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古重人情,婚喪嫁娶、佳節團聚,親友之間互遞紅包、禮表心意,是常見的維系情感的傳統。
然而如果“禮尚往來”的主角是公職人員時,人情來往要多一份清醒,守好“人情”的底線。
現實中一個個例子顯示,一些見不得光的貪腐行為,就是打著“禮尚往來”的外衣,作為公職人員,必須時刻遠離的紀律雷區!
以下三類“往來”,更是碰不得的“高壓線”。
一、帶“目的”的禮:可能影響公務的,統統不行
某些“禮”,打著人情的幌子,藏著赤裸裸的算計。
這種“禮”,其本質是“投資”,瞄準的是公職人員手中權力的回報。試想某項目審批前夕,企業老板“恰好”遞上沉甸甸的“賀禮”;或在工程招標關口,承建方“順道”奉上“心意”。
這類饋贈與公務活動存在隱秘的時間或事務關聯,明顯是妄想以人情作杠桿撬動公權。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指出,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無論數額大小,皆屬違紀。所謂“可能影響”,就是點透問題本質——不管饋贈者如何花言巧語,也不論受禮者是否當下允諾,關鍵在于這“禮”與公務之間是否存在哪怕一絲潛在的瓜葛。一旦收下,便是違紀違法。
二、沒“度”的禮:明顯超出正常標準的,也不行
傳統人情往來,講究的是“禮輕情意重”,重在表達心意而非物質堆砌。
但一些“禮”的價值很高,完全超出了正常來往。試想,親友間尋常賀喜不過數百元紅包,卻有人奉上名貴手表、奢華皮包甚至厚厚現金信封,其價值遠超當地正常經濟水平和人情往來的合理范疇。這種“無度之禮”,已非情誼表達,更像是裹著糖衣的炮彈。
紀律的威嚴恰在于劃清“度”的邊界。超出當地正常人情往來標準的禮品、禮金,無論以何種名目送出,均屬違規收受。公職人員如果對此缺乏警惕,便容易在人情幌子下迷失方向。
三、搞“特殊”的禮:上下級之間,再“正?!币膊恍?/strong>
上下級之間、管理服務對象與管理者之間,因權力關系存在天然的不對等。這種關系下,縱使以“純粹人情”為名的禮尚往來,也容易違規。
當上級向下屬“贈送”貴重物品,或管理服務對象向手握審批權的干部“表達敬意”,那份“禮”便不再是平等的情誼,而演變成成為權力投射下變形的壓力或討好。
《條例》對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禮金有專門禁令。這種關系下的“禮”,無論雙方如何辯解“正常”“自愿”,其本質也不再純潔性,容易滋生人身依附、形成利益捆綁,最終腐蝕公正用權的基石。這種“特殊的禮”,正是紀律要求公職人員務必高度警惕并堅決回避的禁區。
人情來往固然有必要,但人情無論如何不可逾越公權邊界、侵蝕廉潔根基。
“慎初”才能“善終”。公職人員面對紛繁人情往來,必須煉就一雙“火眼金睛”,穿透溫情面紗,洞察饋贈背后的目的、價值是否合理、關系是否純粹。
要時刻以黨紀法規為鏡,清晰照見自身行為邊界,讓每一次“往來”都經得起陽光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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