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4日,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稱,按照《關于在全國范圍實施個人養老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政策規定,個人養老金領取時,按照領取額的3%繳納個人所得稅,不區分本金和投資收益。
有網友驚呼:
為什么養老錢的本金也收稅?
一碼歸一碼,個人養老金納稅符合情理,而且也不會影響基礎養老金。
我國的養老金體系,由三個支柱組成:
第一支柱為基本養老保險,由政府主導; 第二支柱為職業養老金,由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構成,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積累; 第三支柱為個人養老金,由個人繳費并實行完全積累。
(圖片來源于信達證券的相關研報)
一直以來,基本養老金領取時直接免稅,直接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相對而言,中國的個人養老金屬于稅延型養老金,在繳納時從稅基中扣除,在領取時才征稅。這部分資金的課稅依據是:
個人養老金本質上仍然是個人收入,只不過是以強制儲蓄的形式用于養老而已。
綜上,“個人養老金征稅”引發的苦惱與恐慌大可不必,因為基本養老金一直都免稅,而個人養老金一直以最低稅率征收個稅。
事實上,我們更應該關注個人養老金的保值增值問題,而不是領取時的稅負問題。
但在分析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弄明白一個問題,為什么在基礎養老金的基礎上,我國推行“三大支柱”的養老金體系建設?
?刻不容緩的第一支柱
2024年1月1日,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在領取“2023年度影響力人物”獎項時,對《中國新聞周刊》的記者說:
今年是我研究社會保障問題的第30年,(領這個獎)我頗有些疑慮,我一再追問自己,自己的研究領域比較窄,僅限于社會保障這么一小塊兒,是不是有點不夠格?
鄭主任顯然是過于謙虛了,你的研究領域雖然比較窄,但你研究出來的結論…水很深吶。
例如早在2019年4月,他主編的《中國養老金精算報告》就指出:
如果不計算財政補貼和累計結余,養老金在 2014 年已經出現了收支缺口,在2019年共有16個省份出現養老金當期 收不抵支 。 如果不考慮財政補貼,養老金結余將在27年達到峰值(約6.99萬億元),隨后迅速下降,約在2035年 耗盡結余 。
所以社科院的同志們就很焦慮,以至于在博鰲亞洲論壇2021年年會期間,鄭主任再次向記者表示:
即將公布的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和2020年人口出生率,對判斷未來人口結構變化趨勢很有意義,如果不延退,養老金首次出現赤字的年份是2028年,此后用基金余額來填補赤字,基金余額減少到0的時間將是2035年。 如果不延遲退休,到2050年養老金將是一個天文數字——2050年那一年支出養老金是35萬億,占GDP大約是9%。
注意了,以上提及的養老金,默認是基礎養老金,也就是由“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兩個板塊的基本養老保險構成、由政府主導的養老金“第一支柱”。
基礎養老金體系的核心規則是現收現付,也就是用當前年輕人繳納的養老金,供養/發放當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費用。
可見,現收現付的養老保險制度在“存在人口紅利”時很管用。
基礎養老金作為我國社保部門籌建的第一支柱,源于1986年推行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試點,到1991年被確定為“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
按照社科院報告的統計,中國擁有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
截至2021年年底,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人數超過了4.8億人,累計結余6.4萬億人民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覆蓋人數達到了5.5億人,累計結余1.14萬億人民幣。
(此處省略311字)
可惜,由于不可描述的生育政策,以及人口老齡化進展很快,2022年中國人口已經開始負增長,第一支柱面臨著財務可持續性的巨大壓力。而在此過程中,養老金的分配與流向問題,也引發諸多爭議。
在學術研究里,衡量基礎養老金體系運營健康的指標中,有一項名為養老金替代率,是指勞動者退休時的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
根據世行的報告,中國的養老金替代率一直在下降,至2020年,中國的養老金替代率是45%,遠遠低于55%的國際警戒線水平。
(以下省略276字)。
?先天不足的第二支柱
按照有關部門的構思,當第一支柱承壓后,除了以延遲退休的方式緩解基本養老金制度的財務壓力,還需要改變對基本養老金的過度依賴,鼓勵“多條腿走路”。
例如鄭主任就說過:
綜觀全球,絕大多數國家都是現收現付,你就甭指望養老保險第一支柱攢錢。
壓力來到了被寄以厚望的第二支柱,也就是由“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組成的職業養老金體系。
企業養老金(第二支柱)在上世紀90年代的國企改制中開始摸索,最先的設想是,員工每月從其工資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資金存入養老金賬戶,而企業一般也按一定的比例往這一賬戶存入相應資金。
1991年頒布的《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首次提出“國家提倡、鼓勵企業實行補充養老保險”,2000年國務院頒布《關于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正式更名為“企業年金”,并提出:
有條件的企業可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并實行市場化運營和管理。
可見,養老金第二支柱的本質是企業與個人共同積累,緩解個人負擔,它體現了企業的社會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世紀之交時,對中國社會與經濟影響最大的事件是加入世貿組織,有關部門與學者聯手制定的養老金第二支柱,大幅度地參考了美國的401K(企業養老金計劃)。例如我校勞動經濟學的教授就很自豪地說:
我國的職業養老金體系正在步入正軌,將來是要對標美國401K的!
