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2024年全國教育大會上強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斷提升教育公共服務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要求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2024年11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簡稱《學前教育法》),標志著學前教育進入“有專門法可依”的新階段,為廣大適齡幼兒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權益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對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夯實教育強國建設基點提供了根本遵循。
《學前教育法》的出臺,重在落實。各地全面總結過去經驗,深刻領會法律精神,積極謀劃事業新篇,保障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
優化資源布局,不斷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依據《學前教育法》,各地應落實以政府舉辦為主、大力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法定要求,切實履行政府在普惠性幼兒園規劃、統籌建設、舉辦與支持舉辦的責任,適應人口變化和城鎮化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科學規劃配置學前教育資源,鞏固提升普及普惠水平。
一方面要保障普惠性資源有效供給,優化資源布局,加強人口流動變化較大地區入園供需監測。各地積極落實學前教育資源布局,推進普惠性資源擴容。天津將優化學前教育資源布局,積極適應城市發展規劃,保障普惠性資源供給,精準增加公辦園,逐步滿足就近入普惠優質幼兒園的需求;遼寧將適應人口變化和城鎮化發展需要,優化普惠性資源布局,科學配置學前教育資源,開展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建設情況月調度,推動各地大力發展公辦園,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園,保障普惠性資源特別是公辦資源供給,有效滿足學位需求,提升普及普惠水平;新疆將主動適應人口變化和城鎮化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以縣為單位進行學齡人口測算,提前布局增加人口流入地公辦園資源,加強人口流動變化較大地區入園供需監測,關注農村幼兒園的資源優化整合,有效滿足適齡兒童就近接受優質學前教育需求。
另一方面要提高資源供給水平,推動有條件的地方結合當地實際優化班額和生師比,改善辦園條件,實現更高水平資源優化配置。各地按照《學前教育法》的要求,堅持提高優質資源保障水平,進一步優化班額,改善辦園條件。重慶將科學規劃配置區域資源,調整普惠性資源學位結構,根據入園需求變化穩步增加公辦優質資源供給,積極穩妥消除“大班額”,構建以普惠性資源為主的辦園結構體系;河南將實施幼兒園辦園條件達標工程,全面改善辦園條件,消除園舍安全隱患;陜西將全面改善辦園條件,不斷完善園舍設施設備,豐富教玩具、圖書種類的配置。
堅持政府主導,進一步健全學前教育保障機制
辦好學前教育,是黨和政府為老百姓辦實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學前教育法》要求堅持政府主導,完善保障機制,通過強化政府責任,鼓勵、引導和規范社會力量參與,完善管理體制、幼兒園規劃和舉辦機制,健全投入保障,明確學前教育財政投入機制、財政補助經費分擔機制等,做到“預算有科目,撥款有標準,分擔有機制,資助有制度”。
強化政府責任,鼓勵、引導和規范社會力量參與。各地依照《學前教育法》強化落實政府責任。河北將統籌協調財政、發改、人社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推動《學前教育法》貫徹落實和學前教育事業改革發展。山東將進一步扛牢政府責任,以更高站位、更嚴標準、更實舉措推進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力爭到2035 年毛入園率達到99%,100%的縣(市、區)建設成為全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比例達到80%以上。
完善管理體制、幼兒園規劃和舉辦機制。各地積極解決管理、規劃和舉辦體制不完善的問題,回應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福建將深化改革引領,鼓勵和支持各地開展集團化辦園鎮村一體化等辦園體制改革,推進學前教育實驗區建設,發揮示范園引領作用,推動區域間教育資源共享與質量提升,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學前教育名片;江西將積極實施鎮村一體化管理,依托鄉鎮公辦中心園辦好必要的村園,對鄉鎮其他幼兒園開展業務指導,推動城區優質幼兒園結對幫扶鄉鎮幼兒園;湖北將優先在大中城市中心城區、開發區、城市新區、城鎮新增人口集中地區和公辦資源不足地區,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幼兒園。
健全投入保障,明確學前教育財政投入機制、財政補助經費分擔機制。各地深入落實“優化教育財政投入支出結構”“加大學前教育財政投入”等要求,切實履行政府在完善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等方面的法定職責。北京將優化資源供給結構,繼續落實普惠性幼兒園既有財政保障政策,穩定普惠存量資源;天津教育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完善財政投入長效機制,確保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在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占合理比例,優化完善市區兩級財政補助經費分擔機制;內蒙古教育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推動各盟市依法建立完善財政投入長效機制,落實并逐步提高公辦園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財政補助標準。
強師筑基,建設高素質幼兒園教師隊伍
強國必先強教,強教必先強師。落實《學前教育法》,需要通過明確教師資質要求、加強人員配備、嚴格聘用管理、強化待遇保障、加強培養培訓,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愛崗敬業、業務精良、結構合理的幼兒園教師隊伍。
明確資質要求,加強人員配備。各地嚴格幼兒園教師資質條件,把好教師入口關。湖南將穩定“公費定向師范生”計劃,培養高素質幼兒園教師隊伍;內蒙古將嚴格源頭監管,加強幼兒園辦學資質審核,督促幼兒園嚴格執行“先證后照”制度,經教育部門依法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后,再進行相應法人登記。
