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 平安特稿
□ 本報記者 董凡超
2024年9月,一場不起訴公開聽證會在湖北省宜昌市點軍區人民檢察院聽證室召開。不同于平常的是,檢察官介紹完案情后,人民監督員卻皺起了眉頭。
原來,2024年3月,周某為防止野豬毀壞莊稼并捕獲野味,設置捕獸夾捕獲野豬后食用了一部分,被偵查機關以非法狩獵罪移送該院審查起訴。定罪量刑關系公民的人身自由、切身利益。人民監督員在聽證會上提出“野豬已被‘三有’保護動物名錄移除,捕獲野豬為何還會涉及犯罪”的疑問,促進檢察官對禁獵政策、禁用工具清單等專業規定進行針對性釋法說理,解答了周某的疑惑,也為后續普法宣傳提供了準確的方向。
近兩年來,點軍區檢察院邀請人民監督員依法監督該院公開聽證、出庭公訴、巡回檢察、案件質量評查、新聞發布會等檢察工作120余次,通過“參與式監督”方式實現了四大檢察、十大業務的全覆蓋,主動為檢察權運行“加把鎖”。
2021年6月,《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印發,強調“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拓寬群眾有序參與和監督司法的渠道”。近年來,檢察機關認真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努力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融入檢察實踐,推動人民監督員制度不斷發展完善,確保檢察權為人民行使、受人民監督、讓人民滿意。
人員選任更加科學
在申請接受監督時,精準匹配“專業對口”的人民監督員,形成“法律專業人士+相關領域專家”的人員配置,切實發揮好人民監督員專業知識領域的效用;在開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聽證活動監督時,邀請具有教育工作經驗的人民監督員參與;在開展非法行醫案件聽證活動監督時,邀請具有醫療衛生工作經驗的人民監督員參與……山東省淄博市博山區人民檢察院推行“專業對口”邀請模式,充分發揮人民監督員的特長優勢,有效促進檢察辦案“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讓檢察監督更具專業性和權威性。
從2003年開始制度設立到2010年全國推行,再到2014年進一步深化改革,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人民監督員制度開展了兩輪試點,對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方式、監督范圍和監督程序等作出了積極探索。各級檢察機關通過安排具有政治素質、專業背景、豐富閱歷、群眾基礎的人民監督員對案件把脈問診,最大限度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凝聚民力,促進提升法律監督質效。
最高檢、司法部制定完善《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共同優化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確立了“管用分離”機制,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選任管理,由檢察機關組織監督辦案活動,確保人民監督員監督的客觀性、中立性。
近年來,司法行政機關嚴格選任條件,規范選任程序,不斷加強人民監督員隊伍建設。目前,全國共有人民監督員2.5萬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占比72%,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占比18.8%,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群眾占比46.3%,具有較強的廣泛性、代表性。
監督效能持續彰顯
“檢察機關充分吸納各方意見,讓檢察工作更加貼近群眾,值得肯定!希望進一步加強彼此間的交流溝通,共同實現聽證流程的標準化和高效化。”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人民監督員張帥近日參加城中區人民檢察院召開的“人民監督員+聽證員”雙軌評議座談會后有感而發。
座談會通報了城中區檢察院2024年檢察聽證工作整體情況,并詳細介紹了人民監督員、聽證員回訪評估工作的進展和成果,向參會人民監督員、聽證員反饋回訪建議采納、整改情況。
城中區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人民監督員+聽證員”雙軌評議打破傳統“閉門辦案”模式,在辦案全流程融入聽證,提升辦案質效與精細化管理水平。該模式全面整合聽證資源,從個案拓展至類案治理,實現監督效能躍升。
近年來,伴隨司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人民監督員監督的廣度、深度、力度等不斷加大。
最高檢制定《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對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范圍、方式、程序等作出全面規范,明確規定檢察機關可以安排人民監督員依法監督公開聽證、出庭公訴、巡回檢察、檢察建議、案件質量評查等檢察工作。
各地檢察機關進一步優化人民監督員有序參與檢察工作、有效監督檢察履職的路徑、方式、程序等,促進提升履職辦案質效;準確把握邀請人民監督員進行監督的范圍,做到應邀請盡邀請、能邀請盡邀請,切實讓檢察權在陽光下運行。注重發揮人民監督員熟悉社情民意、閱歷經驗豐富等方面優勢,積極破解制約檢察履職辦案質效的突出問題,共同推動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實踐中,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范圍已涵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等各類案件。2015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邀請人民監督員111萬余人次,監督檢察辦案活動74萬余件次,其中2023年以來監督檢察辦案活動49萬余件次,有力促進檢察機關嚴格依法辦案、公正司法。
另一組數據顯示,2015年以來,廣大人民監督員在參與監督各類檢察辦案活動中提出意見建議47萬余條,其中2023年以來提出意見建議21萬余條,檢察機關采納率達89.3%。
履職保障不斷健全
近日,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云南省司法廳共同組織開展2024年度人民監督員履職培訓,云南省市兩級人民監督員及相關人員共計120余人現場觀摩公開聽證并進行座談交流。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案件基本情況、爭議的焦點問題、檢察機關初步處理意見。聽證員、人民監督員圍繞案件爭議提出問題。經過聽證評議,人民監督員對檢察辦案環節的合法性發表了監督意見。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后,聽證主持人當場宣布了檢察機關對該案的處理決定。聽證觀摩結束后,人民監督員參觀了檢察聽證室、12309檢察服務中心等場所。
加強履職培訓是保障人民監督員依法履職的必要舉措之一。近年來,各級檢察機關會同相關部門持續健全人民監督員履職保障機制,服務依法監督、規范監督、有效監督。
在履職監督前,及時送達案件材料、提供工作場所,充分保障人民監督員提前了解案件情況,為準確發表監督意見奠定基礎。在履職監督中,將監督意見如實記錄在案、列入檢察案卷。在履職監督后,認真研究人民監督員意見,及時將采納情況告知人民監督員。
最高檢會同司法部制定《關于人民檢察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加強人民監督員工作信息雙向反饋的意見》,推動人民監督員選任、使用、管理、評價等方面信息數據協同共享,全方位保障人民監督員依法履職。
此外,近年來,最高檢先后發布3批24件人民監督員工作典型案例,引導全國檢察機關更好落實人民監督員制度,更好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取得了顯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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