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批準,廣東省連平縣紀委監委對連平縣教育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朱團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團興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在崗位調整、工作調動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無視黨紀國法,酒后駕駛機動車;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及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朱團興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連平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連平縣委批準,決定給予朱團興開除黨籍處分;由連平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據連平縣紀委監委6月9日消息,連平縣教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潘繼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連平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來源:“河源紀檢監察”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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