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天統四年十二月辛未日(569年1月13日),武成帝高湛在鄴宮(位于今河北臨漳鄴南城遺址內)乾壽堂去世,時年三十二歲,謚號武成皇帝,廟號世祖。
天統四年十二月辛未,太上皇帝崩于鄴宮干壽堂,時年三十二,謚曰武成皇帝,廟號世祖。五年二月甲申,葬于永平陵。
《北齊書》
高湛只活了32歲,在位也僅4年就傳位于太子高緯,被尊為太上皇帝。他能駕馭群臣,有帝王之量。其戰北周雖有武功,為君也有長遠的謀略在他任內頒布的《大齊律》,開創了“重罪十條1”,而最終到隋唐演變為“十惡不赦2”,封建五刑制也得以初具雛形,使其成為一部律法制度史上承前啟后的里程碑式重要法典。也難怪在電視劇《陸貞傳奇》中,高湛會被塑造成為一代明君。
《陸貞傳奇》中由陳曉飾演高湛
不過一般這種時候,我們就會說但是。由于他親近小人,作風腐敗,素無私德,對北齊國力造成損害也是不爭的事實。尤其是他為人冷酷無情,對高家宗室的殘忍行徑人神共憤,令人發指。
殺害叔伯兄弟
高湛老哥文宣帝高洋在位時,將異母兄弟永安王高浚與上黨王高渙囚禁在北城的地牢。但不知道高洋怎么想的,帶著高湛去看倆兄弟的時候,命獄所的人集體唱歌,并讓高浚應和。高浚等既恐懼又悲傷,不覺聲音打顫。文宣帝聽后感到傷心,于是哭了起來,打算赦免他們。這時,時任長廣王的高湛因為先前同高浚不和,進言說:“猛獸怎么能夠出洞?”文宣帝改變了主意。高浚等人聽到后,呼喊著高湛的小名說:“步落稽,你的惡行上天都會看見的。”
(高浚)與上黨王渙俱置北城地牢下,飲食溲穢共在一所。明年,帝親將左右臨穴歌謳,令浚和之。浚等惶怖且悲,不覺聲戰。帝為愴然,因泣,將赦之。長廣王湛先與浚不睦,進曰:“猛獸安可出穴。”帝默然。浚等聞之,呼長廣小字曰:“步落稽,皇天見汝!”
《北齊書·》
之后高浚、高渙二人后被高洋、劉桃枝用槊亂刺,哭號不止;又被投火燒身而死,狀甚凄慘,天下為二人痛惜不已。
浚與渙皆有雄略,為諸王所傾服,帝恐為害,乃自刺渙,又使壯土劉桃枝就籠亂刺。槊每下,浚、渙輒以手拉折之,號哭呼天。于是薪火亂投,燒殺之,填以石土。后出,皮發皆盡,尸色如炭,天下為之痛心。
《北齊書》
高湛的四兄平陽王高淹于河清三年(564年)死在晉陽,有人認為也是被高湛毒死的。
河清三年,薨于晉陽,或云鴆終。
《北齊書》
虐殺侄子,也重用侄子
高湛長兄文襄帝高澄的長子河南王高孝瑜因諫勸胡皇后不應該和做臣子的和士開握槊,又說趙郡王高睿的父親高琛因罪而死,不應太親近他。和士開和高睿便對其加以讒毀。高睿又說山東地區的人只知道有河南王高孝瑜,卻不知道有陛下。高湛因此忌恨高孝瑜。宮女爾朱摩女,本來侍奉太后,高孝瑜先和她私通,后來借太子高緯結婚的夜里,高孝瑜偷偷和她說話。高湛大怒,一下子灌了他三十七杯酒,派婁子彥用車載著他出宮,在車上給他喝了毒酒。到了西華門,煩熱躁悶,投水而死。
武成常使和土開與胡后對坐握槊,孝瑜諫曰:“皇后天下之母,不可與臣下接手。”帝深納之。后又言趙郡王父死非命,不可親。由是睿及士開皆側目。士開密告其奢僣,睿又言山東唯聞河南王,不聞有陛下。帝由是忌之。爾朱御女名摩女,本事太后,孝瑜先與之通,后因太子婚夜,孝瑜竊與之言。武成大怒,頓飲其酒三十七杯。體至肥大,腰帶十圍。使婁子彥載以出,鴆之于車。至西華門,煩熱躁悶,投水而絕。
《北齊書》
