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末,有一寡婦,有一天在荒野撿回來一嬰兒,后來她把那嬰兒當成親生孩子一樣對待,沒想到這孩子卻差點要了她的命。
扶陽縣,有一女子姓張,氣質極佳,人看上去顯得極端莊,可惜的是年紀輕輕的就喪夫。因為長得漂亮的原因,喪夫后也不少人提親,可是她卻對自己相公感情極其重,愿為其守寡。
大家對她這份忠貞都贊嘆不絕,可是還是因為相公死時還沒有孩子,總是讓人覺得遺憾不已。
張氏平時是以織布為生,有一天,她去集市買紗線,回來時都已經傍晚時分了,快走到村口時她卻聽到了一陣嬰兒的哭聲。
循著聲音走過去,居然發現一個嬰兒,是個男孩。張氏小聲道:“也不知道是誰這么狠心,把孩子扔在這里,這大冬天的,時間長了的話,肯定是活不成的。”
邊說邊把自己的外套脫下來給孩子包了起來,孩子一抱著來后就不哭了,反而還朝著張氏笑了一笑。
張氏把孩子抱好后就快速地回家,給孩子弄了點吃的,吃完后,又陪他玩了一會,雖然孩子她是越看越喜歡,但是她還是決定明天去問下村長,到底應該怎么處理這孩子 。
第二天,張長就抱著孩子去找了村長,村長看了孩子后召集村里的長老們商議,最后的結果是讓張氏撫養孩子,村里每個月給補給點糧食。
因為大家一致認為,這孩子肯定是被父母遺棄的,找孩子父母肯定找不到,而張氏剛好沒孩子,而張氏也因為有了屬于自己的孩子感到開心不已。
張氏把孩子抱回家后,簡直是當親生的一樣對待,可是這樣幸福快樂的時光卻只過了三年。
三年后的一天有一群捕快突然闖進她家,把她給帶走了,鄰居想上前去詢問發生了什么事都被推開了。
張氏被抓后,被捕快進行了拷打,可是不管怎么拷打她都沒有招,因為她根本不知道捕快們問的是什么。
原來是張氏帶孩子趕集時,剛好被一個叫李有財的看到了孩子手臂上的烙印,知道了這是扶陽首富陳員外的親孫子,所以他就一直跟著她們,看到她們到家了就去找捕快。
而他們一直逼問的東西是一封血書,那血書寫的李有財妹妹也就是陳員外的媳婦,謀害其繼子的血書。
陳員外雖然富甲一方,可是只有一個兒子,兒子出意外死后就留有一個兒子和妻子,他妻子正是李有財的妹妹李翠翠,而兒子卻是和前妻所生。
李翠翠在丈夫死后,不想偌大的家業以后留給這個孩子,她覺得就算要留以后也只能給自己的孩子 ??墒钦煞蛩篮髤s還留下了一個孩子,為了家產,她就和哥哥合謀,要除掉這個孩子。
趁陳員外不在家時,她讓婢女環帶著孩子出府,讓扔到荒野之地,好讓野獸吃了,到時再把婢女滅口??墒菦]想到這個婢女卻是個好的,她寫了一封血書藏于孩子貼身衣物里。
后來李翠翠知道婢女的所作所為后,就快點去找孩子,誰知道等他們去時孩子已經被張氏給抱走了。他們就以為孩子被野獸叼走了,就沒在找了。
誰知道三年過去了,李有財卻發現了那孩子,為了找出血書,他們只好賄賂縣太爺讓其把張氏抓起來,逼問血書之事,誰知道張氏卻根本不知道這回事。
因為孩子抱回去以后,她就把孩子的衣物都給壓箱底了,那縫在衣服里的東西自然就沒發現,所以才會在牢里怎么也逼問不出東西所在。就算被打得血肉模糊,因為她是真的不知道。
從孩子被李有財發現后,他和李翠翠的反常行為引起了陳員外的疑心,雖然家里差不多被李翠翠把持得差不多,但是畢竟是陳家,總有幾個忠心之人,當探聽到他們的反常行為居然是因為牢里一女子時,更覺得奇怪。
陳員外畢竟是做了幾十年生意的人,也是有點人脈關系的,暗中到牢里去找到張氏,打聽孩子之事,當聽到她孩子的衣物之地時,就派人取來。
取出來后發現了里面的血書,他才知道李翠翠是如此狠心之人,于是找到知府上告了,這事才終于真相大白。
真相大白后陳員外把張氏接入府里照顧,為了感激張氏,更是讓張氏和孩子以母子之稱,且讓她一直在府中照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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