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強調,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全國兩會期間,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指出,加強人民法庭建設,深入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范活動。人民法庭處在基層司法的前沿陣地,在定分止爭、化解矛盾糾紛中承擔著重要職責。“楓橋式人民法庭”的創建,是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司法領域的生動實踐,對于有效化解矛盾糾紛、提升司法服務水平意義深遠。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張軍院長指示要求,努力打造新時代“楓橋式人民法庭”,不斷提升基層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要做實指導調解法定職能。要建立多元協作的調解機制,構建“法庭﹢綜治中心”“法庭﹢政府”“法庭﹢網格”的基層治理模式,干警入駐各鎮綜治中心開展工作,與政府各職能部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推動糾紛治理由“被動滅火”向“前置防火”轉變,實現人民法庭與基層自治組織資源共享、深度融合,為群眾提供多途徑、多層次、多種類的解紛方式,共同繪就多元解紛的“新楓景”。要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工作,通過常態化培訓、經驗交流、編發調解指導案例匯編等多種形式,不斷提升人民調解隊伍的專業能力、溝通能力和法律素養,為基層矛盾糾紛的有效化解提供堅強保障。同時要樹立先進典型,開展先進人民調解員及優秀案例評選表彰活動,以先進典型示范帶動形成比學趕超的良性氛圍。
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要跟緊數字化時代發展趨勢。要突出高效便捷,積極運用5G、人工智能等現代化技術,以科技賦能開庭審判、司法服務等工作再上新臺階,讓群眾參與訴訟更加便捷,讓法官審理辦案更加高效。要延伸服務觸角,以數智賦能推進共享法庭建設,有效對接村、社區網格,將“法律問診”、專業培訓引導至共享法庭,讓更多群眾能享受到“家門口”的便利訴訟服務,有效提升公平正義感受度。要強化多發易發矛盾糾紛數據分析,做好轄區風險排查,研判苗頭性、趨勢性問題,挖掘糾紛背后社會治理癥結,形成數助決策報告,提出規避風險、矛盾預防、前端治理等司法建議,推動相關領域問題解決。
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要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積極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賦予中華法治文明新的時代內涵,激發起蓬勃生機。中國傳統法律高度重視德治教化作用,“以和為貴、以人為本、以德服人”“擺事實、講道理、明法理”,同樣也是“楓橋經驗”的優良傳統。人民法庭要立足地域文脈積淀,將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和傳統美德與新時代“楓橋經驗”有機融合,通過文化浸潤,使裁判文書說理與鄉規民約對話,真正實現“審理一案、教育一片、滋養一方”的治理效果。例如,筆者所在的陜西省蒲城縣人民法院,便是以“和”文化作為化解矛盾糾紛、推動社會治理的重要抓手,助推“接地氣、得民心”的“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
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要努力打造高素質法庭隊伍。要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以黨建為核心,嚴格落實“支部建在庭上”的基本要求,實現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把黨建引領貫穿人民法庭工作全過程、各方面,不斷提高自身的凝聚力、戰斗力、執行力。要深化傳幫帶,開展“一對一”結對輪崗培養,庭長擔任輪崗干警的導師,在調判技巧、文書制作、司法禮儀等各個環節進行指導,將身邊素材變教材、田間地頭變課堂,幫助他們在工作實踐中得到鍛煉和成長。要堅持嚴管就是厚愛,堅決整治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頑瘴痼疾和突出問題,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新時代政法干警“十個嚴禁”,努力鍛造忠誠干凈擔當的法院鐵軍。
打造新時代“楓橋式人民法庭”是一項長期的系統性工程,我們要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職能作用,從多方面協同發力、久久為功,讓“小法庭”發揮“大效能”,繪就更多和美“楓景”。
來源:人民法院報·2版
作者:楊曉東(作者單位:陜西省蒲城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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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編輯:孟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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