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據云南省曲靖市紀委監委消息,云南馬龍產業園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副主任韓春俊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韓春俊出生于1975年11月,云南馬龍人,曾任曲靖市馬龍縣舊縣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馬龍縣馬鳴鄉黨委書記,曲靖市珠三角招商分局副分局長,曲靖市投資促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曲靖市馬龍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等職。
2023年4月,當地公示,韓春俊擬任省級產業園區正處級領導職務。公示期過后,他任曲靖市馬龍區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云南馬龍產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副主任(正處)。
今年3月,韓春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
韓春俊 資料照片
通報如下:
日前,經曲靖市委批準,曲靖市紀委監委對云南馬龍產業園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副主任韓春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韓春俊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亦官亦商,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反生活紀律,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私設“小金庫”;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撥付工程款、招標代理等方面提供幫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送給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韓春俊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的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曲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曲靖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韓春俊開除黨籍處分;由曲靖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清風云南”公眾號、政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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