高孝瑜的三弟河間王高孝琬是高澄嫡子,聽說大哥被毒死,恨得扎草人射箭,以泄心中怨憤。和士開聽說后,又對高湛說:“高孝琬把草人當成您來射!”高湛命人鞠訊,高孝琬一個失寵的姫妾陳氏又誣稱:“高孝琬畫陛下圖形夜哭切齒。”其實,那幅圖象是高孝琬生父高澄,兒子憶父,每每對之流淚。高湛怒極,把高孝琬抓進宮中,派衛士赫連輔玄用鞭子擊打高孝琬。后來高湛又親自打斷自己侄子的兩條腿,然后殺死了他。
河南王之死,諸王在宮內莫敢舉聲,唯孝琬大哭而出。又怨執政,為草人而射之。和士開與祖珽譖之,云:“草人擬圣躬也。又前突厥至州,孝琬脫兜鍪抵地,云‘豈是老嫗,須著此'。此言屬大家也。”………訊其諸姬,有陳氏者無寵,誣對曰“孝琬畫作陛下形哭之”,然實是文襄像,孝琬時時對之泣。帝怒,使武衛赫連輔玄倒鞭撾之。………帝愈怒,折其兩脛而死。
《北齊書》
河清三年(564年)五月,由于出現“白虹貫日”、“赤星”的天文星象,高湛認為不祥,想殺高演的太子、時為樂陵王的高百年以壓制鎮服災禍。恰逢有個叫賈德胄的博陵人教高百年書法,高百年曾描寫過數個“敕”字,賈德胄將高百年寫的字封好上奏給高湛。因“敕”字有皇帝命令的意思,所以高湛發怒,派人傳召高百年入宮。高百年入宮后,高湛讓高百年書寫“敕”字,查驗和賈德胄上奏的相似。派身邊的人把高百年亂打一頓,又命令人拉著高百年繞著堂一邊走一邊打,所經過的地方血流得遍地都是。高百年奄奄一息將要喪命時,乞求饒命,愿意給高湛作奴隸。高湛不聽其求饒,將高百年斬首,并將尸首扔到池子里,池水被血染紅,然后又親自看著將高百年掩埋于后園。
河清三年五月,白虹圍日再重,又橫貫而不達。赤星見,帝以盆水承星影而蓋之,一夜盆自破。欲以百年厭之。會博陵人賈德胄教百年書,百年嘗作數“敕”字,德胄封以奏。帝乃發怒,使召百年。百年被召,自知不免,割帶玦留與妃斛律氏。見帝于玄都苑涼風堂,使百年書“敕”字,驗與德胄所奏相似,遣左右亂捶擊之,又令人曳百年繞堂且走且打,所過處血皆遍地。氣息將盡,曰:“乞命,愿與阿叔作奴。”遂斬之,棄諸池,池水盡赤,于后園親看埋之。
《北齊書》
雖然高湛對自己的侄子們如此殘忍,但也有一個侄子得以入了他的法眼,甚至被多次重用。他就是高湛長兄文襄帝高澄的兒子高長恭,也即知名的蘭陵王。
高澄在位的河清二年(563年),突厥入侵晉陽,高長恭率軍奮力抗擊,擊敗突厥大軍。河清三年(564年),北周發兵包圍洛陽,高長恭與斛律光率軍馳援,于邙山之戰率領五百騎兵突破北周包圍,成功解圍金墉城,威名大振,受到士兵謳歌贊頌,即《蘭陵王入陣曲》,因戰功加封尚書令。
逼奸皇嫂
高湛即位后,逼迫文宣帝的皇后李祖娥與之通奸并恐嚇她說:“如果你敢不從,我就殺了你的兒子。”,畢竟高湛殺侄子可是出了名的刀快,李祖娥被迫答應他,從此頗受寵愛。
武成踐祚,逼后淫亂,云:“若不許,我當殺爾兒。”后懼,從之。
《北齊書》
李祖娥懷孕時,她的兒子太原王高紹德到她的宮殿,她避不見面,高紹德生氣地說:“兒子難道不知道嗎,母親的肚子大了,所以不肯見兒子。”李祖娥羞愧不已,等到生下女兒后,竟親手殺死。
后有娠,太原王紹德至閣,不得見,慍曰:“兒豈不知耶,姊姊腹大,故不見兒。”后聞之,大慚,由是生女不舉。
《北齊書》
高湛見女兒被害,怒不可遏,將高紹德捉到宮里,舉刀對李祖娥怒喝:“你殺了我的女兒,我為什么不殺你的兒子!”高紹德驚慌求饒,高湛又罵高紹德:“想當年我被你父親毒打,你也沒來救過我!”當場用刀環擊殺高紹德,并親自將高紹德埋葬在游豫園。
武成因怒李后,罵紹德曰:“你父打我時,竟不來救!”以刀環筑殺之,親以土埋之游豫園。
《北齊書》
李祖娥得知兒子被殺,傷心痛哭不止。高湛更加憤怒,脫光李祖娥的衣服將其亂打一氣,然后命人將李祖娥裝在用絹織的袋子里,鮮血淋漓地扔到水溝中,很久才蘇醒過來,用牛車載著把她送到妙勝寺出家為尼。
