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民族”這個概念是19世紀歐洲掀起民族主義思潮下,猶太歷史學家(神棍)海因斯.格雷茨通過精心包裝把《圣經》編成了“猶太民族史”,搞出的“猶太民族”概念,成了猶太復國主義的核心動力。
他用用“削足適履”的方式,拼剪出符合“民族”這模具的“腳”。
他忽視了《圣經》中大量內證早期的猶太人“祖先”就是部落組成,而部落在不斷吞并中壯大,最后搞出所謂12支部,事實上他們在習俗上、信仰上,甚至連語言上都各不相同,只是多元的部落聯盟,所以古以色列稱為“聯合王國”。
正是因為巨大的差異,聯合王國就很快分裂成南北兩國互相對立了百年。
還有格雷茨故意忽略了猶太歷史上大規模傳教事件,吸引了大量突厥人、阿拉伯人(可薩汗國和希爾木葉王朝)改宗信了猶太教,成為歐洲猶太人和中東猶太人的主體。
格雷茨裁剪出的“猶太民族”其實和梁啟超先生引入“民族”一詞后形成的“中華民族”一樣都是政治認同,而非血緣認同。
但是我們中國知道“中華民族”是包含56民族的,而猶太復國主義卻用“猶太民族”的概念欺騙世人,還以為他們有同一個祖先。
1、阿拉伯帝國稱他們為“迪米”意思是“有經人”,這就是濃烈的宗教色彩。
2、而基督徒在很長一段時間里稱猶太人為“殺死基督者”、“上帝拋棄者”這都是充斥著滿滿的宗教色彩。
3、1543年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寫書《論猶太人及其謊言》中明確指出猶太人是“異端”,這又是百分百的宗教說法。
3、唐朝稱猶太人為“一賜樂業”(以色列),強調的其宗教身份。
4、中國民間俗稱他們為“挑筋教”,也是濃烈的宗教味道。
5、晚清才由西方教士改稱“猶太人”,這就個“人”就大大導致了后世的中國人誤會了,以為他們是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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