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鳥音樂的聲明剛點燃導火索,鄧紫棋的反擊就如一記直拳打在版權爭議的軟肋上。
6月18日這場隔空交鋒,撕開了音樂圈最隱秘的傷疤——當合約變成枷鎖,創作者該如何奪回自己的聲音?
蜂鳥怒斥重錄歌曲侵權時,可能沒料到鄧紫棋早已埋下伏兵:“我14歲時就把公播權交給CASH了,比認識你們早多了!”
這份2005年的轉讓契約清楚顯示,鄧詩穎(鄧紫棋本名)在簽約蜂鳥前半年就將公開播放權委托給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CASH)。
更致命的是《著作權法》第四十二條的法定許可——如鄧紫棋方聲明所強調,只要支付法定報酬,翻錄已發表作品完全合法。蜂鳥指控的“侵權”成了無源之水,反而暴露對版權法規的誤讀。
“請先結算2018年至今的版稅,還有解約前6個月的工資!”鄧紫棋的微博反擊瞬間引爆輿論。業內人都懂:版稅拖延是經紀公司壓榨藝人的經典手段。
版稅拖延:凍結創作者現金流,削弱談判能力。
勞務費拖欠:用經濟壓力迫藝人續簽“賣身契”。
蜂鳥用“契約精神”高舉道德大旗,卻對自身違約行為避而不談,堪稱行業潛規則的縮影。
CASH協會的這紙證明意外成為破局關鍵。它將版權行業的兩大矛盾拋到臺前:
權利分層管理:鄧紫棋將公播權交給CASH,錄音版權卻在蜂鳥手中,導致作品被“肢解”
集體管理透明度:當CASH這類組織成為“版權中間商”,如何避免傭金蠶食創作者收益?
這場博弈揭示殘酷現實:藝人想突圍,要么14歲就像鄧紫棋那樣預留后路,要么賭上職業生涯打維權持久戰。
截至2025年6月,香港法院仍在審理鄧紫棋歌曲版權歸屬案。這場戰爭早已超越個人恩怨,直指行業病灶:
合約陷阱:新人簽長約時往往喪失作品控制權
維權成本:個體對抗公司猶如螞蟻撼樹
法規滯后:法定許可條款未明確“重錄作品定價權”歸屬
當鄧紫棋用14年前的CASH合約打臉蜂鳥時,她給所有音樂人上了一課:
雞蛋別放一個籃子:版權分割管理降低風險
集體組織不是萬能:需審計版權分配透明度
用法律武裝創作:法定許可是打破壟斷的利刃
這場維權戰最諷刺處莫過于:當年蜂鳥教會鄧紫棋唱歌,卻沒教會她信任;如今教會她戰斗的,正是這份不信任。
當《泡沫》的旋律在重錄版中再度響起,聽眾聽見的不只是情歌,更是一個創作者奪回話語權的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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