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吉林省紀委監委7月23日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遼源市委原常委、東豐縣委原書記曾海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圖為曾海洋資料圖,他被批六大紀律全違反
經查,曾海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政績觀錯位,搞“政績工程”;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參加公款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職務晉升、崗位調整提供幫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反群眾紀律,向企業攤派費用;違反工作要求,干預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發包;生活奢靡,貪圖享樂;公器私用,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曾海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曾海洋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簡歷顯示,曾海洋,男,漢族,1969年3月生,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
他曾任:遼源市政府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行政科副科長、行政科科長、主任科員、調研科科長;西安區副區長,區委常委、副區長;龍山區委常委、副區長;東豐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等職。
2022年11月,曾海洋任遼源市委常委并兼任東豐縣委書記。2024年12月19日消息,他被查。
曾海洋曾被通報盲目舉債上馬政績工程(資料圖)
今年5月30日,吉林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其中包括:遼源市委原常委、東豐縣委原書記曾海洋盲目舉債上馬不符合當地實際的項目,搞“政績工程”問題。
2018年5月至2024年12月,曾海洋擔任東豐縣縣長、縣委書記期間,政績觀錯位、違背新發展理念,脫離當地實際,急功近利、盲目舉債,主導推動投入巨額資金興建“東豐國際梅花鹿產業創投園”項目,2022年底投入使用至今,僅有少量企業入駐,項目長期處于嚴重虧損狀態,給財政造成嚴重負擔。
?來源:政事兒
延伸閱讀
今年落馬的首個正部級“老虎”已被處理。2025年7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原副主任齊扎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公開簡歷顯示,齊扎拉為藏族,1958年8月生,云南香格里拉人,198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齊扎拉是今年落馬的首個正部級“老虎”(資料圖)
齊扎拉早年長期在云南省工作,曾是云南省中甸縣尼西公社團委書記、青年干事,后擔任共青團云南省中甸縣委副書記、中甸縣委黨校校長、縣委宣傳部部長等職,1994年升至中甸縣委書記。2001年,齊扎拉獲任迪慶州州長,后擔任州委書記。2010年,齊扎拉升為省委常委后,跨省區履新,擔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期間還擔任自治區政協副主席。
2012年,齊扎拉被任命為拉薩市委書記,直至2016年底升任自治區政府黨組書記,后正式當選西藏自治區政府主席。2021年10月,齊扎拉卸任后赴全國人大任職,擔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23年3月任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2025年1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齊扎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他是2025年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審查調查的第2名中管干部,也是今年被查的首個正部級“老虎”。
圖為齊扎拉資料圖,他早年長期在云南省工作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7月22日通報,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原副主任齊扎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通報稱,經查,齊扎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長期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撥付公款用于違規接待,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謀利;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毫無敬畏之心,與商人老板沆瀣一氣,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融資借款、公司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表示,齊扎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齊扎拉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齊扎拉曾長期和西藏自治區原黨委書記吳英杰搭班子主持自治區黨政事務,兩人同時于2021年10月卸任。2024年6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主任吳英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吳英杰因受賄3.43億余元被判處死緩(資料圖)
2024年12月,吳英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曾通報,吳英杰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貫徹落實黨中央新時代治藏方略不力,大肆插手工程項目,徇私謀利,嚴重影響西藏高質量發展,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助長貪腐問題滋長,破壞政治生態”“利用職權為親屬謀求特殊待遇”“違規干預執紀執法;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等。
就在7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吳英杰受賄一案。吳英杰因受賄3.43億余元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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