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敏,今年45歲。最近,我結束了一段持續了15年的婚姻。
我已經不年輕了,所以,離婚對我來說,是一次艱難的選擇。
然而,我已經一再容忍,現在,我決定不再委屈自己。
在我年輕的時候,我一直專注于事業,只想趁著年輕,多賺點錢。
父親的傳統觀念比較重,母親也天天嘮叨,深怕我老了沒有兒女相伴,擔心將來沒有傳宗接代的人,所以總是催促我結婚。
我性格比較孤僻,一直對男女之事不感興趣,按照自己的計劃行事。
直到接近30歲時,我才考慮成家的事情。
母親托人,介紹了妻子給我認識,她比我小了8歲,剛剛接觸的時候,覺得就是一普通人。
可是,她很會走婆婆路線,千方百計地討好我母親。老人家總是在我面前談到她,一副我非得娶她入門的樣子。
沒辦法,我只能嘗試著交往。經過一段時間,也沒有發現什么問題。再加上雙方父母都在催促,所以我們很快就領了結婚證。
由于母親喜歡她,婚前給了一筆不小的彩禮,在當時屬于高的了,我們家境不錯,所以也不在乎他們能回多少。
不過,岳父岳母的陪嫁真的十分寒酸。他們收了我們家很多彩禮,卻連一點像樣的東西都沒有給,只陪嫁了一床四件套,他們說,家里還有一個哥哥,一直娶不上媳婦,這次妹妹出嫁,也能貼補哥哥一點。既然我們家條件好,就多擔待。
原本對兒媳婦十分滿意的母親,也不由地皺起了眉頭。
幸好,婚后,妻子包攬了全部的家務,從不讓我插手。
我過上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母親才覺得沒有娶錯兒媳婦。
在公婆面前,她同樣是個好兒媳。
由于我工作繁忙,經常出差,基本都是妻子定時去探望他們,給老人采購東西,陪著他們去醫院,上公園,沒有孩子的時候,保證隨叫隨到。
正因為妻子的勤勞賢惠,我對她毫無保留,蜜月剛剛過完,我就把工資卡和存折都交給她,讓她替我照顧老人,張羅家務。
剛剛開始,我還會偶爾詢問一下錢款。但是,賬目每次都條理清晰,她管理得非常好。
從此,我再也沒有過問過錢的事情。
很快,我們的孩子眼看就要讀小學,我決定供一套學區房,也好給孩子的教育打個基礎。
我一直認為自己賺得不少,至少首付是綽綽有余的。
然而,當我跟妻子說到買房的時候,她卻搖頭拒絕,還神色慌張。
我頓時起了疑心,查了項目才知道,家里只剩下1500塊錢。
妻子哭哭啼啼地說,我這么多年辛苦賺的錢,她全部拿去補貼自己父母家了。
聽完她的哭訴,我絲毫沒有原諒,我辛苦賺的錢就這樣打了水漂,我甚至都不知道。
我跟她說,馬上把錢給我拿回來。沒想到,她卻說那是她孝順父母的錢,都花在了父母和哥哥身上,不可能拿回來一分錢。
于是,我想了很多辦法,還是白搭,雖然錢拿不回來,我這邊也是暗暗下了決心。
當時,我沒有敢把這事告知父母,但是我也幾次想到了離婚,可是,孩子還需要母親。
而且,妻子在家庭中的付出確實不少,我也沒有那么狠心,所以決定給她一次機會。
然而,為了防止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我重新拿回了財政大權,每個月給她一筆生活費。
由于我掙得多,每個月的生活費,也不少給。
妻子一部分花在家里,一部分花在她的家人身上,這些我都知道,但我選擇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沒有過多計較。
岳父岳母也并非省油的燈,平時對妻子漠不關心,一旦需要花錢,就找妻子。
誰都能看出這是為了錢,我相信妻子也明白,但她從小就缺乏關愛,渴望父母的愛。現在她手里有錢了,父母經常聯系她,還噓寒問暖,讓她充分感受到了被重視的快樂。
因此,只要岳父岳母稍微哄哄她,她就會順著他們,甚至記恩不記怨,對于能幫到娘家感到非常滿足。
起初,為了幾個家庭和諧,我選擇忍氣吞聲。
然而,岳母最后的一個決定,徹底摧毀了我們的婚姻。
我的妻子,原本有一個哥哥,岳父岳母一直偏袒他。
然而,在我們結婚幾年后,哥哥因車禍去世了。
岳父天天長吁短嘆,說什么對不起家里的列祖列宗。沒幾天,妻子跟我說,他們準備試管生一個。
當時我不同意,因為他們都已經年近60,沒有其他經濟來源,只能靠著每個月微薄的退休金生活。
現在,養娃的成本這么高,他們沒有其他收入,不是明擺著要靠我扶持嗎?
