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首家發電廠:
土地祠當廠房,專為甘肅督軍照明
蘭州有電始于清宣統元年農歷六月一日(1909年7月),甘肅織呢局第二次恢復生產時,安裝1臺從比利時購進的6千瓦直流發電機用作夜間生產照明,此為甘肅有電之始。宣統三年(1911),甘肅織呢局隨著清朝覆沒而停產,發電中斷。
民國三年(1914),督署衙門(張廣建任甘肅省督軍兼巡按使)將織呢局閑置的直流發電機和豎式蒸汽引擎各1臺,由暢家巷(織呢局所在地)遷至轅門(今省政府)東側發電,稱電燈房,專供衙門照明之用。兩年后,從天津日商洋行購20千瓦交流發電機1部,同時,從已停業的窯街銅廠(化礦廠),拆遷該廠抽水用的23.55千瓦煙管式鍋爐及22千瓦引擎各1臺與發電機配套,改建督署院內土地祠為發電機房,成立蘭州電燈局,開始對外供電。
民國七年(1918),電燈局兼營電話業務,更名為甘肅省垣電燈電話局,翌年,從天津購40千瓦交流發電機1部,因無配套原動力設備,將發電機裝在織呢局,用該局原有鍋爐及雙缸58.88千瓦引擎帶動發電。
1920年,電燈電話局歸實業廳主管。1922年,從天津購置88.22千瓦新鍋爐一臺,安裝在電燈局,兩部共60千瓦的交流發電機得以配套運轉,市內主街始設路燈。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電燈電話分開經營,成立蘭州電燈廠,添置1套102千瓦蒸汽發電機組,裝在萃英門內西南拐角處(今蘭州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西南角),因在轅門以西,故稱西廠,原廠稱為東廠。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購置一套108千瓦鍋駝式蒸汽發電機組,因東西兩廠已無擴充余地,選定城垣東北角黃河沿新址安裝發電,定名為黃河沿發電所(今蘭州市政府大院西部)。同年8月16日.蘭州電燈廠改由資源委員會和省政府合資經營,更名為蘭州發電廠。
抗日戰爭爆發后,沿海工商業開始向西北轉移,蘭州人口由8萬人增至17萬人.用電負荷急劇上升。翌年5月,從江西鐵路局購來兩套132千瓦的蒸汽發電機組。接著又從寶雞隴海路局購得一套500千瓦汽輪發電機組(tit備從連云港拆遷)和兩臺共373.48平方米受熱面的鍋爐,配套安裝在黃河沿發電所。分別于1940年和1942年先后投產發電。不久將東廠最早的兩臺共60千瓦機組淘汰拆除。至此蘭州發電廠兩處發電設備總容量為974千瓦,發電量354萬千瓦時;全市電燈用戶3594戶,動力用戶主要為紡織、食品加工、機器制造、化工、電訊等。
1946年8月,資源委員會從上海調撥給蘭州電廠兩套美制的1000千瓦汽輪發電機組,選在黃河南岸鄭家莊建廠。由于交通運輸及資金困難,到1949年8月蘭州解放時,機組設備尚未到齊。又因新建廠房基礎下沉,一邊墻體裂變影響設備安裝,原三年建成發電的計劃未能實現。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