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局面整的玄基我有些不知道講什么,總之就是一個我看起來似乎哪里不對勁的事情,調查報告出來了,也沒問題。
但是事情就是搞得有些不太對勁,事情對勁的地方,玄基我陳列如下,第一是別墅問題,路過一個別墅挺正常的,對勁。
第二個是珠寶,是假的,可以理解,當事人的朋友買了一個假珠寶送了,偽裝成真珠寶用來拉近感情,這種事在娛樂圈見得多了。至于公司的轉讓也是巧合了時間點,也沒有問題。
第三是父親非法所得大概幾萬塊,現在都沒收了,這是依法依規處理,必須要點贊。違規生育二胎,現在也因為當事人離職了,不具備追溯效力,沒有辦法。
對勁的部分沒了,剩下的就是不對勁的部分,價值幾百萬的耳環檢測了一下是合金玻璃制品,但是一開始有別的三個消息的發布,一個講是借的,一個講是假的,還有一個講的是其父在四川省貪污受賄或者通過別的非法手段獲得。
現在這三種類型發布的內容如果不處理一下,不按照造謠傳謠來處理,是不是搞得有一種有法不依的嫌疑?
顯然是有的。事情要處理的天衣無縫,那就得包圓了辦,因此第一個就是要集體起訴各路謠言的制造者,不起訴的話,顯得我們國家對網絡謠言的處理太隨意了,這不好。
第二個問題,就是黃父這位大兄弟,一開始在網上承諾自己在職期間沒有違紀違法行為,現在來看,違紀違法行為不僅有,而是調查實錘了,公然撒謊,這事情就這么過去了的話,也顯得沒有交代。
根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六條,違反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違反規定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這屬于占用了大量社會資源,顯然是應該追一個記大過然后放進檔案里面去的,人可以離職,檔案是不會消失的,如果不補一個記大過的處分,然后放進檔案里面去,違紀違法行為真的隨著人走就把賬消了,豈不是說法制有點兒戲?
檔案里面有處分和沒處分是兩碼事,有處分的雖然不是前科人員,但是在再次出問題的時候,是要參考一下的,再出問題參考的就是過往處分,就連犯罪分子都知道,以前受過拘留這種不計入檔案的處分或者沒有受過,新一次犯事時候處分要有所區別,何況是以前的公職人員,在職期間知法犯法呢?
第三個問題就是得查查珠寶協會,到底是誰給黃母發的證書,黃母學習珠寶鑒定到底學什么去了。2016年收到禮物的時候,沒有發現是假的,可以理解,因為當時還在學習珠寶鑒定。
但是等到2025年輿論都搞這么大了,黃母還是不知道這個品牌,問題是現在證書已經拿到手了,是專業珠寶鑒定師了,竟然還不管這個品牌,品牌商疏于管理自己的版權問題也就算了,一個珠寶鑒定師怎么能放任自己女兒戴假東西呢?
是誰發的證書,專業的培訓學習考核這些手續是怎么來的,難道說這個鑒定證書和幾年前一個刷遍各國履歷的高手所搞得那些證書一樣,其實十分野雞?
事情本身這樣說過去,我們是信任的,證書的問題,謠言的問題和處分的問題,我看還是要再處理一下。畢竟苦學珠寶鑒定,結果拿出來證書了,連自己女兒的首飾是真是假都不知道,多少對這套評價體系有點不禮貌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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