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順德法院如約增加了40多個旁聽席位,不僅另行單獨安排了一個法庭用于視頻旁聽,也通過臨時調整位置的方式,將第六法庭內所有二十多個座椅全部開放給雙方家屬旁聽。
(等待進入法庭的旁聽者)
上午開庭伊始,審判長也專門就此做了說明:
順德法院依法公開審理本案,但是基于辯方的要求,還是增加了旁聽席位,但旁聽者要聽從法庭安排,特定身份旁聽者要及時告知法院。后續各方庭審中發言要征得法庭許可,有序、理性、平和,否則將對違規者進行警告、訓誡等。
法院很顯然意識到了旁聽問題引發的質疑,但是不僅沒有回避,反而主動面對,并且盡力予以尊重、滿足。
結合昨天的庭審,筆者強烈感受到了主審本案三名年輕法官的真誠和善意,也相信至少在庭審這個環節,他們是非常負責和公允的,尤其在被告人發言時間、旁聽等辯方重要訴求上,實實在在的給予了最大程度的滿足。
筆者也注意到,由于視頻旁聽臨時占用了一個法庭,很可能導致順德法院后續每天都不得不調整諸多民事案件的開庭地點。
(開庭調整告知)
對本案各方當事人來說本案的審理質量當然極其重要,必須據理力爭,但在其他案件當事人的眼中,自己的案件無疑也是最重要的,而對一個人民法院來說,就更不能把不同案件分三六九等、區別對待—— 我們得到了更多便利,是因為有人承擔了更多不便。
總之,呼吁各位同行珍惜各方爭取、調配出來的旁聽席位,各地同仁們也一定都深有體會,如此溫良的法院和法官,確實值得我們尊重 。
這個簡短的環節之后,上午庭審剩下的所有時間,法庭依然全部留給了寧遠喜,讓他繼續針對庭前會議報告發表意見。
而寧遠喜在法庭上的發言和表現,相信一定也令四十余名新旁聽者印象深刻——除了極擅言辭、口才雄辯的特質之外,他又毫不隱諱的向法庭展現出了“霸道總裁”的一面。
比如,針對法庭增加旁聽席位這一新調整,寧遠喜在正式發表意見之前,仿佛領導視察工作般,對法庭問起了話:
寧:視頻旁聽室有多少人?發了多少旁聽證?
審:剛才已經做過說明了,繼續圍繞庭前會議報告發表意見。
寧:昨天下午的旁聽情況怎么樣?
沒有從法官那里得到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寧遠喜又徑自看向辯護人席,想讓自己的辯護人從側面給他一個確認,問道:
寧:請問辯護人,法庭的開庭形式是否達到了法律標準?
審:庭審由法庭主持,請你繼續發表意見!
短短幾分鐘里的這幾段話,讓寧遠喜的“總裁”氣質顯露無遺,而他也毫無顧忌的向法庭釋放出極強的掌控欲——不僅絲毫看不出一名正在接受審判的被告人慣常的不安或惶恐,完全相反,他潛意識中似乎把法庭當成了一個大會場,而自己恰好坐在最中央的焦點位置,在場者不僅要認真的聽他講話,而且也要接受他的問話甚至訓斥。
比如,他再次提到了溫惠人大代表資格被罷免的問題,在照例對罷免程序和效力大加批駁之后,又進一步升華了主題,痛心疾首的痛斥這種行為是對我國根本政治制度的破壞,而本案完全是梅州市地方財閥勾結政法人員聯合炮制的錯案,是典型的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
越是在用到一些抽象、宏觀的概念和詞匯時,寧遠喜的發言就越看似有力和不容置疑,但內行人其實很容易看出,在這種凌厲的語言風格和氣勢背后,可能是他對這些詞匯含義的一知半解。
比如他頻繁提到的“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典型情況是當事人通過不當途徑,使公安機關將經濟糾紛作為犯罪處理,用刑事手段直接排除了民法、行政法上的救濟。
但是寧遠喜所提到的經濟糾紛,實際并非被指控的這兩件職務侵占行為所對應的糾紛,而是他和葉華能之間的股權代持糾紛,這個股權代持糾紛早已經過仲裁、訴訟和強制執行程序,在法律上已經完全終結,所以并沒有被刑事手段插手,而且從時間上看,這件股權代持糾紛時間也遠遠晚于被指控的職務侵占行為——在邏輯上,后發生的股權代持糾紛,怎么可能成為先前發生的被控侵占行為的原因呢?
所以,無論寧遠喜反復提到的本案是“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還是他關于股權代持糾紛與本案有因果關系的說法,在法律和邏輯上,實際都是不能成立的,這背后的道理其實也并不復雜,但他卻始終沒有做更進一步的探究,給自己提煉出更準確、有說服力的意見,而寧愿用長篇大論淹沒自己的核心觀點。
當然,也不排除他并其實沒有核心觀點的可能。
關于他與葉華能之間的股權代持糾紛,此前已經有足夠詳細的媒體報道,關注者可以自行檢索了解。
從昨天開始,寧遠喜就反復表達要求法庭調取股權代持糾紛一案仲裁、訴訟相關卷宗材料的意見,雖然法官多次表示相關仲裁裁決、法院文書已經附卷而沒有調取其他材料的必要,但寧遠喜依舊有他自己的一套理論來反駁。
他認為自己在這起糾紛中輸掉仲裁、輸掉官司、被執行財產,同樣也是葉華能動用關系干預仲裁委造成的,所以法庭必須調取查明真相,從法律角度來解讀他這個訴求就是——寧遠喜要求法官在刑事審判程序中,對一件早已生效并得到履行的仲裁裁決進行實質性審理,撤銷原仲裁裁決, 并重新做出對他有利的新裁定 。
但凡對訴訟制度有基本認知,誰會堂而皇之的對法庭提出這種匪夷所思的訴求?
