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珠江網發布了一篇文章《因為違規吃喝,醫院原院長、中學原黨委書記、派出所原所長3人被通報》。
發布通報的主體是湖南湘西州龍山縣紀委監委,被通報的3人分別是湖南湘西州龍山縣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賈琳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龍山縣第一中學原黨委書記葉明坤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還有一個是龍山縣桂塘派出所原所長尚超私設“小金庫”用于違規吃喝問題。
看得出,龍山縣紀委監委非常重視違規吃喝問題,這個時候發布通報,也是給所有公職人員提個警示,讓大家時刻遵守紀律,不要去觸犯原則。
從文章中可以看到,龍山縣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賈琳從2023年至2024年,賈琳在擔任龍山縣人民醫院副院長、院長,書記期間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多次主動聯系和接受商人老板安排的住宿和旅游活動,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2025年4月25日,賈玲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院,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處分。
有網友不禁感嘆,通報指出龍山縣人民醫院院長從2003年就開始違規吃喝,但禁止違規吃喝是從2013年才開始,說他從2003年就開始違規吃喝吃的,有點不對呀!
再說2003年到現在已經20多年了,誰請他在哪吃的飯都還記得嗎?難道她記了筆記?還是對方記了筆記?
還有網友說,20多年前的飯局,是怎么查出來的,感覺有點扯。
有網友說,五六年前到飯店吃飯,基本都不用背,會大大方方的去,當時風氣就那樣。
還有有一位在監察部門十幾年的網友說,其實,所謂20多年的吃喝事件,其實就是當事人在辦案人員手段下,當事人自己寫出來的,可能當事人被逼急了,避重就輕的亂說。也有可能是辦案人員為了制造當事人一直都不收手,不收斂的反面形象。
一個醫院的院長,能沒有飯局嗎?現在的飯局都不去飯店了,都是私家廚房了,在環境好一點的小區租套房子,找個會做飯的人,有需要就安排。
對于這個原醫院院長違規吃喝的通報內容,查他的違規吃喝問題只是借著目前違規吃喝的形式進行公布,作為典型來警示大家,不要接受他人的宴請,否則將會受到同類的處罰。
醫院原院長被雙開,是因為他有貪污受賄的腐敗問題。如果在之前,肯定就是“因嚴重違法違紀”被雙開。現在相關部門為的趕時髦,就公布成“違規吃喝”的問題了。好像他就是因為二十年前開始違規吃喝被雙開了。
再來看看其他兩起違規吃喝問題,一個是接受他人邀請,一個是私設“小金庫”。
從龍山縣通報的這3起違規吃喝問題看,說明只要是單位的領導,肯定有人邀請,因為那些人都會有求于他們。
醫院的設備采購、藥企的銷售代表為了業務,肯定要打通院長這一關,還有其他工程項目、員工為了評職稱等等,肯定要打通院長這一關,誰打通給誰做,這很正常。
中學校長也是一樣,學校相關的工程,學校的工程也不小,每年都有翻新,什么多媒體設備的采購,學校食堂等等,只要是涉及的,肯定要有關系才可以入圍,人家能不請嗎?
還有一點,這龍山縣人民醫院院長在職期間長達20多年,別人根本沒有機會,相關利益方還不照顧好嗎?
想要杜絕這種違規吃喝,必須嚴懲,而且不能在位時間太長,2年一換,讓他們沒有機會。
近期,各地都在整治違規吃喝,但感覺有點過頭了,說什么一家三人如果是公務員,那就不能在一起吃飯,朋友在一起聚會也要AA制,引起了熱議。
不過,人民日報、新華社已經發文糾錯:“不能違規吃喝,而不是吃喝都違規,不要理解錯了。”對于違規吃喝,核心是以吃喝過程中違規輸送利益為目的,是有目的違規吃喝,正常情況下同事朋友一起吃飯,不能算是違規。
對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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