多少年過去了,老教授早已退休,但預料中的第二支柱卻并未發揮預想中的作用。
這其中原因復雜,但最直接的原因是相關法律法規中的描述性術語:
有條件的企業可以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
這意味著,企業年金是一個集體協商機制,且要求企業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
但由于歷史的包袱、發展的陣痛、以及摸石頭過河時走過的彎路、付出的代價…在覆蓋率最高的時期,全國2億職工中,第二支柱也僅覆蓋了7000多萬人。
企業年金進展有限,歸根到底是為員工繳納社保已經給企業帶來了很多壓力,而設立企業年金計劃雖然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但是額度很低,對企業的激勵效果非常有限。
企業年金還存在著區域間結構不平衡的問題,以2021年企業年金結余規模地區分布為例,結余多的都是發達地區和城市。
更麻煩的是,在前所未有的經濟下行周期中,事情正在發生變化。
例如鄭主任在2024年1月接受采訪時提到:
企業年金面臨的主要挑戰,首先就是企業經營狀況壓力增大,目前只有3100萬人參與企業年金,短時期內覆蓋面難以擴大。
所以,還是得繼續想辦法。
?一言難盡的第三支柱
眾所周知,中國社科院有一個好,那就是很講原則、站位甚高。
所以,鄭主任那些年講過的關于社保“狼來了”的故事,不是要危言聳聽,而是一個提前的吹風,吹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的風。
總而言之,鄭主任認為,在第一、第二支柱慢節奏、低消耗、緩增長的特殊時期,我們不能依賴慣性走老路,不能急于求成走近路,不能按部就班走慢路,不能封閉思想走窄路。
鄭主任認為,廣大人民群眾必須提高站位,深刻認識到:
養老不能靠政府,個人繳費、自行積累的第三支柱,看起來就是一片藍海。個人養老的廣闊天地,大有作為!
不久以后(2022年11月),《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在北京、上海、廣州、成都等城市先行試點,參加人可選擇一家銀行開立或指定惟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額度上限為1.2萬元,可自主決定該項資金的投資品種、金額等。
這就是我國養老金體系中的第三支柱,即基于個人賬戶制的“個人養老金”,它的特點是:
1,基于自愿
:自愿繳納,費用完全由個人承擔。
2,每年限額
:每年繳納的最高限額是12000元。
3,強制鎖定
:只有在退休、出國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后才能取出。
4,投資屬性
:賬戶中的錢長時間鎖定,只能通過投資獲得收益。
5,稅收優惠
:每年繳納的部分享受免稅政策但是最終提取時需要單獨繳納3%的稅。
簡而言之,個人養老金并不是社保發放的退休金(基本養老金),而是個人自愿繳納、上有封頂的部分,你可以選擇在指定的銀行開通,自主選擇購買相關金融產品,實現保值增值。
(圖片源于信達證券研報)
那么問題來了:
既然個人養老金的本質是“自己存錢自己花”,人們為什么非得拿出這筆錢來被鎖定呢?
這是因為,為了鼓勵群眾購買個人養老金,有關部門給出了雙重稅收優惠。
一方面,個人在繳納個人養老金時,這部分金額(每年1.2萬元)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這既是為了鼓勵個人養老儲蓄,也為是為鼓勵投資(因為進入個人養老金賬戶的資金,在很長期間內不能取出,通常用來購買國債、基金等產品)。
另一方面,個人養老金賬戶的資金在取出時,只需繳納最低一檔的所得稅(3%)。說白了,個人養老金本質上仍然是個人收入,只不過是以強制儲蓄的形式用于特定的養老目的,征收最低的個人所得稅,是合理且雙贏的。
而我們知道,中國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實行超額累進制,而且累進幅度驚人。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因此,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本質,是以長期的(從存入到取出之間的年份)流通性,換取每年的個人所得稅優惠。
由上表可以看出,如果你月薪三千,往個人養老金充錢是不理性的,因為不管交不交個人養老金,你的最終個稅額度都是3%。
但事情并沒有那么簡單。
在中國,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額是5000/月,而對于繳納的三險一金有專項扣除(算下來大約1萬元左右),且對于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或租房、贍養老人、3歲以下嬰兒照護、子女教育等6項有專項附加扣除(算下來約為5.4萬元)…
以上各項加總,一個常見的中年打工人,全年免稅額度最高可達:
12.4萬元。
所以,我們得出一個樸素的結論:
如果你的稅前個人收入在16萬元以下,就沒有必要考慮個人養老金。
當然,以上結論僅適合天選打工人,不包括自由職業人士(個人勞務報酬占大頭),也不適合高凈值人士(特許權使用費、資本利得等方式為主)。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個人與退休年齡相距越大,退稅福利的意義越小。例如,如果你年方30,離退休還有幾十年,你享受到的退稅福利,很可能跑不贏貨幣貶值的速度。
正因為個人所得稅在覆蓋面、稅率優惠人群等方面存在過多限制,從推出之日起,它就沒有火起來。
按照鄭主任在2023年底公布的數據:
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施行近一年,4000多萬人開立了個人養老金賬戶,但只有大約四分之一存了錢,其中只有一半多進行了投資,買了金融產品,繳存金額少、投資收益低是目前面臨的主要挑戰。
?個人養老金如何吸引年輕人?
