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起寵物寄養費用未結且主人失聯事件引發關注。典型案例中,重慶寵物店主李先生為顧客寄養寵物一年多,費用超3.1萬元,卻因未簽書面協議陷入糾紛;杭州寵物店主小陳則遭遇阿拉斯加犬主人拒付費用后失聯。
法律層面,依據《民法典》,口頭或書面寄養協議均構成服務合同,店主有權追償費用,但訴訟時效為3年。店主維權需留存寄養記錄、費用明細等證據,若主人無財產可執行,費用可能難以追回。同時,店主無權直接處置寵物,擅自轉賣或送養可能侵權,可申請法院將寵物作為“留置物”拍賣抵償。
為防范風險,寵物店必須簽署寄養協議,明確費用標準、領養期限等要素,并做好健康檢測。建議采用預收費機制,對長期寄養按周/月預付,降低拖欠風險。此外,行業需推動寄養服務標準合同范本,明確“棄養寵物”處置流程。
天眼查專業版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我國現存在業、存續狀態的寵物相關企業超490.3萬家。其中,2025年截至目前新增注冊相關企業約71.2萬余家,從企業注冊數量趨勢來看,近五年間,寵物相關企業的注冊數量呈現出逐年增長的態勢,并在2024年達到頂峰。
從區域分布來看,海南省、廣東省、浙江省寵物相關企業數量位居前列,分別為超80.2萬余家、52.1萬余家和45.2萬余家。
此外,通過天眼查天眼風險和深度風險來看,涉及司法案件的寵物相關企業約占總數的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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