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紹興推出了一項填補政策空白的創新舉措。據紹興市建設局消息,《紹興古城歷史建筑修繕補助管理辦法》已經紹興市名城委第七次會議審查通過,于本月正式施行,為完善紹興市古城保護利用體系再添關鍵一環。
紹興是國務院首批公布的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悠久,人文薈萃,被譽為“沒有圍墻的博物館”。2500多年的古城,迄今城址未改、肌理未變。
早在2019年,紹興出臺《紹興古城保護利用條例》,建立了“一部法規、一個機構、一項基金、一張清單”的古城保護長效機制,確立了每年7月15日為古城保護日。
作為首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紹興古城內保存著大量已認定公布的歷史建筑,但對于其中產權歸屬私人的部分建筑而言,修繕所需費用對業主構成較大經濟負擔。此次新政的出臺聚焦這一核心痛點,明確對古城9.09平方公里范圍內已公布的私人歷史建筑提供修繕補助,著力破解產權人“想修修不起”的困境。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充分考慮到歷史建筑產權構成復雜的現實情況,特別明確對同一建筑中產權性質公私混合但由同一使用人使用,公房部分在使用人征得產權單位書面同意后自籌資金修繕的,可納入補助范圍;同一建筑產權為多位私人共同所有的,應在全部產權人書面同意后共同申請。
在實際補助額上,新政以修繕工程結算審計價45%為基準提供補助,并設立分級上限:40平方米及以下建筑最高補助4萬元/戶,超過40平方米的提至最高6萬元/戶。針對困難群體更顯溫度,對低保家庭補助比例提升至50%(限額不變),切實減輕特殊群體負擔。
據紹興市建設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新政提出了“以點擴面”機制,明確實施微更新的古城傳統民居片區如學士坊內同步修繕的傳統民居可參照此《辦法》執行,為片區化保護提供了完整的政策支撐,也為古城歷史建筑保護提供了一種新的保障范式。
需要注意的是,新政所稱的歷史建筑修繕是指對其室外環境、建筑整體及其組成部分的建筑、結構、設備及專項內容進行的維修行為,須按規定以傳統風貌的建筑式樣、建筑尺度、建筑工藝進行設計和施工,不得擅自改變建筑原有面積和高度。
來源:杭州新聞
作者: 裘瑋 謝逸群 石慧
編輯:邱丹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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