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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澎湃新聞上看到一件事。多位成都網友反映:自家寵物犬遭陌生人投喂食物致死,有的夾帶刀片,有的泡過藥水,有的夾帶異煙肼。據不完全統計,數月來,成都已有數十個地點出現類似事件。
事發后,遛狗群一位群友臥底本地“恨狗群”發現,群內長期討論如何毒殺狗狗。
毒狗行為確實很殘忍,但這殘忍行為的背后,卻是某種強烈的不滿。
我國關于狗的沖突,不僅發生在愛狗人士和吃狗人士之間,也發生在養狗家庭和鄰里之間。
養狗本來沒有什么問題,問題在于養的方法。
我想有這么幾條是讓人難以接受的,比如狗在外面隨地大小便,狗主人不收拾;再比如出門遛狗放開狗的韁繩;最不可接受的,是養膩了之后就遺棄了。
總的來說,就是養狗人士的行為,侵犯到了別人的權利,而且,上述行為并不是個案,而是普遍存在的。
為什么這樣的現象會很普遍呢?我的理解是,我們養狗文明的養成遠遠沒有追上寵物狗普及的速度。
可以說,無論是毒狗還是不文明養狗,都是養狗文化缺失的一體兩面。
我國養狗的歷史源遠流長,但那個時候,人們對于狗的需求是工具屬性的而不是情感屬性的。對于家庭來說,狗更大的意義是看家護院。
看作家連岳的一篇文章,講他們家鄉的事情,清理孩子的糞便是狗的一個作用,而生的小狗更是用于改善營養。畫面很恐怖吧?但這是真實發生的。
從歷史上看,人們對狗產生情感需求,一般只能局限于上層社會。而這種文化在社會上廣泛傳播,恐怕得是工業革命之后了。
在此之前,生產力落后,物質匱乏,養孩子都困難,何況養狗。工業革命帶來的物資豐富,讓人們有了多余的財富和時間追求精神生活。對狗的情感需求也漸漸從上流社會傳播到普羅大眾身上了。
回到我們這里,改革開放之后,人們的生活開始富足,精神需求開始強烈起來,飼養寵物也跟著流行起來。
但我們在文化層面缺失了一塊,沒有像歐美那種漸漸傳播確立的寵物文化,矛盾也就突然而來了。我們連吃狗的習俗都還沒來得及改掉呢。
觀察中國社會,這樣的現象其實挺多,比如駕駛文明跟不上汽車的普及,比如社交文明跟不上網絡的普及……養狗也是如此。
而且,養狗文化所包含的不僅僅是養狗人士如何照看寵物,還包括權力部門如何制定政策和行使權力。
同樣的問題還存在于那些愛狗人士身上,當他們把狗解救下來之后,怎樣安置就變成了一個大麻煩。
這種種問題,不僅僅是觀念問題,還是成本問題,或者說,是人們愿不愿意為自己的觀念支付成本的問題。
說說美國人的做法。在美國,關于如何對待寵物,各州有各州的規定,但是基本的底線是差不多的。
在美國,絕大多數城市中的社區都規定主人外出遛狗時,必須將狗屎撿起來,否則罰款,一般25美元左右,同時也要求狗的主人必須牽著狗外出。如果發生驚嚇他人或咬傷他人的情況,責任由狗主負責。
根據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的估計,每年約有450萬人被狗咬到,大多數比較輕微,其中85萬人需要接受醫治。據估計約有15000到16000名受害者從狗主購買的保險公司得到賠償,平均賠償額近3萬美元。
而對于那些流浪狗,就要靠動物收容所或是保護中心了。
根據美國寵物產品協會的資料,全美約有3500所動物收容所或保護中心。
這些動物收容所或保護中心每年收養的貓狗數量在600萬至800萬之間,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在寵物主人無力或不愿繼續飼養的情況下,由動物收容所或保護中心收容的,也有一部分是由動物管制職員捕獲的流浪狗,還有很小一部分是民眾自發捕獲的流浪狗。
這些送到動物收容所中的狗,有一半會被領養,余下的由動物收容所負責管理,當動物收容所因為經費原因而無法管理所有的貓狗時,就會實施安樂死,數量約為每年270萬。
制度建設和文化養成的過程,可能會比較漫長,美國這一整套文化的形成,它的起始點得追溯到英國去。而我們的寵物文化養成恐怕需要重頭來過。前不久,我們是時候學會運用復雜的辦法解決養狗問題,而不是一殺了之。
但制度制定出來,如果不去遵守和執行,也是廢紙一張,所以我們也還要呼吁我們內在的道德建設。
據說在美國的養狗證上印著九句話,是寵物以擬人的口吻說給主人聽的。我摘錄幾條,大家感受一下:“我這一生大概能活10到15年,和你分別是件無比痛苦的事;請別打我,記住,我有反抗的牙齒,但我不會咬你;當我老了,不再像小寶貝時那么可愛時,請你仍然對我好,仍然照顧我,帶我看病,因為我們都會有老的一天。”
什么是文明,我覺得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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