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6月25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日前,甘肅能化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常委、副總經理張得君涉嫌受賄罪一案,由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甘肅省臨夏州康樂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康樂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得君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康樂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得君利用擔任甘肅電投張掖發電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靖煤集團白銀熱電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黨委書記,靖遠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甘肅能化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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