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培育壯大與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相匹配的總部經濟,更好鞏固和提升總部企業全球資源配置能力,服務“四個中心”功能建設,北京市對原有總部政策再次進行修訂,并已于近日印發新版總部政策——《北京市推動總部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6月19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市商務局獲悉,《北京市推動總部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分為四部分十七條:第一部分為主要目標,集成本市優化營商環境各項舉措,拓展“兩區”建設成果,持續提振總部企業在京發展信心,打造總部企業發展新高地。第二部分為總部企業類型和標準,明確了總部企業概念和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外資研發總部、貿易型總部等六類總部企業的標準。第三部分為主要措施,重點集成了人員服務、通關便利、研發創新等八項便利化措施。八項便利化措施是新版總部政策的核心關鍵內容。第四部分為組織實施,包括發揮市發展總部經濟工作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加強動態管理和強化市區聯動三項措施。
聚焦發展新質生產力、首都“四個中心”建設、“五子”聯動發展三個維度,新版總部企業分為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外資研發總部、貿易型總部、文化型總部、科創型總部、行業示范總部六類。
總部企業該如何界定?《措施》提出總部企業認定(確認)分為兩類:一是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外資研發總部由市商務局負責認定。二是貿易型總部、文化型總部、科創型總部和行業示范總部企業四類總部企業由市商務局提出名單,經市發展總部經濟工作聯席會議確認。經過上述程序認定或確認的企業界定為本市總部企業,可以享受本市總部企業相關支持政策。企業可通過“首都之窗”在線申請或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提出申請,市商務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認定,并制發《確認證書》。
新版總部政策突出“北京服務”金字招牌,最大限度體現了“兩區”建設制度性開放和優化營商環境的最新成果,重點有八項便利化措施:從提升全球資源調配能力出發,提出資金流動、數據要素跨境流動便利措施;從提升創新和經營能力出發,提出研發創新、政策支持便利措施;從優化營商環境出發,提出政務服務、通關便利措施;從提升惠企服務能力出發,提出人員服務、政企對接等便利措施。
隨著《北京市推動總部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北京市促進總部企業高質量發展的相關規定》(京政發〔2021〕3號)同時廢止。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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