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關于山西省洪洞縣財政局原局長付雪海的《刑事判決書》在網絡上流傳。判決書中提及,1964年出生的付雪海,曾因盜竊罪、流氓罪等先后三次被判處有期徒刑等情況,引發廣泛關注。
6月27日下午,澎湃新聞就洪洞縣財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付雪海是否存在更改年齡,以及曾因盜竊罪、流氓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卻仍被提拔一事致電洪洞縣委組織部,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現在縣上已經在調查此事,有了消息第一時間回復。同日下午,澎湃新聞就此事致電安澤縣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不太清楚這份判決書是如何流傳出去的。
這份編號【(2024)晉1026刑初6號】的判決書中提及,付雪海在1981年8月31日、1986年8月8日分別被洪洞縣法院、北京原順義縣法院判處一年六個月和四年有期徒刑。罪名均為盜竊罪。此外,付雪海1983年10月30日曾犯流氓罪被安澤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但1985年洪洞縣法院再審,判處其免于刑事處罰。值得注意的是,該時間節點,均在付雪海擔任公職之前。
網傳圖片
此外,還有網友發現,付雪海涉嫌更改年齡。
此前2023年9月,微信公眾號“清廉臨汾”發布了洪洞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付雪海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消息。這則消息同時附上了付雪海的簡歷:付雪海,男,漢族,1972年1月生,山西洪洞人,大專學歷,1990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7年11月參加工作。曾任洪洞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黨組副書記、縣房地產管理服務中心主任;洪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2022年9月,任洪洞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4年6月,微信公眾號“清廉臨汾”發布的《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一文則提到,臨汾市洪洞縣財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付雪海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18年至2020年,付雪海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高檔酒水、香煙等禮品,折合共計17萬元。付雪海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2月,付雪海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觀察者網綜合澎湃新聞、大風新聞及其他公開資料)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