明白了個人養老金的邏輯,地球人都明白了,如果只有稅收激勵這一個措施,個人養老金不可能成為“三大支柱”中的具有分量的一極。
專家們說,個人養老金未來在稅收激勵方面,仍有改革完善空間,例如可以進一步打通養老金第二支柱、第三支柱。
我很難想象三個支柱被打通后的樣子(這是美國401K賬戶的基本操作,但與我國國情不符)。但我覺得,解決個人養老金激勵不足的痛點,有著上中下三策。
上策是徹底地讓利于民,即將目前的EET模式(繳納、投資時免稅,領取時交稅)改為EET模式(在所有三個環節都免稅)。
中策是與不確定聯動,緩解民眾焦慮,例如讓個人養老金制度的稅收優惠限額跟隨CPI等指標動態調整,讓人民群眾真正地感受到政策的溫度。
當然。熟悉中國歷史的人都知道,說好的“上中下三策”,上策和中策的施展,往往都要付出真金白銀的代價,因而只存在道義與理想上的意義,真正具有可行性的,反而是下策。
所以我提出的下策是:
有關部門通過政策端發力,激發特色產品的創新能力,讓個人養老金賬戶上的錢,找到風險收益相匹配、具有合理回報空間的投資機會。
在這方面,有關部門任重道遠。
說個黑色幽默。
去年年初的時候,我在北京銀行開通了一個賬戶,立刻就有網點人員給我推薦個人養老金計劃,并給出了一些優惠與…贈品。
我微笑著問客戶人員,“通過個人養老金賬戶購買貴行的金融產品,去年的平均收益率是多少啊?”
客戶人員回我一個尷尬的微笑,我們相對無語。
年輕的同志們一定要明白一點,在試點期間,你存入個人養老金賬戶的錢,在退休之前是不能取出來的,只能用于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投資渠道非常有限,回報率相當感人。
(“養老金融50人論壇”公布的一項問卷調查,個人養老金被主要用于配置銀行存款類產品)
2024年12月,人社部等多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把購買的金融產品的范圍擴大至國債、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等產品。
這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投資范圍,但做得還不是很夠。
假如在2021年允許個人養老金購買國債,這絕對是一個利好,投資回報率也較為可觀。但現在都2025年了,國債利率又能有多少?
又例如允許個人養老金購買A股指數基金,理論上,它是跟蹤資本市場內特定股票指數的基金,避免了個股的風險,降低了投資者的專業門檻,讓投資者有機會共享A股的發展紅利。
然鵝,2025年6月25日,上證指數報收3455.97點,和20年前差距不大。如果考慮到10年前(2025年6月12日)的5178點…購買指數基金的人,多半得哭暈在廁所。
說好的共享資本市場發展的紅利呢?
今天我就把話擱這兒了:個人養老金賬號上的錢,如果可以用來投資港交所股指,那么它具備“共享資本市場發展紅利”的想象空間;如果可以通過某種方式,間接投資全球其他股市的股指(例如東京、孟買、新加坡、倫敦、紐約、納斯達克),感興趣的年輕人將如過江之鯽。
遺憾的是,這些年來,我們的“有關部門”一直在忙著幫我們算養老金的賬,算著怎么從負債型向資產型養老金體系轉變,算著如何從人口紅利型向資本紅利型體系轉變,算著如何夯實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社會財富儲備…
他們唯獨沒有想過,作為一項投資,應該首先考慮的問題是:
保值和增值。
尼采說:
知識深奧者致力于明晰,故作深奧者致力于晦澀,因為他們總是試圖說服大眾:聽不懂的東西最深奧。
但無論如何,我就喜歡他們老謀深算卻又算不明白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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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Jun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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