嚴格聘用管理,強化待遇保障。為發揮教師隊伍對學前教育發展的基礎性支撐作用,各地堅持為幼兒園教師創造豐富的成長機會,加強幼兒園教師待遇保障。廣東將加強公辦園教師補充和待遇保障,精準提升幼兒園園長、鄉村幼兒園教師、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教師、隨班就讀資源教師等專業能力和素質;廣西將指導各市縣配合做好公辦幼兒園教師核編補充工作,推進公辦園教師納入財政保障范疇,實現同工同酬,督促民辦園提高教師工資待遇。
加強培養培訓,開展各種形式的培訓。各地大力弘揚教育家精神,全面加強教師培訓。安徽將構建高校和優質幼兒園協同支持教師培訓的資源平臺,健全高校與中小學協同開展教師培養培訓,做好教師職前培養與職后發展相互銜接,全面提升幼兒教師培養培訓質量;河南將做好教育部-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中國融合教育推進”項目,提升學前融合教育師資能力;重慶將健全常態化師德師風教育與多元化監督長效機制,深化市、區縣、園分級培養和協同推進教師發展支持體系建設,從師德踐行、觀察促進、“一日活動”實施、環境育人、協同育人、自主發展等六個方面實施幼兒園教師保教實踐能力提升計劃。
保障兒童受教育權利,進一步提高保教質量
《學前教育法》凸顯兒童中心。通過保障兒童教育權利,方便兒童就近接受學前教育,接收能夠適應幼兒園生活的殘疾兒童入園,科學實施保育和教育活動,做好衛生保健管理等工作,以法律為遵循,尊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推進科學保教。
保障兒童受教育權利,方便兒童就近接受學前教育。各地將通過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提升幼兒園辦園質量、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等措施進一步保障兒童受教育權利,確保更多兒童能夠就近接受高質量學前教育。廣東發揮鄉鎮中心園帶動作用建設一批“學前教育一體化管理資源中心”輻射農村幼兒園發展,發揮城市優質園所帶動作用,以點帶面促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江蘇省教育廳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修訂《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細化兒童保護實操條款,確保法規與時俱進;另一方面持續開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區建設,健全學前教育財政投入持續增長機制。
接收能夠適應幼兒園生活的殘疾兒童入園。各地將完善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幫助更多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福建將完善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健全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兒童資助育人長效機制;陜西將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科學實施保育和教育活動,做好衛生保健管理等工作。各地始終堅持以兒童為本,尊重幼兒身心發展規律,支持引導各類幼兒園提高保育教育質量。上海將推進醫教深度結合,提升幼兒園一日活動的科學性,深化幼兒園與小學的雙向科學銜接;天津將完善動態監管機制,牢牢把握國家法律在幼兒園衛生保健、安全防控、師德師風等方面畫出的紅線和底線,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持續開展清理整治,堅決糾正幼兒園“小學化”等不規范的辦園行為。
依法監督管理,推動治理能力提升
《學前教育法》著力健全治理體系,推動提升治理能力。通過加強安全管理,依法保障學前兒童與幼兒園安全,加強收費管理,遏制過高收費,加強質量評估,完善幼兒園質量評估標準,健全幼兒園質量評估監測體系,健全管理體制,強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教育部門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監管機制。
加強安全管理,依法保障學前兒童與幼兒園安全。各地緊盯安全防護,確保幼兒園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責任制度。江西將進一步落實幼兒園安防“四個一”工程建設,用好教育系統“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和教育智慧消防(視頻監控)平臺,強化人防、物防、技防,筑牢幼兒園安全風險防線,全方位保障幼兒園師生安全;甘肅將強化幼兒園安全管理,落實園長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幼兒園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健全房屋設備、消防、門衛、食品藥品、幼兒接送交接、幼兒就寢值守和活動組織等安全防護和檢查制度。健全部門幼兒園安全管理機制,聯合公安部門優化上下學時段幼兒園周邊“高峰勤務”機制,定期開展聯合檢查和集中整治。
加強收費管理,遏制過高收費。各地將以提供普惠性服務為衡量標準,強化幼兒園收費管理。河北將緊盯幼兒園日常辦園行為,堅決杜絕無資質辦園、亂收費、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陜西將完善公辦園成本分擔機制,合理確定保教費、住宿費標準,建立與財政撥款、資助水平等相適應的收費動態調整機制。
加強質量評估,完善幼兒園質量評估標準,健全幼兒園質量評估監測體系。各地積極健全學前教育質量評估監測體系,完善幼兒園質量評估標準,引導幼兒園科學健康發展。北京將落實《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指南》,加強質量評價研究,樹立科學導向,不斷健全幼兒園督導評估機制、路徑和方法。內蒙古將加強過程監管,牢牢把握幼兒園衛生保健、安全防控、師德師風、收費行為、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紅線底線,完善動態監管機制,建立健全督導評估和信息備案及公示制度,筑牢規范辦學保障網。
辦好學前教育、實現幼有所育,關系億萬兒童健康成長,關系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關系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在建設教育強國的戰略任務下,推動《學前教育法》落地落實,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本刊記者 施久銘 實習記者 房子芯)
《人民教育》2025年第5期
作者:施久銘 房子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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