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現代書籍中的“馬其頓方陣”)
總見到有嘖嘖稱贊“馬其頓方陣”的——好像幸虧亞歷山大兵困馬乏沒再東進,不然整個東亞就都淪陷了。
“馬其頓方陣”,是古希臘北部原被視為“野蠻民族”中一個叫腓力的,于公元前359年登上馬其頓王位后,實施軍事改革之“巨大成果”。
首先,腓力取消了古希臘盛行的戰斗方陣中的重裝步兵,士兵不再戴沉重的科林斯頭盔,改戴露臉的半盔;其次,小圓盾掛在脖頸和肩膀上,騰出了拿盾牌的一只手;再次,所有兵士改以長長的“薩里沙”重型長矛為作戰武器。
據說,腓力靠此方陣,攻無不克、戰無不勝,到公元前338年,打敗了雅典和斯巴達的重裝步兵,整個希臘再無強敵。
(銀幣上的馬其頓國王腓力二世)
兩年后,腓力被傳為他的同性戀戀人、名叫保薩尼亞的衛兵刺殺——自然,關于此次刺殺的原因,還有其他傳說。
于是,腓力20歲的兒子亞歷山大繼承了王位。
亞歷山大,仍然沿用“馬其頓方陣”戰法,先是摧毀了反叛的底比斯,平定了希臘;然后東征波斯;又再向東占領了相當于現在阿富汗東南部以及巴勒斯坦和印度的部分地區。
又據說,此時他的將士們寧死不愿繼續作戰,都想盡快回家,亞歷山大不得不率疲憊之軍,踏上了艱難的回鄉路。
公元前323年,亞歷山大33歲夭折,死因眾說紛紜——最可能的,是死于瘧疾和酗酒——他建立的松散的“馬其頓帝國”,存續了7年便壽終正寢了。
(繪畫中的亞歷山大)
插上一句——古代歐洲,總共就有過兩個“帝國”,一是馬其頓,二是羅馬,都是松散聯合型——后來的“日不落大英帝國”,其實也是海外殖民的松散聯合體。
說回到“馬其頓方陣”。
網上癡迷此方陣的,把其使用的“薩里沙”重型長矛,夸張到了15米長。
這一定不可信。
薩里沙長矛,最可能以塊煉鐵制作矛頭。關于矛桿,國外有說是松木的,有說是橡木的,還有說是山茱萸木的。
推敲起來,松木的可能性最小,其材質密度和韌性都不夠,做成長長的矛桿極易折斷。
歐洲有橡樹資源,生長可高達40米,但即便此時采集15米長度且挺直的枝丫仍并不容易;若使用長到15米高度的幼樹,則直徑最少也在0.4米以上,作矛桿顯然不可能。
歐洲山茱萸,平均高度約4-6米,超過10米的幾乎沒有,亦無可能做出15米的長矛。
即便按矛桿10米算,下粗上細平均直徑5厘米,不算矛頭重量達約10幾公斤,已經不適合單兵使用作戰了。
(央視7頻道講述馬其頓帝國和羅馬帝國所選用的圖片)
換個角度說,“薩里沙”使用金屬矛桿更無可能。
古希臘一帶青銅稀缺昂貴,塊煉鐵技術亦屬一般;最重要的是,金屬矛桿大約是木質矛桿重量的5倍以上——加上金屬矛頭達六七十公斤的長矛,舉起來都困難,更別說揮舞著打仗了。
關于薩里沙長矛的長度,從來都缺乏考古證據的鐵證——皆為后人傳說,其中比較可信的,是4-6米。
不妨比照一下中國先秦的情況。
東周曾國國君曾侯乙,生卒約在公元前475-前433年,其墓中出土大量包含矛、戟、殳、戈在內的格斗兵器。
這些兵器中,48件矛,長度為4.18-4.36米;30件戟,長度為3.25-3.40米;7件殳,長度為3.27-3.40米;66件戈,長度為1.27-1.33米。
請注意,以上矛、戟、殳、戈,皆為戰車兵器——戰車沖殺時格殺敵兵,而在兩軍廝殺纏斗之前,兵丁不必長時間握舉以上武器,這就大大節省了體力。
(出土的東周木柲銅戟和曾侯乙墓出土的三果戟戟首)
