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被惡意拼接的照片、一行公開的身份證號碼、幾十個網絡賬號的同步推送——當乙女士在直播間看到自己和父母的隱私信息被配上詛咒文字在社交平臺瘋傳時,她未曾想到這場“開盒”風暴會讓她的月收入驟減四萬元,更讓全家陷入被死亡威脅的恐懼中。
案件介紹
2024年初,甲因對網絡主播乙心生不滿,通過黑灰產渠道非法獲取乙及其父母的姓名、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及生活照片等個人信息。甲將上述信息編輯后添加“拿去網貸”等文字,通過數十個網絡賬號持續發布,相關貼文閱讀量迅速突破1萬次,引發大量網民對乙的負面評價。
甲的行為進一步升級:他利用偽造賬號批量添加乙的粉絲,通過私信發送乙的隱私照片,并揚言“線下蹲點殺害”。兩個月內,乙的直播收入銳減4萬余元,粉絲數量斷崖式下跌,長期失眠并確診焦慮障礙。更令乙崩潰的是,其父母頻繁收到騷擾電話,家庭住址被公開后,門口常出現不明人員徘徊。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提示:本案中“人肉搜索”與“開盒”行為已形成完整的犯罪鏈條,從信息非法獲取到惡意傳播均涉嫌刑事犯罪。)
裁判結果與理由
某法院經審理認為,甲違反《刑法》第253條之一規定,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核心裁判理由如下:
行為性質認定
甲通過購買方式獲取乙及其近親屬的身份證號、住址等敏感信息,屬于“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
在社交平臺公開發布信息并添加誘導性文字,符合“通過信息網絡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構成要件
情節嚴重性認定
信息傳播覆蓋面廣:貼文閱讀量超1萬次,引發大規模負面評論
造成實質損害:直接導致被害人經濟損失4萬元,生活秩序嚴重混亂
危害升級:線上暴力轉化為線下人身安全威脅
量刑考量
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追繳全部違法所得
法律分析
一、網絡暴力與個人信息犯罪的共生關系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指出,當前74%的網絡暴力案件伴隨個人信息泄露。在司法實踐中,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已成為規制網絡暴力的核心罪名之一:
非法獲取是起點:黑客攻擊、內部泄露、黑市購買構成三大信息源(如浙江楊某案中犯罪團伙通過暗網購買網紅個人信息)
非法提供是放大器:網絡發布使單點侵權升級為群體性暴力(如北京趙某案中曝光800余人隱私信息)
危害疊加效應:個人信息泄露誘發侮辱、誹謗等次生暴力(如安徽常某某案中隱私視頻傳播引發網民圍攻)
二、“人肉搜索”的罪與非罪邊界
俞強律師結合其13年刑事辯護經驗強調:公開信息也可能構成刑法保護的公民個人信息。關鍵判定標準在于:
信息處理目的:即使信息來源于公開渠道(如社交媒體),若用于貶損人格或滋擾生活,仍屬違法
信息組合效應:單獨公開姓名或住址可能不構罪,但組合身份證號、照片等即形成可識別特定自然人的信息鏈
合理性判斷:基于公共利益的輿論監督與惡意曝光隱私存在本質區別(如曝光公職人員腐敗信息可能具正當性)
三、平臺責任與刑事風險傳導
在甲案中,信息傳播依托的社交平臺雖未被追責,但俞強律師提示:
平臺若明知用戶實施網暴未采取必要措施,可能構成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
依據《網絡安全法》第47條,平臺對法律禁止信息負有主動篩查、阻斷傳播的法定義務
2024年《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明確平臺需建立“一鍵防護”等防網暴機制
風險提示
網絡暴力中的個人信息犯罪已呈現產業化特征:
犯罪鏈條化:從信息竊取、“水軍”招募到黑公關推廣形成完整產業鏈(如遼寧石某某團伙提供“有償代罵”服務)
技術武器化:AI換臉、深度偽造技術加劇危害(山東劉某某案中利用AI制作虛假淫穢圖片)
維權困境:被害人平均需收集超過200頁證據材料方能啟動刑事程序
具體案件需要咨詢專業律師
作者介紹:俞強律師
執業機構: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198號世紀匯廣場一座12樓
教育背景: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具有證券、基金、期貨從業資格
執業證號:13101201210159547
專業榮譽:
2020年上海律師協會“金融證券保險專業認證”
2024年“君瀾專業領航獎”
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實習導師
聯系方式:1391804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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