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紀檢監察網7月7日發布消息,東蘭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一級調研員潘宗柏,被河池市紀委監委開除黨籍、公職,涉嫌貪污、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早在9年前,即2016年6月,他曾因涉嫌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2021年,他由二級調研員,晉升為一級調研員。
2025年7月,潘宗柏被“雙開”
潘宗柏出生于1963年5月,籍貫廣西東蘭,1991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
公開報道顯示,他長期在家鄉東蘭縣工作,曾任東蘭鎮黨委書記,副縣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等職。
2016年6月7日,廣西紀檢監察網發布消息稱,經河池市委同意,河池市紀委決定對東蘭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潘宗柏(正處長級)等3人涉嫌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2016年6月,潘宗柏被立案審查
2021年5月,河池市委組織部發布《領導干部任職前公示(河組示〔2021〕5號)》。其中,時任東蘭縣人大常委會二級調研員的潘宗柏,擬晉升為一級調研員。(公示見此處)
2025年7月7日,潘宗柏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稱,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收受商人送給的禮品禮金,接受商人旅游安排;
廉潔底線失守 ,家教不嚴,縱容默許近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
為官不廉,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公款歸個人使用;
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河池市紀委監委表示,潘宗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有關規定,經河池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河池市委批準,決定由河池市紀委給予潘宗柏開除黨籍處分;由河池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長安街知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