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孤
公眾號:林孤小姐
【“這年頭讓人高興的事一件沒有,讓人笑的事見天都是。——老舍《茶館》”?!?/p>
1
光怪陸離的世界里,鬼是可以拿出來嚇唬人的,人也是可以拿出來隨便糊弄的。
咱們既在江湖內,那便都是苦命人。
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慶歷四年春,滕子京牛欄街被殺。
“死的不過只是一個護衛,這世界覺得他無關緊要。”
范仲淹的理想和情懷,風雨中飄搖,晃動了一千多年,直至今日,還是過于浪漫主義了。
江湖苦命人,廟堂添貴胄。
2
發包單位,中電建生態投資發展(濟南)有限公司;
總包單位,中電建(青島)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山東恒信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分包單位,山東丞達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王良法,施工隊伍負責人;路旭英,施工隊伍技術員;王念璞,項目質量員(實習生)。
2023年12月30日,山東濟南市。
大明湖排水分區項目,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600余萬元。
近日,濟南市應急管理局公布此次事故的聯合調查報告:
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因現場管理人員違規施工作業,施工單位管理混亂,行業監管部門履職不到位導致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施工隊伍技術員路旭英,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歷城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目部項目質量員(實習生)王念璞,未及時將重要停工指令傳達到施工隊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歷城區公安分局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施工隊伍負責人王良法,未能及時消除作業現場存在的坍塌事故隱患,放任現場施工人員冒險作業,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被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名公職人員被處理,談話訓誡、警告處分。
整起事故里,似乎最致命的危險,就是實習生王念璞,沒有及時送達《停工指令》這一張紙。
一切看似合情合理,合法合規,就是沒有邏輯。
3
濟南市中心城區雨污合流管網改造和城市內澇治理PPP項目,是濟南市2023年開工的最大民生保障項目,是目前國內投資規模最大的雨污管網類PPP項目,項目總投資303億元。
2022年10月28日,官網公示了該項目社會資本方采購資格預審公告。
公開招標,本包項目預算,達67億人民幣,本項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設期3年、運營期27年。
2023年2月9日,濟南市中心城區雨污合流管網改造和城市內澇治理PPP項目集中正式開工。
2023年12月30日9時33分許,一溝槽南側土方突然坍塌,3名施工人員被擠壓死亡。
但這起事故,并不是突發意外。
事發前兩日,2023年12月28日,四工區項目部組織進行綜合性安全檢查,在事發工段發現溝槽南側路面懸空、存在較大坍塌隱患,安全總監孫某一當日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
施工隊伍技術員路旭英簽收《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
項目監理部監理工程師張某在巡查中發現山大南路溝槽開挖施工中存在的溝槽支護施工與設計方案嚴重不符等問題,向青島投資公司下達《監理通知單》,要求組織人員整改,增加安全管理人員。
2023年12月29日,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范某偉為此向青島投資公司下達《工程暫停令》,并由四工區項目部質量員(實習生)王念璞簽收,要求12月29日下午暫停山大南路溝槽開挖施工,嚴格按經審批的施工方案進行支護,建立安全支護體系,在安全支護體系建立完前不得私自施工。
當日晚,四工區項目部常務副經理李某超、生產經理耿某、安全總監孫某一商議制發《工程停工令》,耿某簽字后安排王念璞送達給丞達公司。
由于王念璞個人原因,至事發前《工程停工令》未送達或告知丞達公司。
到這里,鍋扣在了實習生王念璞的頭上:
《工程停工令》未送達或告知丞達公司。
大家注意最關鍵的時間線細節:
29日,監理部下達《工程暫停指令》,要求29日下午,工程就暫停。
實習生接受了指令,但是指令生效,還需要幾個負責人簽字。
一直拖到29日晚,項目部的經理和安全總監,才“一致商議”制發《工程停工令》,生產經理簽字后,安排王念璞送達給丞達公司。
由于王念璞個人原因,至事發前《工程停工令》未送達或告知丞達公司。
第二天早上9點半,工程出事,死了三個人。
當日晚簽字這個“晚”,是晚上幾點,官方沒有給出具體時間,晚上7點是“晚上”,晚上12點也是“晚上”。
太晚了,停工指令,明早再送吧,實習生可能是出于這個想法。
沒想到,這成了背鍋的催命符。
這TM都2024年了,我們這個社會的信息通報,難不成還停留在烽火傳信號和飛鴿傳書信的古文明時代嗎?
媽的,真要是停工暫停令這么緊急,電話不能打?微信不能發消息?郵箱不能發函件?電子版的信息通報都死絕了?監理部和那幾個簽字的主要負責人,不能親自跑一趟?
這么重要的指令,還非得拖到大晚上,讓一個實習生去跑腿送函件?
扯你媽的蛋。
我很好奇,假如這個坍塌事故早一天發生。停工指令還沒有簽字,實習生還沒有收到函件,坍塌了死人了,這個鍋,找誰來背?
是龍王雨下得太大,還是雷公電母來擔責?
4
最關鍵的信息,官方并沒有細說。
最后所有的落筆點,全都壓在了“停工指令”,實習生沒有及時送達這一劇本設定上。
合著這次坍塌事故的罪魁禍首,是這一張遲到的紙?
12月11日,項目部就發現了局部塌方;
12月18日,項目部以重大安全隱患,處罰了施工方2000元;
12月19日,支護不規范的問題,被發現;
12月27日,再次發現支護存在問題;
12月28日,路面懸空,存在坍塌隱患。
長達半個月的諸多安全隱患問題,一直在發現,一直在整改,一直沒有解決問題。
一直拖到12月29日“當日晚”,才搞了這一份姍姍來遲的停工指令。
最后實習生送遲了,坍塌事故成了實習生的“第一責任”。
我真是要笑死。
濟南的工程項目,是不是都喜歡按照這個“前期處理”和“后續追責”的流程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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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包分包轉包,中間商賺差價,領導有政績,奸商撈銀子,好處都讓你們得了,今天出了事。
抓了一個技術員,錘死了一個實習生。
12月11日,產生的局部坍塌,此后連續多日的問題持續性暴露卻遲遲未有解決。
怎么的,監理部、生產部、施工部、經理部,各大領導,眼睛都瞎了?
拖到29號晚上才“商議簽字”停工指令,30號出了事,就拉來實習生扛雷。
過去19天的時間里,都集體竄稀拉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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