當即停下叉車并試圖撲救,但火勢太大導致撲救無效,于是辛旦霞再度發動叉車并以倒車的方式往倉庫南門方向開,試圖將著火的黃麻包送出倉庫。然而事與愿違,沒料到在倒車的時候忙中出錯,將已經被點燃的黃麻包蹭上了一號庫門東側四號貨位上的三捆黃麻包,導致這三捆黃麻包迅速被引燃,進而在不到一分鐘內將整個四號貨位上的黃麻包全部點燃。
當時,站區正刮著4~5級的西南風,進一步助長了火勢,僅僅13分鐘,四號貨位的火勢就迅速蔓延到了整個倉庫,自感無力回天,留下來只有等死的辛旦霞和同事們被迫撤離現場,沒有人員傷亡。但是面積達7263平方米的一號貨物倉庫經過一個小時的燃燒后被完全燒塌,倉庫里的1748噸(總計五十一車皮)各種貨物,連同五十四張篷布和兩輛C50型敞車被付之一炬,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250萬元(這可是1979年的250萬元,絕對是一筆天文數字),構成一起特大火災事故,震驚了整個鐵路系統。
C50型敞車,其車廂為木質,所以一旦火災發生非常容易被燒毀
事故發生后,鐵道部,沈陽鐵路局、大連鐵路分局以及大連西站的各級黨委先后組織搶救物資和處理善后,并在處理完善后事宜后就地組織事故調查組,對這起震驚全國的特大車站倉庫火災事故開展調查。
由于事故發生時目擊者眾多,所以還原火災事故的過程并不復雜,直接原因系叉車司機辛旦霞在作業中沒有認真執行裝卸作業組織和安全技術管理細則,違規使用電叉車抵擋拖拉貨車上蓋著的篷布,在接著作業時又連續違規使用抵擋運行,導致叉車的電阻器產生高熱,與纏在車輪上的散碎黃麻接觸,導致黃麻燃燒,又在后續處理中不當失誤,引燃了倉庫內胡亂堆放的黃麻包,最終導致火災。
但是事故表面下掩蓋的深層原因卻是讓調查組觸目驚心:
1、大連西站貨物倉庫的管理在事發前長期處在混亂狀態:1月24日至2月15日,大連西站一共卸載了二十六車皮的黃麻。面對黃麻這種易燃品,大連西站始終沒有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而是胡亂堆放在倉庫各處,和其它貨物混放,一些黃麻包破裂后散碎的黃麻掉得滿倉庫到處都是,但長時間無人過問。
捆扎好的黃麻
2、大連西站對裝卸機械設備管理極為混亂:直接造成這起火災事故的4936號“川崎”電動叉車,從1972年從日本進口并投入使用到1974年以前一直沒有技術履歷簿,其后分別在1975年和1978年的兩次大修也都沒有作任何維修記錄,其日常使用沒有嚴格的交接班表,其機械狀態長期不良,前罩蓋因為長期不蓋已經不知去向,后退接觸器的滅火罩也不知道被丟到哪里去了。
川崎電動叉車
3、大連西站的職工對裝卸機械設備的業務技術教育程度很差:不少職工只懂得裝卸機械的基本操作,但是對機械性能、機械原理要么懂得不多,要么根本不懂。比如川崎電動叉車技術說明書要求:抵擋運行時間不宜過長,不允許超負荷強行運行,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這條被屢屢違反。
4、大連西站的防火組織流于表面,滅火器材管理混亂,完好率不高:大連西站上一次滅火演習還是在1975年,此后到事發時再也沒有組織過任何滅火演習。消防庫內的七套消防用具由于沒有專人負責,已經有兩套失效,四十八個滅火器也有八個失效,六只移動式泡沫滅火罐在1975年滅火演習用掉兩只后始終沒有補上,只剩四只。消防砂箱里的消防砂被隨意用來鋪墊道路,兩個消防閥門一個銹死,另一個雖然能用但水壓不足。
老照片 滅火演練中使用滅火器滅火
移動式泡沫滅火罐
5、大連西站職工缺乏基本的滅火技能:火災發生后,大連西站組織了滅火,但是職工不會使用消防設備,不會接水龍,完全處在手足無措的狀態。火災發生的四號貨位旁邊就堆放著貨車用的篷布,但凡接受過基本的消防學習的職工,都會想到使用篷布對起火點進行捂蓋,就算不能立即滅火,也能有效控制火勢蔓延,但當時現場幾十號人竟然沒有一個人想到使用篷布,其消防意識之匱乏,實在是觸目驚心。
6、根據不完全統計,大連西站的日制川崎電動叉車從1972年投入使用以來,總共發生過10次火災險情,其中9次發生在貨物倉庫內,叉車使用中經常出現故障。比如因為電阻器發熱導致燒毀部件的事故就有7次,這些情況大連西站的許多領導心知肚明,但并沒有采取什么預防和整改措施。倉庫內存放大量易燃貨物黃麻,站領導也都心知肚明,但也沒有采取任何措施。
7、其實這次火災事故發生前已經有多人發現并提出預警,卻沒有引起站方足夠的重視:尤其是事故發生前兩天的2月13日,大連鐵路分局貨運科科長到大連西站貨物倉庫檢查工作,看到倉庫內堆滿黃麻當場紅溫,指著大連西站站長宋林和貨運主任的鼻子大聲質問:“倉庫里易燃貨物存的那么多,你們晚上能睡得著覺嗎?!”叉車司機辛旦霞向調查組反映:在事故發生前幾天,她曾經向貨運主任提出叉車狀態不好,經常引起火警,希望對叉車進行修理。然而貨運主任卻不耐煩地回復道:“你看裝卸任務那么多,忙都忙不過來,哪有時間修???”
基于上述調查結果,事故調查組將此次事故列大連鐵路分局大連車務段全部責任,影響該單位當年的安全成績。
作為直接責任人,叉車司機辛旦霞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作為領導責任人,大連西站站長宋林、黨支部書記以及貨運主任三人被處以行政撤職處分;大連車務段段長、黨委書記被處以行政記大過處分;大連鐵路分局局長劉長義和黨委書記以下十二名干部被處以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免職直至行政撤職處分;沈陽鐵路局局長、黨委書記被處以行政警告處分,并勒令向鐵道部提交深刻檢討;大連西站被勒令掛一年的“安全警示牌”。
資料出處:《人民鐵道》報,1979年7月19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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