帝橫刀詬曰:“爾殺我女,我何不殺爾兒!”對后前筑殺紹德。后大哭,帝愈怒,裸后亂撾撻之,號天不已。盛以絹囊,流血淋漉,投諸渠水,良久乃蘇,犢車載送妙勝尼寺。
《北齊書》
千古淫后
高湛如此暴虐,而其皇后也不甘其后,且在淫蕩這塊玩出新高度。高湛的皇后胡氏,也被稱為武成皇后。
在高湛還活著時候,胡氏就不耐宮闈寂寞,同高湛的親信隨從和士開私通。
初武成時,后與諸閹人褻狎。武成寵幸和士開,每與后握槊,因此與后奸通。
《北齊書》
天統四年(568年),高湛逝世,高緯登基,尊自己的母親胡氏為太后。胡太后自從武成帝死后,幾次出宮到佛寺里,又同和尚曇獻私通。害把金錢鋪在曇獻的席位下,又在曇獻的墻壁上掛上寶裝胡床,這胡床是武成帝生前用過的。于是在內殿安置上百個和尚,以聽講經為借口,日夜和曇獻睡在一起。任命曇獻為昭玄統。和尚們遠遠指著胡太后戲弄曇獻,甚至稱他是太上皇。高緯聽說胡太后不檢點但不相信,后來朝見胡太后,看到兩個少年尼姑,喜歡而召幸他們,才知是男人。因此曇獻的事也被發現,都被處死,并殺掉元、山、王三個郡君,都是胡太后所親近的人。
自武成崩后,數出詣佛寺,又與沙門曇獻通。布金錢于獻席下,又掛寶裝胡床于獻屋壁,武成平生之所御也。乃置百僧于內殿,托以聽講,日夜與曇獻寢處。以獻為昭玄統。僧徒遙指太后以弄曇獻,乃至謂之為太上者。帝聞太后不謹而未之信,后朝太后,見二少尼,悅而召之,乃男子也,于是曇獻事亦發,皆伏法,并殺元、山、王三郡君,皆太后之所昵也。
《北齊書》
武平二年(571年),胡太后的親兒子瑯琊王高儼殺死了和士開,胡太后責問高儼,高儼說是他的姨夫馮子琮教他這樣做的。胡太后大怒,派使者到臺省用弓弦將馮子琮絞死,派宦官用庫車拉上尸體送到他家里去。從此以后胡太后常常把高儼安置在宮中,每次吃飯都親自先嘗一嘗,怕人毒死高儼。
太后責問儼,儼曰:“馮子琮教兒。”太后怒,遣使就內省以弓弦絞殺子琮,使內參以庫車載尸歸其家。自是太后常置儼于宮中,每食必自嘗之。
《資治通鑒》
承光元年(577年),北齊被北周所滅,胡太后與高緯、后妃等被俘,并被送往北周都城長安(今陜西西安)。胡太后入北周后,肆意淫亂。隋朝開皇年間(581年—600年),胡太后去世。
齊亡入周,恣行奸穢。隋開皇中殂。
《北齊書》
文中注釋:
①重罪十條始于北齊律(北朝),它是將危及封建國家根本利益的十條最嚴重的罪名,集中置于律首,以強調這十種犯罪是打擊的主要對象。
北齊律所規定的重罪十條:“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惡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義,十曰內亂。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議論贖之限”。
②“十惡不赦”是指中國封建統治者為了維護其專制統治,在法律上規定有十種重大犯罪不能赦免。在歷史上,十惡提法是逐步演變而成的。至北朝北齊時開始規范化,定十條重罪。至隋代把重罪改為十惡。
由于十惡之罪直接危害封建制度的核心——君權、父權、夫權,所以自隋唐確立以后,歷代封建法典皆將之作為不赦之重罪。
編輯|臥闌聽魚
文獻資料|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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