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曝光稱“奈雪小盒茶內喝出整只青蛙”。當事人發視頻直言:“喝到的時候太震撼,你無法想象一只蛙在你嘴邊?!?/p>
6月23日,該網友向記者表示,“目前市監部門已主動聯系介入”。奈雪客服熱線回應記者稱,目前這一情況公司已派專人跟進。
網友發布視頻分享茶包情況。
從網友分享視頻畫面可以見到,在泡有茶葉的茶杯中有“蛙狀物”。
當事人介紹,她買的是奈雪小盒茶中的茉莉花茶,里面會有些曬干的茉莉花。“那個干蛙的尸體,和這個白的(花)很像,所以你泡的時候,根本沒有辦法發現那只蛙。”據該網友網上發帖,奈雪方面已經聯系了這名網友,網友也將這次涉及的產品以及異物提供給了奈雪。“現在的結果就是他們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給我規定金額的賠償,然后我把投訴的產品和異物歸還給奈雪方?!?/strong>
茶包中被挑出的異物。
該網友向記者透露,目前市場監管部門已經主動聯系她了解情況,“后續將對奈雪和供應商之間的情況進行處理”。在電商平臺,記者搜索發現該茶包來自奈雪小盒茶產品,10小盒茶包售價在55元左右。
新聞+
奶茶喝出異物如何維權?
曾有消費者起訴商家
記者注意到,去年,成都溫江法院曾公布一起案例:
2024年8月,小龐在某奶茶店購買一杯飲料,在飲用過程中發現該飲料中有異物,以產品質量問題為由向市場監管投訴并要求商家進行賠償。經營者獲悉后表示愿意退款并按照小龐所購商品價格的10倍進行賠償。小龐則認為應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48條向其退還商品費用并賠償1000元。由于其訴求和商家的賠償限額差距過大未達成一致意見,小龐便向溫江法院提起了訴訟。
經法院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調解協議:商家向小龐支付500元賠償金并即時履行。商家表示,在今后生產過程中,將加強食品安全衛生監管,同時注重與顧客的售后溝通,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法院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發現問題,應當注意保存好發現問題的過程及相關證據,以便于后續依法維權。在維權過程中,可以在協商和解、向服務平臺投訴、舉報、仲裁、訴訟等諸多方式中合理選擇維權手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識別二維碼下載“開吧”客戶端)
來源:南方都市報、中國青年報、法治進行時、奔流新聞、當事人社交賬號、成都溫江法院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編輯:葉璐
一審:陳雷;二審:鄭媛;三審:沈麟
終審:金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