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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從延慶區政府獲悉,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筑牢低空產業發展安全基石,加快促進低空技術產業集聚和創新發展,根據《北京市促進低空經濟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7年)》《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示范區建設方案》要求,結合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示范區發展實際,北京市延慶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組織編制了《關于促進北京市延慶區低空技術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了解,《若干措施》共12條,以重點招引和培育企業為導向,將支持企業開展適航審定等新增政策和支持企業固投、成果轉化、擴大應用場景等市級部門既有政策集成,包括企業引進、企業發展培育、技術創新和標準制定、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創新和產業服務平臺搭建、低空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企業資質獲取和金融、人才保障等。《若干措施》擬于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7月17日。主要內容分享如下。
第一條本措施適用于實際經營地在延慶區并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營業務為有人駕駛和無人駕駛航空器(以下簡稱:航空器)整機及零部件、新材料、元器件研發制造,飛控、導航、通訊系統相關軟件信息服務及應用,以及低空安全、檢驗檢測、低空飛行、低空保障和低空綜合服務等低空技術產業領域,且無重大失信行為記錄的企業或機構。
第二條 支持低空技術企業升規。對新上規的低空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支持;產值或營收首次達到1億元給予30萬元、首次達到5億元給予50萬元支持。已獲較低獎勵,符合較高獎勵條件的,僅獎勵差額部分。
第三條 支持廠房和辦公空間租賃。在延慶區租賃廠房、辦公場所開展研發、生產等業務的,規下企業和省部級重點機構按照實際租金的50%給予支持,單個企業或機構每年最高不超過150萬元;規模以上企業或國家級重點機構,按照實際租金的100%給予支持,單個企業或機構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每家企業或機構累計享受支持不超過三年。
第四條 支持固定資產投資。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地價)達到2000萬元的,按照實際投資金額(不含地價)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第五條推進低空技術產業強鏈補鏈。對首次為航空器整機制造單位提供自主研發的原材料、零部件產品,并形成有效供應鏈的企業,按照供需方第一年實際銷售合同總額的5%(雙方各5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六條 支持開展應用示范。對建設低空相關領域關鍵核心技術、重大前沿技術應用示范和驗證迭代的低空重點應用場景項目,經科技部門組織專家評審擇優給予項目投入3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支持。
第七條 設立低空技術產業科技服務券。鼓勵搭建無人機檢測檢驗、適航試飛、應用實驗等專業技術服務平臺,符合條件的平臺納入低空技術產業科技服務券使用范圍。
第八條 支持創新平臺建設。支持企業在區內新建研發機構,對新獲得認定或新遷入的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中心等研發平臺,具備提供專業化技術支持、公共服務的項目,按照北京市級平臺50萬元、國家級平臺100萬元的標準給予每個平臺獎勵。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晉級享受差額資金支持。
第九條 支持企業適航取證。支持企業申請中國民航局頒發的航空器型號合格證(TC)及生產許可證(PC),并在取證后給予獎勵。其中,有人駕駛航空器和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獎勵300萬元,中型無人駕駛航空器獎勵100萬元。
第十條 支持獲取軍工資質。對新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質證書、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書、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證書的企業或機構,每取得一個資質證書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第十一條 加強低空技術產業投融資支持。引導投資機構對創新性強、有望實現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的項目給予直接股權投資。成立區級產業基金,對項目給予支持。
第十二條 加強人才保障。支持引進低空技術產業急需緊缺型人才,依據相關規定開通“綠色通道”加快辦理落戶,支持用人單位引進應屆畢業生,提供公租房配租、子女入學、醫療康養等保障服務。
第十三條本措施與其他同類優惠措施適用時,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選擇申報,不重復支持。遇國家政策變化,以相關最新政策為準。
第十四條本措施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有效期至 2028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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