而且,妻子一直這么關心娘家,這就更說明有了孩子后的壓力會全部落在我身上。
但作為女婿,我無法干涉太多,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希望他們試管不成功。
然而,我的愿望沒有實現。
在我35歲那年,我的小舅子出生了,比我的女兒還小幾歲。
不出我所料,有了小舅子之后,妻子更加殷勤地補貼娘家。
有時我們會爭吵,她總是說她的父母年紀大了,養個孩子不容易,作為姐姐,她有能力應該多幫一幫。
妻子經常責怪我小氣,收入高,卻總是斤斤計較。
如果是為了孝順父母,我無話可說,兒女孝順父母是理所應當的。
但讓我替他們養兒子,我真的有點難以接受,覺得這太過分了。
由于小舅子的事情,這些年來我與妻子的感情漸行漸遠。
然而,妻子根本沒有意識到,仍然把重心放在自己的家人身上,毫不考慮我的感受。
三個月前,岳父去給兒子買牛奶,不小心摔了一跤,當場失去了意識。
送往醫院后,我們花費了將近20萬的醫療費。
毫無疑問,這些錢,都是我掏的,可是,還是回天乏術。
辦完老人的喪禮,我就有種感覺,未來的日子會變得多么困難。
我沒想到,頭七還沒有過,岳母竟然提出把小舅子送到我家,跟女兒一起養。
她說:“女婿啊,我老頭走了,我這身子好幾天都緩不過來,濤濤才10歲,我不忍心看著他跟我吃苦。長姐如母,你們就是他的父母一樣。你們女兒和濤濤年齡相仿,都是同齡人,肯定能相處得很好。我說不定哪天就沒了,希望你們能把濤濤當作自己的孩子對待。將他撫養長大,給他成家立業。”
我聽了后,就一個感覺:厚顏無恥。
我心里絕對是萬般不愿意的,然而還沒等我拒絕,妻子急忙回答道:“媽,弟弟住在我這邊,你放心。我們是世界上最親的人,同父同母。就跟自己的孩子一樣。
將來他結婚,我們肯定會給他買房子,彩禮錢也不用他擔心。作為他的大姐姐,我一定會像對待親生孩子一樣對待他。你就好好養身體,不要太操心了。”
我不知道妻子有沒有認真思考過其中的責任,而且,我也不知道她真的如此無知,隨隨便便讓我多了一個“孩子”。
養孩子就得負責任,付出的不僅僅是時間和金錢。
而且,她還敢主動承擔買房子、彩禮,簡直把我當成了冤大頭。
她如果自己有能力,別說多,負擔一半,我也沒有這么氣憤。
現在,幾家的開銷都是我主要承擔,而妻子還不時地補貼娘家,我已經過得很不容易了。
現在又要我養一個”兒子“,簡直就是異想天開。
我當時就甩了臉子:“這孩子該誰養,就誰養!我沒有這個能力也沒有這個義務!”
妻子聽后非常憤怒,舉起手就給了我一下
我當場就提出了離婚。
妻子難以置信地盯著我,一再確認我的決心。
她可能覺得我會后悔,竟然同意了我的要求。
可是,沒幾天,她就后悔了,來我父母家找我協商。
我已經下定決心,再不給他們家多花一分錢。
所以在接下來的一個月,我完全不理睬她,她聯系我時,我態度也很冷淡。
妻子反而異常憤怒,她覺得自己這么多年,任勞任怨,花我一點錢,是理直氣壯的事。
于是,她堅持要走了孩子的撫養權,我笑了笑,沒有反對。
離婚時,我感到異常輕松,終于能擺脫這一家子寄生蟲,過上我理想的生活了。
這些天,前岳母幾次找我母親,想讓我們復婚,說孩子不能沒有爸爸。
而且,前妻一家,基本靠我養活這么多年,他們早就失去了賺錢的能力。
現在,提款機出了故障,他們的好日子也維持不下去了。
我既然已經擺脫了之前的生活,是絕對不會回頭的。
我們沒有義務養活整個家族。家庭責任的范圍是有限的,超出了合理的界限,將會導致各種問題和矛盾的產生。
當我們組建家庭后,另一半的感受也應該成為我們考慮的重點。
如果我們只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忽視了對方的需求和感受,那么這段感情注定難以持久。
因此,我們需要在孝順父母與關心伴侶之間找到平衡點。
我們要尊重彼此的家庭背景和價值觀,為雙方創造一個和諧的家庭環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建立真正穩固而持久的感情關系。
只有在平衡和諧的基礎上,我們才能共同成長,共同追求幸福與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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