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抓前端、治未病”加強矛盾糾紛預防化解
——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 落實全國大法官研討班精神系列評論③
上工治未病。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全國大法官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堅持‘抓前端、治未病’,加強矛盾糾紛預防化解。”
堅持“抓前端、治未病”,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創新舉措;是細化抓好《意見》部署落實落地,做深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意見》專門部署加強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既是對法院促推源頭預防、多元解紛提出具體要求,也是對黨委領導下各方協調聯動預防化解矛盾糾紛明確工作責任,是對審判工作的有力支持。我們要把準職責定位,突出重點任務,有力推動落實。
推動落實“抓前端、治未病”,加強矛盾糾紛預防化解,要協同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積力之所舉,則無不勝也;眾智之所為,則無不成也。協同才能形成強大的合力,中央政法委部署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以來,全國法院全力支持、參與,有力助推完成階段性建設目標。各級法院還要在支持解紛力量發展、推進解紛資源整合、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上擔當盡責;在助力綜治中心機制完善上擔當盡責;在助力矛盾糾紛預防治理上擔當盡責。
推動落實“抓前端、治未病”,加強矛盾糾紛預防化解,要加強行政爭議預防和實質化解。行政爭議一頭連著行政機關,一頭連著人民群眾,做實源頭預防和實質化解,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對社會主義法治的信心,尤其需要加強執法司法協作,合力落實“抓前端、治未病”。要針對行政爭議多發高發領域存在的普遍性、深層次問題,用好“3+N”工作機制,共商源頭預防化解舉措。要強化協同履職,統一執法司法標準,更加重視把行政復議、司法裁判標準傳導至行政執法環節。要發揮好“3+N”工作機制作為黨領導下、自上而下機制創新的獨特優勢,在黨委領導下更加有力務實推進行政爭議預防化解;注重自上而下抓好九分落實,尤其是抓好系列會議紀要成果的落實。
推動落實“抓前端、治未病”,加強矛盾糾紛預防化解,要統籌做好立案訴服和涉訴信訪工作。堅持立案登記制不動搖,一體推進依法立案、先行調解、訴訟服務和涉訴信訪工作法治化,把《意見》要求落實落細,把為民服務做深做實。一是要繼續堅持應立必立、能調盡調,加強“總對總”多元解紛機制建設。二是要推廣示范文本應用,把示范文本推廣應用與綜治中心、先行調解、庭審裁判等工作深度融合;依托科技賦能打通應用堵點,讓群眾切實感受到示范文本好用、管用。三是要深化做好涉訴信訪化解工作,發揮各級法院領導干部“頭雁效應”,壓實院領導包案化解信訪的責任;做深做實信訪聽證工作,把應聽盡聽、規范聽證落到實處,推動矛盾實質化解。
群眾利益無小事,一枝一葉總關情。堅持“抓前端、治未病”,加強矛盾糾紛預防化解,直接關乎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對公平正義的感受,我們必須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落實全國大法官研討班精神,統一思想認識,增強行動自覺,切實前移解紛關口,將加強矛盾糾紛的源頭預防和實質化解抓深、抓實、抓出更大成效,促進厚植黨的執政根基。
來源:人民法院報·1版
人民法院報評論員:王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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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編輯:李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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