中國考古,出土了相當數量的商代至秦漢的兵器。步兵用于近戰格斗的矛、戟、殳、戈等,從未發現有長度超過3米的,基本在1.9米-2.5米之間。
可知,格斗兵器在殺傷力和輕捷便用之間,一定有大致的“最佳比”。
由此看,所謂“薩里沙”長矛長到6-15米,大概率是戰敗者的恐懼和脫責,以及戰勝者的傲嬌和炫耀。
兵器固然重要,但決定戰場勝負的最主要因素,往往不在兵器等因素。
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講到——拿破侖遠征埃及,他的騎兵曾與馬木留克騎兵交戰,馬木留克兵個個強悍兇猛、裝備精良、騎術高超,法國騎兵則騎術不精、很難一對一較量,然而交戰的結果,卻是人數更少、騎術遜色,不占優勢的拿破侖騎兵獲勝。
恩格斯引用拿破侖的話說——
“兩個馬木留克兵絕對能打敗三個法國兵,100個法國兵與100個馬木留克兵勢均力敵;300個法國兵大體能戰勝300個馬木留克兵;而1000個法國兵則一定能戰勝1500個馬木留克兵。”
這就是“一加一大于二”的訓練、協同、紀律等形成的“整體優勢”之作用。
(繪畫中的拿破侖騎兵大戰馬木留克騎兵)
亞歷山大的“馬其頓方陣”,據說由12000名兵丁組成,縱深排為16列,前5列長矛向前突出,整個方陣組成一個整體,看起來像一只巨大無比的刺猬。
“薩里沙”原為古希臘文,拉丁語是“Sarissa”,后來英語中有“salient”一詞,意思就是“尖角凸出”。
敵方臨陣,見到“馬其頓方陣”像大刺猬一樣氣勢洶洶,黑壓壓向前蠕動,大概率在心理上便處于了下風——壓迫感陡升,戰斗力驟降。
這或許也是“一加一大于二”的整體作戰能力的效果和作用。
實際上,亞歷山大的總兵力相當有限。
仍是據說,亞歷山大公元前334年進軍亞洲的總兵力為45000多人。除去5000騎兵、3000護衛、從希臘雇傭的重裝步兵和投擲兵,還有相當數量的輜重兵,大概也就能湊齊兩個“馬其頓方陣”。
(表現格拉尼克斯河戰役的畫作)
與之對壘的波斯“大軍”,其實也是兵力有限——20000名騎兵,20000名希臘雇傭軍——據傳,格拉尼克斯河一戰,波斯就崩潰了。
至于接下來的東進,亞歷山大并未遇見什么“大軍”,也沒像樣的抵抗。
或問,假如亞歷山大真的繼續東進會怎樣?
那幾乎是必敗無疑。
第一,與其相同的中國戰國時期,作戰的重要方式是四匹馬拉的戰車,同時配以騎兵、步軍。
第二,“矛”與“盾”相輔相成發展,為抵御戰車進攻,其時出現了遠非弓箭可比的、新型的遠射兵器“強弩”,射程更嚴、殺傷力更大,萬弩齊發極具威力。
(曾侯乙墓出土的裝于車軸的帶矛銅車軎,沖入敵營極有殺傷力)
第三,軍力十分強大。
蘇秦游說各國時,燕“帶甲數十萬,車六百乘,騎六千匹”;趙“帶甲數十萬,車千乘,騎萬匹”;韓“帶甲數十萬,天下之強攻強弩皆從韓出”;魏“武士二十萬,蒼頭二十萬,奮擊二十萬,廝徒十萬,車六百乘,騎五千匹”;齊“帶甲數十萬”;楚“帶甲百萬,車千乘,騎萬匹”。
張儀說楚王,曰“(秦)虎賁之士百萬余,車千乘, 騎萬匹”;說韓王亦云“秦帶甲百余萬,車千乘,騎萬匹,虎賁之士跿跔科頭貫頤奮戟者,至不可勝計。”
以上所說或有夸大,但與實際軍力不會相差太大——當時中國人口約有3000多萬,即便七國爭雄也非“松散聯合”的存在。
亞歷山大東進,大概率會遭遇強悍的秦軍,且一戰慘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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