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有一男子殺了人后,不僅沒有得到官府的審判,還賞了他不少銀子。
唐明,從小父母雙亡,跟著師父學了一身功夫,最喜歡的就是打抱不平。
有一天,唐明在一山邊路過時,突然聽到了呼救聲,本著打抱不平的精神,他立馬朝聲音之處而去。
結果尋到呼救聲之處時,發現一群男子正欲強奸一女子,看到這他憤怒萬分,拿著手頭的劍就朝那些人砍去。
很快那一群人都死于他的劍下,他把人殺了后,不僅沒有得到官府的懲罰,官府為了獎勵他見義勇為的行為,還獎勵了不少銀子。
古時雖然也有因為“俠以武犯禁”,而游俠成了重點打擊對象,可是也有不少朝代是支持大俠們行俠仗義的。
比如唐朝就有法律規定,如果有人路見不平,你是不能反抗的,否則嚴重地得判死刑,而且唐朝非常鼓勵見義勇為的行為,還給他們的安全做了保障。
而明朝更甚,據說明朝要是見義勇為的話不僅有重賞,還可以封官“千戶”,這項是寫進了明律之中的,還是由太祖朱元璋寫進去的。
以前一直在想那些大俠不事生產,那生活怎么解決的,如果說那大俠生活在唐明時期,還真只需要行俠仗義就好,畢竟抓人是有賞金的。
對于這點感覺現代似乎不如古代,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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