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8日,人民法院服務保障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推進會在重慶召開 攝影 視覺重慶記者 蘇思
本文為《中國審判》雜志原創稿件
文| 本刊記者 花蕾
52歲的曾德健曾任重慶市渝北區石船鎮石壁村黨總支書記。作為一名土生土長的本地人,他常戲稱自己是銅鑼山礦山公園的“1號”員工。自他記事起,村里便開著小石場,村內塵土彌漫,樹木和莊稼難以存活。
如今,作為“銅鑼山礦山公園生態修復司法實踐基地”,銅鑼山礦山公園已經實現了從滿目瘡痍到“花開廢墟上”的生態奇跡,入選自然資源部公布的18個生態修復典型案例,載入2021年自然資源部發布的《中國生態修復典型案例集》。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國環境司法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以下簡稱《長江保護法》)實施4年來,長江流域19省(自治區、直轄市)法院依法公正審結各類環境資源一審案件45.74萬件,充分發揮了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
人民法院如何促進長江流域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如何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5月28日,在“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首倡之地——重慶,人民法院服務保障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推進會(以下簡稱“推進會”)召開。長江流域各級法院代表齊聚一堂,深入交流貫徹實施《長江保護法》的成效經驗,共商司法服務保障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
01
履職盡責 用最嚴密法治保護長江流域生態
“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長江流域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是人民法院必須擔負起的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軍在推進會上明確指出。
“我們堅持依法履職盡責,始終以最嚴密法治保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楊臨萍在推進會上介紹人民法院服務保障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情況時表示。
全國首例預防性保護公益訴訟案“云南綠孔雀案”、首例千年古樹救治令案“貴州古楠木王案”、首例綠色破產案“上海長江口碼頭公司重整案”……一個個標志性案件彰顯著長江法治化治理走深走實。
在四川省鄰水縣,長江流域支流白水河穿城而過,白水河左岸支流上的金鐘水庫是當地賴以生存的水源地。2022年3月,一場大雨把污水沖刷至水庫庫尾小河溝處,一起非法排污案件浮出水面。經調查,2020年8月至2022年3月,一家生豬養殖合作社在法定代表人張某倫的安排下,通過私挖糞污儲存池、私設管道,利用養豬場附近的喀斯特地形,多次將未經處理且嚴重超標的養殖豬糞水直接向自然界排放,對附近水源造成一定程度污染。
村民在政府引導下有序開展臨時供水保障,司法的力量也顯現責任與擔當。四川省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踐行“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理念,依法判決責任主體承擔刑事責任,阻止污水流入萬人“水杯”,同步推動建立該區域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
數據是解碼未來的“密碼本”,每一組符號都藏著保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的關鍵線索。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修訂環境污染犯罪、生態環境侵權、環境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等司法解釋22件;發布服務保障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長江流域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指導意見5件;發布包括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環境公益訴訟等專題指導性案例45件……長江流域環境資源案件裁判規則日益豐富完善。
面對司法高度專業化要求,人民法院積極回應時代命題,持續完善審判組織體系。長江流域各級法院因地制宜設立環境資源專業審判機構、組織982個,重慶、江蘇南京、云南昆明、河南鄭州、四川成都、安徽合肥專設環境資源法庭,在江河源頭、自然保護地、特色產業地等區域設立專業法庭、巡回審判站,形成覆蓋全流域、系統完整的專業化審判組織體系。
長江“十年禁漁”,落實必嚴。人民法院依法嚴懲非法捕撈水產品等犯罪,保護長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四川法院深入開展專項審判活動,堅持“捕、運、售”全鏈條打擊,審理非法捕撈等刑事案件1917件3383人;貴州法院依法嚴懲使用“電毒炸”“絕戶網”等方式嚴重危害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的非法捕撈行為。
司法正為綠水青山筑牢法治屏障。一個天藍、地綠、水清的大美中國,正展現在人們眼前。
02
生態優先 扎實推進長江流域生態保護修復
近日,在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環資庭庭長姜玲再次來到江邊,察看人工魚巢的生態修復效果。“每年魚類集中產卵季,魚卵因附著力不強,容易被水流沖散,影響成活率,人工魚巢能有效解決這一問題。”西南大學漁業資源環境研究中心主任姚維志說。這處由竹竿連接而成的人工魚巢的搭建,源于江津法院審結的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
2024年5月的一個晚上,村民丁某、肖某、劉某相約在自然保護區內使用3層刺網捕魚,后被公安民警抓獲,現場查獲漁獲物9尾。其中,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長江鱘1尾,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巖原鯉2尾。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經過審理,法院分別判處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宣告緩刑并處罰金。
懲罰只是手段,撫平生態“傷口”才是目的。
司法機關、漁業專家和當地行政部門經過協商論證,決定采用搭建人工魚巢的方式修復生態,司法機關責令3人在保護區內搭建人工魚巢約1961平方米。
在姜玲看來,這是貫徹落實《長江保護法》關于“長江保護應當堅持統籌協調、科學規劃、創新驅動、系統治理”精神的具體體現。
“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在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沿江省(自治區、直轄市)考察時強調。
對于生態司法保護實踐而言,庭審判決并非終點。真正的治理效能,始于判決生效后的修復治理執行落地環節。
人民法院充分發揮預防性環境公益訴訟、禁止令、先予執行等制度功能,避免生態損害的發生或擴大。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生態環境侵權案件適用禁止令保全措施司法解釋。
