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演員,李亞鵬無疑是成功的。憑借《笑傲江湖》他位列第二屆中國電視“雙十佳”評選“十佳演員”首位。但這反而害了李亞鵬,他以為能像拍戲一樣玩轉投資,結果到了競爭殘酷的商場,才發(fā)現(xiàn)自己根本不適合經(jīng)商。
1.李亞鵬沒有商人思維。
他是做演員起家的,卻完全拋棄了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自廢武功,把寶都押在投資這個行當上。這種思維不是商人思維,商人都會規(guī)避風險,不會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里。李亞鵬卻喜歡孤注一擲,現(xiàn)在50歲了想回頭演戲估計只能演配角了。
相比之下,謝霆鋒雖然也是演而優(yōu)則商,還曾因為“頂包案”退出過娛樂圈大半年。但謝沒有徹底放棄演員這個老本行,基本能保持每年一兩部電影的產(chǎn)量,維持在一線演員的行列,最新主演的《怒火重案》將于今年上映。
2.李亞鵬喜歡賺熱錢,缺乏投資的長遠眼光。
李亞鵬曾談過自己的理想就是當一個商人,商人都逐利,所以他眼熱心熱地投資房地產(chǎn),而沒有投資自己熟悉的影視行業(yè)。雖然他當演員的時候,電視劇版權費一集幾十萬到幾百萬,一部電影也就不到10億票房,除去演員片酬、成本、院線、投資方分成所剩無幾,遠沒有做房地產(chǎn)來錢快。
但如今影視業(yè)今非昔比,電視劇單集能賣1000多萬,一部電影大賣能有50多億票房。而他投資房地產(chǎn)卻賠得底褲都不剩,李亞鵬不知道有沒有后悔?
3.商人投資都必須權衡利益。
李亞鵬卻為了營造自己多金大佬和優(yōu)雅從容的人設,有意無意地忽略了這一點。
同樣是投資房地產(chǎn),謝霆鋒投資的是升值潛力巨大、香港最繁華地段中環(huán)擺花街的商鋪,買入時3間商鋪才2080萬,現(xiàn)在已升值到1.7億元。
李亞鵬卻非要顯得自己很有品位、很有錢,不僅一次性豪擲35億,選址是逼格很高的麗江古城,還美其名曰要打造文化“價值倍增力”的地產(chǎn)跨界新模式。結果呢?賠的連4000萬都還不起。“要我趴下,要我跪下都可以”的錄音也曝光了,不僅輸了生意,還輸了自己苦心經(jīng)營的人設,能怪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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