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眾號“天門檢察”消息,7月11日上午,由湖北天門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吳某受賄案在天門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天門市委副書記、市長肖敏,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各鄉鎮(場、街道)政府主要負責人、市直各單位分管財務工作班子成員、市屬國有企業代表、黨員干部家屬代表及被告人原主管企業相關人員170余人旁聽庭審,“零距離”感受法律威嚴和違法犯罪的慘痛代價。
該案由天門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曾志軍作為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天門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黎筍擔任審判長,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庭審現場嚴肅莊重,程序規范有序。公訴人緊緊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面客觀地進行了舉證質證,條理清晰、環環相扣、層層遞進,清晰展現被告人如何一步步突破防線、越過底線、跨過紅線,最終背棄理想信念,走上犯罪道路的全過程。
發表公訴意見時,公訴人通過詳細闡述被告人的犯罪成因,現場釋法說理,既向在場旁聽人員提出警醒:“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自覺接受監督,勿讓貪欲之念肆意膨脹,勿懷任何僥幸心理,始終對黨紀國法懷有敬畏之心……”,又傳遞出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司法機關,將始終和其他國家機關一起挺在反腐敗斗爭最前沿,對任何貪污腐敗、濫權瀆職等侵害黨員干部隊伍廉潔性與損害黨和國家形象的犯罪行為一律從嚴處理的立場和決心。
被告人吳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真誠悔過,后悔辜負了組織的培養、人民的信任和家人的期盼,希望其他領導干部引以為鑒、廉潔自律、清白做人。在被告人發表最后陳述意見之后,法庭宣布休庭,擬擇期宣判。
領導干部是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引領者和“第一責任人”,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既是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落實院領導辦案的具體體現,也是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延伸檢察職能的充分展示。下一步,市檢察院將持續發揮院領導帶頭履職的示范作用,以“頭雁效應”激發“群雁活力”,引領檢察人員以更高定位、更高標準、更高要求推進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為服務保障湖北支點建設貢獻更多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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