甘肅法院以自然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為核心,充分利用易科執行、勞務代償等符合生態環境特點的辦案方式,讓生態“破壞者”變成“守護者”。
浙江法院積極探索符合生態環境特點的修復方式,打造公益生態林等生態修復基地群,已設立基地70余個,補植面積1300余畝,放養魚苗12200余萬尾。
目前,長江流域各級法院在三江源等重點區域共設立綜合性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717個,司法動能持續轉化為生態治理效能,讓“看得見的正義”轉化為“走得進的風景”。
03
綠色發展 有力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
“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始終關注著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為長江流域生態文明建設把脈定向。
上海法院立足長江入海口的地理區位和司法職能,創新機制破解保護難題。在長江口碼頭公司破產重整案中,上海法院指導破產管理人一邊進行破產重整,一邊治理環境,通過成功引入投資人投入資金8700余萬元,把環境保護承諾寫到重整方案中,最終實現企業重生、生態保護和債權人利益的最大化。這起案件的背后,蘊含著新時代司法工作助力我國經濟社會整體而全面地進行綠色轉型的“大作為”。
長江保護的“后半篇文章”落腳點在高質量發展。綠色發展是高質量發展的底色。
近年來,人民法院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生態功能恢復優先,探索形式多樣的裁判執行方式,引導全社會減少碳排放,將司法裁判轉化為全民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
福建法院探索林業碳匯損失賠償計量規則、支持認購碳匯修復生態。
四川法院依法保護臍橙、茶園、花椒等特色產業發展,設立專門化審判法庭和司法服務工作站,實現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與特色產業發展深度融合。
貴州法院加強對以茅臺酒為龍頭的醬香型白酒產業所必需的獨特氣候、水、土壤和微生物環境及赤水河流域原始生態環境的保護,發出赤水河流域醬香型白酒生產環境保護禁止令,為國家千億級產值的醬香白酒產業帶保駕護航。
從立法理念到司法實踐,從生態修復到綠色發展,四年來,人民法院依法筑牢長江生態司法屏障,推動流域治理邁上新的臺階。
04
協同聯動 積極促進長江流域生態系統治理
從秦巴山間出發,一條蜿蜒北上的人工明渠,經過1432公里的綿延形成了南水北調中線工程。近年來,作為核心水源地的丹江口水庫,水質始終穩定在Ⅱ類以上。如何運用法治力量確保一庫碧水永續北送?為此,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聯合丹江口水庫庫區管理中心、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檢察院開展巡庫活動。這僅是人民法院用法治智慧和司法擔當推動長江流域治理不斷篤行向前的一個縮影。
“加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及生物多樣性保護,離不開長江流域法院密切司法協作,也離不開人民法院與地方黨委政府、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協調聯動。”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劉小飛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持續強化政策指引,不斷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能力和水平。
2024年11月底,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湖北法院在武漢召開第三屆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長江流域11省(自治區、直轄市)法院聯合發布《加強長江流域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倡議書》,提出要加強長江流域法院司法協作,推動構建人民法院與地方黨委政府、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協調聯動機制,形成拯救珍稀瀕危物種、守住長江流域生態安全底線的法治合力。
2025年,一起非法捕撈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圓口銅魚并跨省銷售的案件進入司法修復執行階段。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與云南省玉龍納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簽訂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委托協議,由玉龍法院受托對生態修復金進行專項管理,通過跨域委托執行生態環境司法修復。這種“審判在重慶、修復在云南、效應在長江”的協作模式,打破了區域條塊分割,破解了“司法有區劃、環保無邊界”的難題,為流域治理提供了有益方案。
近年來,長江流域各級法院不斷強化司法協作——
青海、四川、陜西、重慶等地法院加大長江源頭、秦巴山區、三峽庫區水源涵養和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力度,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牽頭與湖北、湖南、安徽三省高級人民法院簽署建立長江江豚司法保護協作機制的框架協議,推進長江流域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江西高院與湖南高院、湖北高院進一步簽署《長江中游生態環境保護合作協議》,持續深化跨區域司法協作。
一方面,長江流域各級法院間司法協作“串珠成鏈”“聚鏈成群”;另一方面,長江流域各級法院與檢察、公安、生態環境執法機關間共簽訂協作協議486份,在強化線索移送、信息共享、調查取證等方面開展務實協作,建立多層次、多領域協同保護制度機制。
放眼世界,中國日漸走向全球環境司法舞臺中央,中國生態環境司法國際影響力持續提升。最高人民法院攜手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成功舉辦世界環境司法大會,形成《昆明宣言》,為國際環境法治貢獻中國司法智慧。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數據庫收錄包括長江保護在內的中國環境司法案例4批45件、司法報告8部,向世界生動講述中國生態環境保護法治故事。
斗轉星移,當一座座荒山逐漸披上綠裝、一條條河流重新煥發活力、一片片林海變得郁郁蔥蔥……在服務保障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征途上,人民法院以“國之大者”的視野,以法治為風帆,履職盡責,擔當作為,在中國式現代化征程中續寫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壯美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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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5年第11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69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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