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成都紀委監委通報全市查處的6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其中有一件事簡直魔幻到家了。
故事的主角是錦江區牛市口街道黨工委原委員葉世興、牛市口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人羅明波。
2021年4月至6月,葉、羅二人在負責轄區商鋪店招優化提升工作時,未進行充分研究論證即采用“大拼音、小漢字”方案更換店鋪招牌,對商戶經營造成嚴重影響。
商戶怨聲載道,希望把招牌恢復原樣,葉、羅卻不予理會。
2022年11月,葉世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羅明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換店招前后
說實話,這些年雖然看過不少基層官員瞎折騰民眾的新聞,也聽聞一些地方把漢語拼音寫到招牌路牌上,但看到滿條街的商店招牌換成漢語拼音的畫面,我還是被雷到了。
我的疑惑是,為何如此離譜,如此侮辱大眾智商的事情,卻能在光天化日之下發生?
有人或許認為,這是權力審美下的蛋,認為某些基層官員素質低下,行事粗鄙,才導致不斷制造出形形色色的荒誕和丑陋。
有人或許猜測,背后存在利益鏈,一些地方熱衷于換招牌,以至于換一任官員,就換一種款式,換一種顏色,背后很可能有經濟利益的驅動。
對于這兩種流行的觀點,我當然是贊成的。但是我覺得,問題的核心并不在于此。
一個街道黨委委員,一個街道執法隊頭頭,不過是兩個芝麻綠豆官而已,然而,他們卻似乎掌握著呼風喚雨的權力,任性起來誰都擋不住,再荒誕的事情,民眾也得乖乖配合。
這,恐怕才是比漢語拼音寫到招牌上,更讓人深思的事情。
葉、羅如今受到了處理,但是處理結果卻讓人實在不感冒——一紙輕飄飄的警告處分,又是典型的“罰酒三杯”。
那么多店鋪招牌拆了裝,裝了拆,都是白花花的銀子啊,那么多店鋪因為漢語拼音招牌生意受到沖擊,其中的代價將是驚人的,這些都由無辜商戶來承擔,公平嗎?
葉、羅這兩位始作俑者,難道不該被開除出公務員隊伍,難道不該自掏腰包,賠償店鋪損失嗎?
“罰酒三杯”的處分,顯然是沒有任何震懾效果的,反而可能成了一種變相鼓勵,因為它會讓后來者看到:折騰民眾有啥大不了的,不就是吃個處分而已嗎?處分之后,自己還可以繼續舒舒服服當官,甚至風頭過后繼續獲得提拔。
一些地方各種“瞎折騰”,搞得民怨不斷,深層次的原因也正在于此——
不是某些基層官員愛折騰,而是折騰的成本實在太低了。
所以,單純譴責某些官員折騰民眾,恐怕無濟于事。當錯誤的代價由別人承擔時,犯錯必然是容易的。
什么時候,折騰的成本由官員自身來承擔,什么時候,折騰的代價超過了官員承受能力,那些花樣翻新的瞎折騰,才會徹底偃旗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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