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間,浙江不斷創新和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制定《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浙江省《關于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實施意見》以及配套政策措施,以“四個一”新機制新模式,有效解決生態產品“難度量、難抵押、難交易、難變現”等問題,暢通“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的轉化通道,培育綠色發展新動能。
一把核算標尺破解“難度量”。浙江制定全國首部省級生態產品總值(GEP)核算標準并完成新一輪迭代修訂,連續多年在30余個市縣開展GEP核算,為綠水青山價值可度量、治理績效可考核提供統一的參考依據。建立面向政府治理和市場應用的“浙里生態產品價值轉化”數字化應用平臺,實現GEP一鍵核算、GEP一張圖、兩山云交易等功能,不斷夯實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數字底座”。
一套金融機制破解“難抵押”。浙江健全綠色金融機制,探索建立生態信用體系,健全生態資產“確權+融資”機制,探索形成了山林資源、山塘水庫、區域品牌等融資模式,創新“生態信用貸”“生態抵質押貸”“不動產+生態價值”等金融產品。比如,麗水市針對水電站、供水企業等發放“取水貸”超100億元,嵊泗縣“嵊泗貽貝”地理標志商標質押貸款實現授信35億元,新昌縣以生態清潔小流域開展特定地域單元生態產品價值(VEP)核算獲授信5億元,綠水青山的價值正越發被金融機構所認可。
一項經營改革破解“難交易”。浙江創新謀劃兩山合作社改革,致力于盤活用好低效的生態資源資產價值。探索形成“企業+集體+合作社+村民”等多方參與、共建共享的運營格局,推廣“入股分紅”“保底收益+二次分紅”“儲蓄分紅”等模式,助力實現生態富民。浙江已成立41家兩山合作社,將低效的生態資源資產進行整合開發,累計投資超650億元,帶動村集體2400多個、村集體累計增收超7.4億元,輻射10萬農戶增收。
一個補償體系破解“難變現”。浙江深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改革,形成覆蓋林、水、氣、耕地、濕地、海島等要素的補償體系。不斷豐富市場化、多元化補償方式,排污權等環境權益交易領跑全國。持續迭代全國首個跨省流域生態補償,新安江—千島湖生態環境共同保護合作區建設不斷深化,將單一的資金激勵補償模式升級為涵蓋資金、產業合作、公共服務共享等在內的綜合補償模式。
未來,要打造更多具有浙江辨識度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理論和實踐標志性成果。一是要進一步盤活利用生態資源,加快生態資源產權改革,探索完善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健全生態資源盤活機制,形成鄉村生態資源低成本、可持續開發運營模式,持續提升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
二是要進一步創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項目建設。浙江圍繞生態資源優勢加速布局生態產品全產業鏈,形成生態產品目錄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產業目錄,創新以調節服務產品價值不降低為導向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項目開發模式,謀劃實施一批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標桿工程和重大項目。
三是要進一步拓展GEP核算應用場景。推動GEP實物量或核算結果變化納入生態保護紅線、“三區三線”管理、國家公園生態價值、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成效、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等評估體系,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形成廣泛共識的GEP核算應用模式,構建“多領域、全方位、成體系”的應用場景。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周世鋒系浙江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浙江省發展規劃研究院研究基地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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