但寧遠喜會,他很嚴肅認真的提出了,可能當慣了總裁、高管的他,從來只需要考慮提出什么要求,而從不需要考慮如何實現。
當然,上面只是寧遠喜法庭上浩瀚發言的冰山一角,正是因為他發言內容的過于發散、跳躍,法官不下十次溫和的提醒他要圍繞主題、不要過度展開。
更難能可貴的是,雖然寧遠喜一次也沒有聽從提示,但法官從未強行打斷,而審判長甚至連一次法槌都沒有敲過!
但是寧遠喜又是如何回應我們善意的法官呢?
可笑、包庇、不作為、睜眼瞎、裝瞎子、瀆職、徇私枉法……
實在沒有必要過于詳細的展示他“霸道總裁”威風凜凜的這一面,雄辯的特質不僅不再是引以為傲的天賦,反而徹底助長了他的無知和無理,他在審判自己的法庭上如此毫無遮攔,令嚴肅的旁聽者感到極其不適和無聊。
也可能寧遠喜真的沉浸在自己編織的“官商勾結”敘事框架里,對法律、司法、法庭、法官的真實樣貌根本就是一無所知。
法官的真誠、善意、耐心,或許還有一點同情,恐怕很快會被他自己揮霍殆盡了。
而寧遠喜最惡劣,或許也是他更真實的一面,則淋漓盡致的表現在他對被害人訴訟代理人的態度上。
由于他毫不理會法官擇要發言的提示、固執的自說自話,李二權律師實在忍不住,建議法庭把握庭審節奏,可是話還沒說完,寧遠喜瞬間提高嗓門沖其怒吼:
你沒有說話資格!
一個如此沉溺于高談闊論的雄辯之人,居然無法容忍別人溫和的說一句話。
或許寧遠喜永遠不愿意接受一個簡單的道理:要展現自己的為人,想令別人信服自己,很多時候真的不在于說什么、說多久。
下午3點,經過24日一個多小時和25日三個多小時,寧遠喜終于結束了他漫長的演講,但從他的結束語中依然絲毫聽不出疲倦,這一點,相信很多聽眾都佩服不已。
但是聽眾們應該早已疲倦了。
(順德法院)
之前諸多媒體報道和自媒體文章里,關于溫惠牽涉此案以及她在本案中的地位,也早已有過詳細介紹。
不僅如此,本案相當部分強烈吸引坊間好奇的秘辛事件,比如相關錄音、人物背后關系等,也大都是溫惠爆出。
她的發言,基本也是圍繞錄音、人物關系和自己被牽連的來龍去脈,但大部分內容早已被公布過,現在看來,這很可能被作為重要的辯護策略,由溫惠方擇機主動釋放出來的,也確實達到了將本案發回重審并且改變管轄的效果。
從法律角度看,本案中溫惠有兩大值得關注的地方,一是她的有罪供述是指控寧遠喜的關鍵證據,二是她的供述屢有反復,從到案到庭審,經歷了不認罪——認罪——翻供再次不認罪的變化。
所以,她的有罪供述是在何種情況下做出、有無遭受刑訊逼供等外界壓力、是否為她真實意愿,這些都是圍繞在她身上的重要待解問題,目前尚無法確切判斷。
但她的發言中,提到的一件遭遇值得留意。
2022年7月,偵查人員開車帶她到醫院,因車壞了停車等待,正值炎熱夏季,她就這樣被留在車上忍受了一個多小時的高溫烘烤。針對溫惠的這一遭遇,昨天寧遠喜強烈要求法庭安排實驗,在相同氣溫、車輛情況下,測試車內溫度達到多少度,并認為溫惠被非法拘禁、人為高溫烘烤。
而從溫惠自己的口中,我們得知了更具體的情況:偵查人員離車休息后,她一個人被留在車上,車門車窗都是關閉狀態,但是她的雙手并無手銬,也沒有其他約束措施,處于可以自行打開車窗、車門,自由活動的狀態。
那為什么她還是硬生生在高溫的車里待了一個小時?
她自己的回答是:當時心里極度害怕,甚至一動不敢動,更不敢開門、開窗。
高溫酷暑的感受人皆有之,極其難熬,但她所說的這種足以壓倒求生本能的強烈恐懼感從何而來?我們不能貿加揣測,但隱約看得出她性格柔弱。
絕大部分時間里,溫惠幾乎都在哭訴她被羈押三年來的種種不幸,尤其考慮到事發前她曾是廣東省人大代表,在梅州當地婦聯、工商聯等諸多組織也擔任要職,這種人生際遇的瞬間惡化,令她至今無法接受。
與寧遠喜的發言類似,溫惠也始終沒有就本案的被控行為本身發表什么意見,而是同樣不顧法官的頻繁提醒,長時間訴說自己與本案其他關聯人員的關系,自己如何被 辦案人員說服認罪。
從她在法庭上的神態和她所述與葉華能之間的工作關系上可以看出,如果說寧遠喜是一個唯我獨尊式的人,那在某種程度上,溫惠則是與他截然相反的那一類——一個沒什么自我的人。
工作上她幾乎只需要被動接受安排,也因此被給予了豐厚的待遇和諸多顯要職位,按照她的說法,本案中她做出有罪供述是被逼迫或誘導,而如今翻供,同樣源于她自認為被拋棄。
溫惠在法庭上披露的諸多事件、內情多此前早已傳出,尚無從判斷其真偽,但無論真假與否,與本案核心依舊沒什么關聯,因此也根本不足以作為對其有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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